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OO六年度如东县公务员绩效考评实施措施各镇党委、政府,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全方面提升我县公务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水平,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相关加大干部业绩考评要求,和南通市公务员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公务员考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措施。一、绩效考评指导思想公务员绩效考评以“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键工作目标和部门关键工作任务,开展公务员绩效考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重视实绩
2、标准,实施领导和群众、平时和年度、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经过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对公务员推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评,建立以业绩为导向、效益为目标公务员绩效考评评价体系,努力提升行政效能,促进如东跨越发展和友好社会建设。 二、绩效考评对象和要求 (一)绩效考评对象为全县各级公务员、参考管理公务员。 (二)本年度工作单位发生改变公务员,其考评单位按以下措施确定:1.调任、转任公务员,参与调任、转任后所在单位考评,其调任、转任前相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挂职锻炼、外借工作公务员,参与原单位考评,其工作情况分别由挂职、外借单位提供。 帮扶民营企业公务员,按东办发63号文件要求考评。本年度军队转业到机关公
3、务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评,其转业前情况,可参考转业时判定,凡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单位公派学习、培训公务员参与原单位考评,其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培训、学习单位提供。 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和洋口化工园区、洋口港开发区、专业招商局借用公务员分别由上述单位考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务员不参与本年度考评: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出六个月。 2.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出六个月。 3.当年6月底前抵达退休年纪。 三、考评内容和方法 公务员绩效考评分为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平时考评是年度考评关键基础,年度考评要以平时考评为关键依据。 (一)平时考评1.平时考评关
4、键内容。以公务员推行职位情况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具体考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行为规范实施情况和改善服务、创新工作、提升办事效率等方面情况。2.平时考评指标体系。由各部门(单位)将年度关键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科室,再以年度百分考评责任书形式细化到每个公务员职位,并结合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考评指标和依据。3.平时考评方法。实施主管领导考评责任制,一级考评一级,由主管领导按月考评,按季点评。 ()制订考评指标。年初各单位依据考评要求和关键工作内容,制订考评指标,和公务员签署百分考评责任书,作为整年考评依据。 ()公务员根据完成工作目标序时进度,在考评记实手册记实,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我分析和评价。
5、 ()主管领导依据考评指标和工作标准对被考评公务员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实绩进行考评,作出综合评价。对公务员存在如东县公务员平时考评确定为差标准(附件)情况之一,平时考评评价意见应确定为差,由所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确定。 (二)年度考评 1.年度考评内容。公务员年度考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关键考评工作实绩。具体考评公务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意识、遵纪遵法情况、整年工作业绩等。 2. 年度考评结果和优异百分比。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异、称职、基础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异百分比控制在本部门(单位)参与考评总人数12%以内。镇职领导干部(镇党委
6、、人大、政府副职领导、纪委书记),局职领导干部(局党政副职领导、专职书记、纪检组长)优异等次百分比控制在参与考评领导干部总人数 15% 以内。单位关键责任人和负有直接责任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异: (1)到新岗位工作不满1年。 (2)提拔任现职不满十二个月。 (3)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和被诫勉谈话。 (4)镇经济工作综合考评非前6名镇关键责任人。 (5)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评中未被评为优异单位单位关键责任人。 (6)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要求。 3.年度考评方法。年度考评通常结合年底工作总结进行。 (1)个人总结、自认等次。被考评公务员根据岗位责任书考评内
7、容和记分标准,对年度推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表现和本身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自评等次意见,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评记录表。 (2)主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审阅被考评公务员年度工作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结合平时考评情况,提出考评等次提议。 (3)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考评。部门(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分析、汇总考评情况,提出考评等次提议。 (4)确定考评等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听取考评领导小组情况汇报,依据平时考评、民主测评和主管领导提议,对照考评政策要求,确定公务员年度考评等次。 优异等次确实定应从平时考评优良、民主测评优异得票率高人员中遴选。县级机关各
8、部门行政正职和各镇党委、人大、政府正职领导参与本单位述职和民主测评,评定等次由县考评办依据相关文件提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被评为优异单位、镇经济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前6名,其关键领导由县直接确定为优异等次。 基础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实定,应结合平时考评情况,根据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相关受党纪处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相关问题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基础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苏人发31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平时考评有一次定为差,年度考评定为基础称职;平时考评有两次定为差,年度考评定为不称职。 参与考评,但不定等次
9、公务员按县委、县政府东发29号文件要求实施。 (5)公告和反馈。对确定为优异等次人员,要在本部门(单位)进行为期五天公告。对有异议,应立即查核,并作出处理意见。对确定为基础称职、不称职等次,应立即将考评结果书面反馈给个人。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必需通知其要求复核时限。 三、绩效考评结果使用 (一)考评结果作为核发年底奖金、年度部门目标考评奖金依据 年度考评定为优异等次,以其本人年度十二月份基础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半月奖金,全额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奖金;定为称职等次以其本人年度十二月份基础工资额为标准,发给30天奖金,全额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奖金;定为基础称职等次,不发年底奖金,减半发放部门年度
10、目标考评奖金;定为不称职等次或拒不参与年度考评,不发年底奖金、年度部门目标考评奖金。 (二)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行政奖励依据 公务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含有取得奖励资格。连续两年度考评定为优异等次人员,可给嘉奖;连续三年度考评定为优异等次人员,可给记三等功。嘉奖人数通常不超出考评总人数8%;记三等功人数通常不超出考评总人数2%。 (三)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等级增加工资依据 公务员在现任职务层次内,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根据相关要求在所任等级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累计五年考评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根据相关要求在所任职务对应等级范围内晋升一个等级;公务员年度考评被确定为基础称
11、职等次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等级和等级工资档次。 (四)考评结果作为职务升降依据 公务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要求其它任职资格条件,含有晋升职务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异等次,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年度考评确定为基础称职等次十二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础称职等次调整其工作岗位;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根据相关要求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后十二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根据相关要求给予解聘。 (五)考评结果作为健康修养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评连续两年确定为优异等次人员,可享受健康修养。 四、公务员绩效考评工作组织管理 (一)公务员绩效考评工作,由县公务员考评委
12、员会领导,下设公务员考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公务员考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 (二)各部门(单位)和镇设置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在部门(单位)和镇关键责任人领导下,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单位)领导组员、组织(人事)和监察责任人、中层干部和办事员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必需严格实施考评要求,根据程序组织考评。对考评中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要求严厉查处。 (三)各部门(单位)和镇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公务员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措施。 (四)各部门(单位)和镇应于翌年1月底前将公务员考评结果报送县公务员考评办
13、公室审核立案。审核立案材料包含公务员年度考评结果审核立案手册、公务员考评花名册、公务员年度考评记录表、公务员奖励记录表及名册和其它呈报材料。 (五)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可参考上述相关精神,仍按往年措施组织实施。 附:如东县公务员平时考评确定为差标准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不依法公正实施公务或妨碍和影响她人公正实施公务,造成不良影响;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要求;不认真推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办事标准、程序、时限等要求,被群众有效投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成绩,作风浮夸,徇私舞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常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天,或累计迟到、早退次以上;违反社会道德,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