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兖 矿 东 华 建 设 有 限公 司
济宁东华悦城项目部
农
民
工
工
资
清
欠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兖矿东华建设济宁东华悦城项目部
编 制 人:段提乐
编制日期:01月01日
目 录
一、企业管理
1、组织机构
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3、关键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汇报制度
5、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二、签署劳动协议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具体采取方法
1、工资保障金
2、协议管理
3、工资发放制度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5、提升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
总 则
为预防和处理本项目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本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长久有效机制,依据国务院《相关处理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企业管理
1、组织机构
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事件。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
姓名
职务
电话号码
备注
潘 勇
组长
建设方项目责任人
胡永强
副组长
监理企业总监
孟凡军
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
杨士亮
组员
建设单位施工负责
井立勤
施工单位施工负责
仇广祯
施工单位施工负责
段提乐
施工单位安全员
马 坤
施工单位施工负责
李召兵
劳务代表
李成卫
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建立农民工工资确保金制度。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确保金,而且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关键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关键领导、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企业和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活动期间由企业关键领导和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汇报制度
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汇报程序逐层上报:
项目部项目经理或劳务管理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 市建管局主管部门。
5、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1)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步骤图
处理情况书面汇报
1小 时内
关键事件
通常事件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处理工作步骤图
劳务人员上访或投诉怨或投诉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公室
通知责任单位劳务管理部门
联络上访投诉者做出响应
落实情况
制订方法
方法实施
处结协议
总结预防
组织总部相
关部门参与处理
汇报
企业总经理
汇报企业分管领导
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汇报集团信访办
(2)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纠纷发生到汇报不超出5分钟)按汇报程序立即逐层上报,不得出现忽略、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立即抵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主动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做到项目标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企业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当发生农民工向企业总部、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汇报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实分别报送总部劳务管理中心和处理投诉政府相关部门。
(4)当发生农民工到企业总部、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上访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到相关部门将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快速赶往事发地或项目部组织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汇报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实分别报送集团劳务管理中心和接访政府相关部门。
(5)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事件时,分管领导和对应分包单位责任人要立即抵达事发地点,并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立即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在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汇报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实分别报送总部劳务管理中心和政府各相关部门。
(6)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处理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上级单位领导汇报,依据情况立即做出资金安排。
(7)对部分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劳务人员,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要求程序上报。要经过提供强有力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主动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二、签署劳动协议
加强用工登记管理签署各级劳务及用工协议。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应依法签署劳务承包协议,劳务企业和劳动者应依法签署劳动协议,并按要求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员录用立案、就业登记。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是招用农民工建筑企业。分包单位未按协议约定和劳务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先行垫付工资数额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因工程款未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务企业在领取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项目部依法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责令劳务企业支付所拖欠工资;若劳务企业未按工程承包协议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有权直接支付,在劳务企业工程款中扣回。若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应拿出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先行给予支付。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具体采取方法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劳务企业应该在每个月内全部结清,确有困难,也要最少支付农民工工资85%以上,其它工资支付不得超出一个季度,为了根本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故采取以下方法:
1、工资保障金
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备用保障金,而且施工单位专款筹备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如没有拖欠工资投诉,项目部将本息一并支取。如有工资拖欠,项目部从保障金中划支所欠工资。
2、协议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施分包时,要和劳务分包企业签署协议,负担项目建设中发生工资发放义务和责任,并约定工资备用保障金数额、退回方法和发生工资拖欠时划支方法。
3、工资发放制度
工资发放制度是用工签发工票制度。劳务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向农民工签发工票,作为领取工资依据,也可作为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凭证,项目可凭工票支付农民工工资,从劳务企业工程款中扣回。工资发放一律本人签收并做好书面统计,严禁率领冒领工资。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农民工进场需和劳务单位签署《劳务作业协议书》,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做好日常考勤,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书面统计工资支付和监督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项目清欠小组审核并留存备查。
5、提升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
为提升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提升广大农民好友法律法规保护意识,项目部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农民工维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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