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任务,并将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人才队伍建设关键,纳入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总体布署中。这既是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工作强有力支持,也是对华能人才强企战略有力推进。
依据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布署,即三年(至)培养50万新技师计划,劳动社会保障部下发了《相关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标通知》(劳社部发[ ] 32 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结合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实际需求情况,提出处理电力行业关键工种(岗位)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以下简称“高技能人才”)在职、后备人员培养路径、方法和手段,确立和其相适应选拔、使用、激励等配套方法,以处理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为实现华能人才强企战略总体目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发明方针,适应华能电力工业生产技术发展需要,结合华能电力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
(一)近期目标:近期在电力企业选择4个骨干工种(岗位)即集控值班员、汽轮机本体检修工、变压器检修工、继电保护工进行试点,努力争取经过3年努力,使其相关工种(岗位)高技能人才百分比及技能复合人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二)远期目标:将已取得结果逐步拓展到其它关键工种(岗位)中去,基础履盖电力企业关键工种及从业人员较多工种,努力争取经过5年(至)努力,再选拔培养450名左右热机、电气、热控、化学专业高级火电技能人才和50名左右机械、电气、水工专业高级水电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生产技能排头兵,建立一支工种齐全、含有技术革新能力、一专多能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使电力高技能人才能力素质和人员百分比逐步适应华能电力生产建设新形势需要。
二、 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成立“华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委员会”(见附件一,以下简称“项目工作委员会”)由集团企业领导担任主任,由集团企业教培中心、集团企业和股份企业人力资源部责任人组成。“项目工作委员会”职责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在中电联行业协调下,负责审定本项目标整体计划和相关政策,并对本项目包含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议。该“项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企业教培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华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小组” (见附件一,以下简称“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工作小组”由集团企业教培中心、人力资源部、水电部;股份企业人力资源部、生产部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在“项目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标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进行电力高技能人才需求估计分析、研究制订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电力企业三级教培体系;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加强电力企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坚持并完善上岗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华能各电厂为具体实施单位。根据集团企业“项目工作委员会”对该项目标工作布署开展工作。华能各电厂要对应成立本单位“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委员会”,由分管职员培训工作领导担任主任,由教培(教培中心)、人事责任人、相关工种专责工程师组成。依据企业本身发展计划,明确提出包含本项目首批实施工种(岗位)电力高技能人才年度培养计划及中长久计划,按行业工种(岗位)培训标准,自主开展相关培训,并向“项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立案,汇报开展情况。
三、实施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 范围
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二)内容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判定规范》为依据,结合电力生产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坚持 “ 先主后辅,先易后难 ” 标准,从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首先开展“近期目标”提出4个工种岗位培训,争取用 3 年(至)左右时间完成上述4个工种全员培训。在取得经验基础上,再经过几年时间,完成电力企业其它关键工种(岗位)相关培训工作。
(三)要求
在集团企业“项目工作委员会 ” 统筹计划和协调组织下,以电厂自主培训为主,推进电力初、中、高级技能人员梯次培养。
1 、经过对电力企业关键工种(岗位)高技能人才需求估计分析,组织开展和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相关课题研究,不停提升培训质量。
2、各电厂根据行业工种(岗位)培训标准自主开展电力技能人员岗位培训。在经过对技能人员全员岗位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判定等工作基础上,逐步提升电力高技能人才百分比。高技能人才判定工作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3、伴随培训技术手段开发和应用,电厂应逐步促进仿真模拟技术和远程教育培训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构建满足电力高技能人才终生学习、多样化学习华能系统教育培训信息网络平台 。
四、相关方法
(一) 集团企业适时召开工作会议或研讨会,学习相关政策,布署、研讨、交流、总结工作。
(二) 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确保职员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投入,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各电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
(三) 组织两年一次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促进电厂技能培训水平整体提升。
(四)依据主管部门和电力行业等单位布署,结合华能电力企业实际情况,主动参与并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拓宽电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成长路径。
(五)主动参与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师培训认证工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深入提升。
(六)主动推进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扩大职业技能判定工作覆盖范围;集团企业适时组织成立技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华能系统技师审核认定工作和高级技师审核推荐工作,构筑和通畅电力高技能人才成才通道。
(七)实施上岗培训制度;主动推行培训—考评(判定)--使用(上岗)一体化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使用和培训考评相结合,待遇和业绩贡献相联络”机制;确保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落实。
(八)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1、充足发挥现有电厂培训中心和华能职业技能判定站作用,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电厂不含有自主培训条件,标准上就近委托当地含有资质“电力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展相关培训。
2、电厂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依据现有电厂技能培训基地情况,依据地域划片标准,挑选出华能拟上报行业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备选单位。争取2—3个华能电厂技能培训基地能挂牌成为行业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再争取1个华能电厂技能培训基地能挂牌成为国家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各备选单位技能培训基地应严格根据行业标准,完善企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3、集团企业将依据水电建设发展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候统筹考虑,建立“华能水电技能培训基地”。
五、 总结、评定工作
通报阶段性结果,研究处理存在问题,开展总结、评定、交流、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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