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36
第四章 协议条款 4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68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德昌县10MW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德昌县10MW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二期工程己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凉发改能源[]735、凉发改能源[]1027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企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百分比为 100%,招标人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企业 。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747号、凉发改招标[]1041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项目编号为 PF1230022 )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凉山州德昌县内 ;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据国网德昌县企业各台区变容量,在满足国网企业分布式光伏接入技术要求情况下,在台区变周围400米范围内选择建筑物屋顶,建设总容量10MW(终期容量)分布式光伏电站。依据单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以380V/10kV并入国家电网;
2.3本工程投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选址:自行查勘选址,选址产生相关费用(如建设期场地租金、临时设施费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 接入系统:协调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设计系统接入方案,并出具方案可行性汇报;
3) 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标具体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完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
4) 设备:根据业主提供协议技术协议要求,完成组件、支架、逆变器、电气箱、电缆等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转运、安装和管理及配合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5) 工程协调和服务:完成全部设计评审及项目供电等专题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关系,确保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负责技术培训、完工验收、和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
6) 负责项目电网接入申请,并网验收及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用电协议》;
7) 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国网四川省企业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四川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一期工程计划2月28日前并网发电,二期工程计划3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含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推行民事责任能力;②含有所采购主设备(组件及逆变器)及安装能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代理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产品经销商;③投标人必需含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财务要求:近 3年无亏损;⑤业绩要求:近三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
3.2许可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组员数不得超出两家;②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牵头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缴纳投标确保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1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1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经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络电话:)。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 0 元。
4.3此次招标不提供其它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月 6 日9 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络方法
招标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企业
地 址: 四川省德昌县财政局
联络人: 谌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
地址:成城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编:610041
联络人:宋先生
电 话: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企业
地 址: 四川省德昌县财政局
联络人: 谌先生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
地址:成城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联络人:宋先生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德昌县10MW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二期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凉山州德昌县
1.2.1
资金起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选址:自行查勘选址,选址产生相关费用(如建设期场地租金、临时设施费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接入系统:协调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设计系统接入方案,并出具方案可行性汇报;
3)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标具体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完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
4)设备:根据业主提供协议技术协议要求,完成组件、支架、逆变器、电气箱、电缆等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转运、安装和管理及配合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
5)工程协调和服务:完成全部设计评审及项目供电等专题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关系,确保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负责技术培训、完工验收、和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
6)负责项目电网接入申请,并网验收及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用电协议》;
7)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国网四川省企业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四川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
1.3.2
计划工期
一期工程计划2月28日前并网发电,二期工程计划3月30日前并网发电。
投标人可依据本身施工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自报竞争性工期,但不得超出招标人明确计划工期。
1.3.3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协议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太阳能发电行业相关要求及招标人技术要求,满足国网四川省企业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四川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满足水保、环境保护、安评、消防等专题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完工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等级要求:含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推行民事责任能力;②含有所采购主设备(组件及逆变器)及安装能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代理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产品经销商;③投标人必需含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
3、业绩要求:近三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类似项目是指: 5MW以上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或30MW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
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无行贿犯罪统计(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相关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方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知》(高检会[]3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或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县市检察院均可)查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等级 贰级及以上 ,含有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B级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已签署施工协议且未办理交(竣)工手续,下同)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资格: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它要求:
(1)除按相关要求不需要办理入川企业信息报送企业(如地质灾难防治工程等)外(以省相关文件为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省外企业,其拟配置于本项目标关键人员必需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含有单位及人员信息报送相关内容,并符合四川省相关执业要求。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含有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本项目标采购、施工能力,拟派人员按要求提供注册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接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组员数不得超出两家;②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牵头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缴纳投标确保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人负责。
1.4.3
限制投标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适用区域为(单选)
■仅在行政文书中载明区域;
□全国范围内。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冻结”是指(单选)
■存在任何财产被冻结情形;
□被冻结财产达成企业注册资本金____%。
(13)在近三年内在所招投标和协议推行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要求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
(14)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含和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招标人)既往工程建设项目协议推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推行协议、项目经理或关键技术责任人被招标人撤换;
(15)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
②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
注:⑴本项中选择为单项选择。招标人没有选择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同内容再另行要求。
⑵除以上限制投标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限制投标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其它补充说明中承诺我单位已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环境和地质条件已充足了解。投标人应自行安排踏勘该项目现场;并承诺对项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气候条件、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已充足了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经过以下路径: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
注: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问题不予受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经过以下路径:
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澄清。
1.11
分包
许可,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和非关键项目标施工
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人和总承包方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补遗、澄清、修改通知书(假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经过以下路径: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2 月 6 日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负责下载使用。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负责下载使用。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资料
1) 光伏组件: 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和质保10 年(含)以上质保书(提供原件备查或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 逆变器: 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和质保5年(含)以上质保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3.1
投标使用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60个日历天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将投标确保金经过其基础账户转帐至其企业下列银行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经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法从下列账户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企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凉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企业
开户银行:农行西昌龙眼井支行
帐 号:226337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企业
开户银行:西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42107
投标确保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为2月5日17:00时。投标确保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确保金不换取收据。投标确保金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统计表中提供投标确保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3.4.3
投标确保金退还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依据要求将投标确保金退入投标人基础账户。
3.4.4
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情形
“拒签协议”是指:
(1)明示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2)没有明示但不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确保金也不予退还。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3年(、、)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3年(1月1日至今)
3.5.4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3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能够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内容、和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内容,不得和招标文件强制性审查标准和严禁性要求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能够在空格中用“/”标示,也能够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且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得相互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可辨。投标文件(不包含所附证实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造成无法确定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确保方法、投标价格,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实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楚可辨。所附证实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措施”注(2)要求办理。
3.7.3
签字、盖章要求
(1)全部要求签字地方全部应用不褪色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含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署名章、签字章等)替换,也不得由她人代签。
(2)全部要求盖章地方全部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协议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替换。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纸质文档贰份,电子文档光盘壹份。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含证实文件)。当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内容不一致造成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能够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采取粘贴方法左侧装订,不得采取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方法装订,不得有零碎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证实、证件及附件等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对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可能和前面正文部分次序相对应。
修改投标文件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1
投标文件包装和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含电子文档光盘)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出一份时,投标人能够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光盘应和正本一起包装。
每一个包装全部应在其封套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德昌县财政局
招标人全称:德昌惠民光伏扶贫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验: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开标次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业主代表1 人)。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教授确实定方法按川办发[]13号第九条和川府发〔〕62号第(三)条要求实施。
6.3
评标措施
综合评定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1 人
7.3.1
履约担保
(1)履约确保金=中标价(扣除暂列金)10%
最高限价:2393.6572万元(含暂列金额22.242338万,投标人对暂列金不得调整)
招标控制价对应价格2351.414862万元(招标控制价对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
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50%(招标控制价千万以上(含)不高于50%),银行保函担保占 50 %。现金担保必需经过中标人基础账户以银行转账方法缴纳;银行保函担保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和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编页码和小签
(1)纸质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含无任何内容页,但不包含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小签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她人投标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署名章、签字章等)替换,也不得由她人代签。
10.2
招标代理
服务费
支付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人支付。
计算方法:
按“计价格[]1980号”要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署并已立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协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规范文本)中确定下浮动幅度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0.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全部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报价将不予接收。
(2)开标统计表中统计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除外)。
10.4
低于成本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报价(修正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部分成本,应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某投标人报价(总价)显著低于其它投标报价量化评审方法:
(1)对其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低于该项目(标段)招标控制价对应价格85%而且低于全部(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0 %(不超出95%)(即“双低”)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部分成本评审对象。当没有评审价时,投标报价即等于评审价。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显著偏低单项(不包含没有报价单项)应该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3)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评标委员会组员能够书面方法叙述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说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
5人员记录表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立案证》
10.5
中标价
以中标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措施”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以投标人接收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不管是采取综合评定法还是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全部不确保报价最低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10.6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协议段数量多于能够中标协议数量时,按以下方法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协议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协议段标准是:各标段中标人协议价之和最低。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3)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显著不利,招标人能够重新招标。
(4)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确保金不能填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10.7
协议推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发价格调整
不能够调整。
10.8
建设资金拨付
目业主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项目经理印鉴企业法人账户。中标人应按现行税法要求,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立案登记,按要求领用、开具发票。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预付款通常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10%;进度款按要求支付,额度通常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按法律要求和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协议条款约定。
10.9
压证施工制度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深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川府发〔〕62号)第(八)条:严格协议包含人员管理。项目责任人、项目总监、关键技术责任人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应取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立案。更换后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含有资格和条件。
实施项目责任人、项目总监、关键技术责任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上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署协议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协议标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10.10
严禁转包和
违法分包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深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川府发〔〕62号)第(九)条:严格项目发包管理。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项目责任人、项目总监和关键技术责任人和投标文件不符(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凡施工总承包协议未严禁分包,总承包单位能够将非主体结构部分工程发包给含有对应资质条件分包单位,但必需经项目业主认可。
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发觉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觉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或发觉项目业主有违法发包行为,应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汇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立即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知举报人。
10.11
增加工程量管理
增加工程量超出该单项工程协议价10%,必需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同意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告。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深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川府发〔〕62号)第(十一)条: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审计机关在审计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发觉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应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审定数和中标价差额较大(超出中标价10%以上)项目,应该区分情况责令项目业主立即上报项目审批部门同意,或立即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对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成20%以上)项目,应该立即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
“中标价”是指包含以下三项单项协议价协议总价:
(一)主体工程和一并发包隶属及小型工程中标协议价(扣除招标人暂列金、暂估价部分);
(二)未随主体工程一并发包或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追加或增加隶属及小型工程依法确定承包人协议价,包含:⑴达成招标(比选)规模标准,依法经同意由原中标人继续实施协议价,或另行重新招标(比选)中标(选)协议价;⑵在比选规模标准以下,项目业主采取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法确定承包人协议价。
(三)招标人依法确定暂列金、暂估价部分承包人协议价。
项目业主应在要求时限内签署协议并按10.12要求立即报相关部门立案。
10.12
协议立案
承包协议按相关要求立案。双方当事人就协议产生纠纷时,以立案中标协议作为依据。
依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七部委令第30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六十二条等相关要求,经过招标方法承包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在投标使用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署协议,并自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立案。
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措施》(省政府令197-1号)第十八条,经过比选方法确定承包人,应该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3以后、10日内签署协议,并自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立案并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过竞争性谈判、经同意由原中标人继续实施等方法确定承包人,参考本条实施。
项目业主未在要求时限内签署协议或未按时报相关部门立案,应该向立案部门书面汇报原因和理由。若属于项目业主本身原因造成,相关部门可不予立案。项目业主私自签署协议或未报相关部门立案协议无效,而且不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决算、审计、调概等相关手续依据,并由项目业主自行负担相关责任。
10.13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处理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人编制内容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第56号要求“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深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深入要求》内容为准。
(2)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包含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和招投标行政监督立案招标文件不一致,以立案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地方进行修改。没有立案招标文件(包含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
(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前后次序,以时间在后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前后次序,以公平标准进行处理,或参考10.14(3)标准处理。
10.14
招标文件
解释
(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内容作出解释,根据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省深入要求》由制订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
(3)招标人自行编写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内容了解有争议,由立案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标文件所使用词句、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目标、习惯和老实信用标准,确定该条款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解释。
10.15
招标文件中注
《省深入要求》中“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仍应以《省深入要求》中“注”为准。
10.16
投标文件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包含相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含隐瞒)。
投标人申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觉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觉,应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经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后,由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17
知识产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其它目标。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结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私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8
同义词语
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通用协议条款”、“专用协议条款”、“技术标准要求”等章节中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该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了解。
10.19
中标候选人公告
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川发改招管函[]1772号)公告,也可同时在其它相关媒介上公告。招标人应该自收到评标汇报之日起3日内公告中标候选人,从公告次日起计公告期3个工作日。
10.20
相关投标文件递交代表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代表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员,同时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二、授权委托书”中“注”要求。省外企业这一代表还需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按相关要求不需要办理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登记除外,下同)。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章附表一。
10.21
相关异议、投诉和举报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正当律法规要求,可在要求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程序和评标结果进行投诉,应该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时间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措施》(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投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给予受理,对不予受理应一次性通知理由。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递交异议和投诉材料、接收问询代表,应该符合10.20项要求。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经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法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觉有违法违规行为也应该立即调查处理。
10.22
评标委员会不按要求评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此次评标无效,招标人应依法组织复核、重新招标或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织复核、重新招标或评标费用由评标委员会负担(书面持反对或保留心见除外,下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第23号令修正)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要求,责令评标委员会更正;情节严重,严禁其在1-3年内参与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标评标;情节尤其严重,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组员资格。
10.23
尤其注意:(1)本项目名称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所留联络方法在投标使用期内应保持通畅,不然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3)投标人需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本工程进行投标,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满足功效性需求,招标人有权下令做出整改,对应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标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起源及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责任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