资源描述
灵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监理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皖建监招L1-JL224
招标人:灵璧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
二○一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
1.总则 - 8 -
2.招标文件 - 10 -
3.投标文件 - 11 -
4.投标 - 14 -
5.开标 - 14 -
6.评标 - 15 -
7.协议授予 - 16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6 -
9.纪律和监督 - 17 -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 19 -
11、电子招标投标 - 19 -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 20 -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 20 -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 21 -
附件四 开标统计表 - 22 -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 23 -
附件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 - 23 -
第三章 评标措施 - 24 -
评标措施前附表 - 24 -
1.评标方法 - 27 -
2.评审标准 - 27 -
3.评标程序 - 28 -
4.特殊情况处理 - 30 -
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 31 -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 - 31 -
附件三:评标结果公告(格式) - 32 -
第四章 协议文件 - 33 -
1.通用协议条款 - 35 -
2.专用协议条款 - 39 -
3.附件 - 42 -
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及附件 - 44 -
5.1 投标报价说明 - 44 -
5.2 投标报价汇总表 - 45 -
5.3 投标报价附表 - 45 -
5.3.1 监理人员费用报价表及单价分析表 - 45 -
5.3.2 检测试验费报价表 - 46 -
5.3.3 其它费用报价表 - 46 -
第六章 图纸 - 47 -
第七章 技术文件 - 49 -
1. 工程概况 - 49 -
2. 施工总进度 - 49 -
3. 工程监理关键内容 - 49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1 -
一、投标函 - 54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 55 -
三、授权委托书 - 55 -
四. 投标确保金 - 56 -
五. 投标报价表及附件 - 56 -
六. 技术文件 - 57 -
七. 项目管理机构表 59
7.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59
7.2 关键人员简历表 - 60 -
八. 资格审查资料 - 61 -
8.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 61 -
8.2 近3年财务情况表 - 62 -
8.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 63 -
8.4 近3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 64 -
8.5 资格审查自审表 - 65 -
九. 原件复印件 - 66 -
十. 其它材料 - 66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灵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监理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同意建设,招标人为灵璧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灵璧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灵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11处工程,分别为5处新建工程(包含3所农村学校供水工程)和6处管网延伸工程,包含8个乡镇,12个行政村83个自然村。新增处理农村居民总人口42395人(11个贫困村人,人口38865人;1个非贫困村人口3530人,贫困人口211人),其中处理贫困户1489户,贫困人口4276人;学校师生8500人。工程总投资2281.41万元。
2.3 计划工期: 4个月。
2.4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为工程建设全部监理内容。
2.5 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协议编号:LBNY--JL),工程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2个管材管件采购标和1个机电及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
2.6 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为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含有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3)含有良好财务情况、企业信誉,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相关要求,下同)达成BBB级及以上等级;(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负担本标段建设监理能力;(5)含有类似项目业绩(至今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或节水浇灌工程监理业绩);无行贿犯罪统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3.2 项目责任人资格要求:(1)含有水利部颁发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含有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或节水浇灌工程总监业绩)(3)无行贿犯罪统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3.3 此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必需出席开标会。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6月21日至 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3 报名方法:实施网上报名()。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4.5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支付方法: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由投标人基础账户进行支付)。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标书费): 2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月11日15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环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6.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公布。
7.关键说明:
7.1 本项目只接收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已审核经过组员报名,未审核经过投标人请立即办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报名手续(办理网址,联络电话:,联络人:卓工),因未立即办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7.2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人成功办理信用信息平台手续后,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不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3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标书费用采取电汇、转账或网上支付(每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号对应每标段对应账号,汇错账号或逾期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7.4投标人在参与开标会议时需提供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并加盖公章,不然将拒收投标文件。
7.5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及拟派总监必需按时出席,不然拒收其投标文件。
7.6 全部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确保金和标书费。投标确保金和标书费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投标确保金和标书费必需从投标人基础帐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指定帐号。未从基础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确保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8.联络方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灵璧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
地 址:灵璧县水利局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络人:马雷 罗魁 联络人:柏瑞 张莹莹
电话: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灵璧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灵璧县水利局
联络人:马雷 罗魁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红枫路和金桂路交口东南角省水科院研发楼六楼)
联络人:柏瑞 张莹莹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灵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监理标
1.1.5
建设地点
灵璧县
1.1.6
现场管理机构
/
1.1.7
设计人
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
1.2.1
资金起源
中央、省级扶贫专题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结余资金及专题建设基金等地方配套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计划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灵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部建设监理内容
1.3.2
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计划施工工期:4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年 7 月 15 日,具体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 年 11 月 15 日。
监理服务期:自协议签署至工程缺点责任期满止。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含有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无行贿犯罪统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2、信誉要求: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相关要求,下同)达成BBB级及以上等级。
3、财务要求:良好财务情况。
4、业绩要求:含有类似项目业绩(至今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或节水浇灌工程监理业绩)。
5、总监资格:派驻本工程项目标总监理工程师含有水利部颁发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含有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或节水浇灌工程总监业绩);无行贿犯罪统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5.其它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负担本标段建设监理能力。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7 月 11 日 15 时30分
1.11
分包
不许可
1.12
偏离
偏离处理方法:评标委员会可依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并在相关评分原因评分中酌情扣分。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6天前
2.2.3
招标文件澄清公布方法
本工程招标澄清、修改、异议回复等将经过灵璧县招标采购网公布,投标人应该立即查看网站有没有相关内容。全部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2
招标文件修改公布方法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
3.3.1
投标使用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56 天
3.4.1
投标确保金
1、投标确保金额:捌仟元(8000元)
2、须从投标企业单位基础账户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账号。
3、支付方法: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4、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确保金):1
电话:
全部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确保金和标书费。投标确保金和标书费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投标确保金和标书费必需从投标人基础帐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指定帐号。未从基础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拒绝其投标文件。拒收交到银行现金交款单。投标确保金缴纳后不需要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开收据。
注:中标候选单位投标确保金在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协议后5日内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退回,其它单位投标确保金在公告期结束后5个日内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退回。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3 年( 年~ 年)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至今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3 年( 8月~ 年7月)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正文每一页(不含封面、封底、目录及隔页纸)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署名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署名章、印签章替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时,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复印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 4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采取A4纸张规格(附图、附表除外)装订,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取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
(协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相关人员参与开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和拟投入总监(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同时参与开标会,不然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其它单位出具证实无效。对提供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参与开标会议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复核(以下同)。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验:2名投标人代表
开标次序: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次序逆序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5 人,其中教授 5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根据相关要求从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确保金。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10%。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业绩:至今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或节水浇灌工程监理业绩
总监业绩:已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或节水浇灌工程总监业绩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份数:1,和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一起;
格式:EXEL格式,U盘存放。
10.3
业绩和经历及反馈意见核实
/
10.4
原件
投标人将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 九、原件复印件”所列清单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0.5
中标后须提交投标文件份数:
4份
10.6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明标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明标价:400000元
10.7
总监陈说和答辩
不要求。
10.8
招标文件解释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组成协议组成内容,以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以逻辑次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要求仍不能形成结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
10.9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
确定
投标文件中内容和投标函不一致,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和大写数字不一致,以大写数字为准;其它内容不一致,以不利于投标人解释为准。
10.10
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给予公告,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10.11
广域网考勤
否
11
电子招标投标
不要求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 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标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监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总监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已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 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代建人;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 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 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6) 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7) 被责令停业;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登陆会员系统,网上提出澄清问题。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款要求方法公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中标后不许可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 投标须知
(3) 评标措施
(4) 协议文件
(5) 投标报价表及附件
(6) 图纸
(7) 技术文件
(8) 投标文件格式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给予澄清。
2.2.2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前附表第2.2.3款要求方法公布。假如澄清通知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将以澄清公告形式公布。
2.2.3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前附表第2.3.2款要求方法修改招标文件。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 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委托授权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投标确保金;
(5) 投标报价表及附件;
(6) 技术文件;
(7) 项目管理机构;
(8) 资格审查资料;
(9) 原件复印件;
(10) 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不包含本章第3.1.1 (3)目所指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人建设监理全部费用,是中标人完成本项目自本协议生效至完工验收移交期限内监理工作所需要全部成本及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3.2.2本项目包含全部资金往来币种为人民币。
3.2.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支付方法、计算标准和填报要求见投标报价说明。
3.2.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本工程招标交易服务费,具体支付方法、计算标准和填报要求见投标报价说明。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其投标确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复印件。
3.5.2 “近3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5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3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要求表格和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许可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服务期、投标使用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采取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它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用署名章、印签章替换,下同);投标文件副本除封面外,其它为正本复印件,在正本签字盖章后复印装订。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定。
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 “ 正本”或“ 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采取A4纸印刷 ( 图表页可例外) ,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取活页装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1.10.3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 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 条、第4 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相关人员参与开标会要求见投标人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确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告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2名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在开标统计表上署名确定;
(5)宣告投标文件开启次序:按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次序逆序;
(6)评标措施中要求设有权重,由投标人推荐代表抽取权重,并在开标统计表上署名确定;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及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公布其它内容,并进行文字统计;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该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该当场作出回复,并制作统计。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情形。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协议授予
7.1 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次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文件及附件 ”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要求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 签署协议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且在投标使用期,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并按投标确保金双倍金额赔偿投标人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
(4)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少于3个;
(5)中标候选人均未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6)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含有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要求情形之一,属于必需审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下列情形属于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它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组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和投标人为寻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其它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下列情形属于以她人名义投标:
使用经过受让或租借等方法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下列情形视为以她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单位;
(2)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
(3)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9.2.2 下列情形视为许可她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 投标人拟在担任本项目标关键监理人员(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下同)等不是本单位人员;
(3) 经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收取管理费等方法许可她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4) 投标确保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础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础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确保金存入投标单位或相关个人账户,或以其它方法抵押;
(5) 中标后,实际由她人推行职责且她人非本单位人员(总监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它关键监理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上述条件中,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用协议必需由投标人单位和之签署,总监聘用协议投标前已实施协议十二个月以上;
(2)和投标人单位有正当工资关系,且投标前已连续支付工资十二个月以上;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人事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实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文件。
9.2.3 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为同一人;
(4)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7)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
(8)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
(9)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专门针对本工程内容基础雷同;
(11) 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该雷同情况;
(12) 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围标串标行为。
9.2.4下列情形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
(1)使用伪造、变造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财务情况或业绩;
(3)提供虚假项目责任人或关键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实;
(4)提供虚假信用情况。
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
(5)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单位基础情况(指:单位名称、资质、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存在虚假情形;
(6)投标文件中关键管理人员(指: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基础情况(指:姓名、性别、身份证件、职称、学历、执业资格、执业单位、个人业绩、社保)存在虚假情形;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署名存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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