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编号:GZSHPX--009-0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日 期: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1
第一卷 投标须知 1
第二卷 协议条款 21
第 三 卷 投标资料格式 31
第 四 卷 技术要求 47
招标公告
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已由盘县和发展改革局 以 盘发改投资[]818号文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预备内投资补助资金350万元,盘县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标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盘县火铺镇沙淤村;
2.2工程规模:工程供水规模666.00m3/d,项目总投资470万元;
2.3招标内容:旱地供水桩90个;安装消毒器1台;建泵站1站2台装机2*5.5kw,扬程90m,流量50m3/h;安装30kva变压器1台,架设10kv线路LGJ-50长0.5km;安装热镀锌输水钢管DN100mm7.251km、DN65mm3.339km、DN50mm1.29km、DN20mm1.501km、DN15mm1.001km。安装浇灌PE管DN90mm5.15km、DN63mm1.8km、DN50mm1.20km、DN32mm4.50km;招标概算168.66万元;
2.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需是同时含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需符合国家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且含有足够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投标人。
3.2 此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此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有爱好投标人于9月28日10月9日每日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贵州省盘县红果镇江源路151栋1单元2-2购置招标文件。
5.2购置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5.2.1、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2.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必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产品授权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5.2.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守以下要求:
( l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本项目应以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牵头人;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标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企业(盘县电信局8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10月10日14时30分在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召开, 投标人必需参与。投标人参与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自备/招标提供),食宿自理。
8、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9、联络方法
招 标 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地 址:盘县火铺镇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北大厦商业办公楼
第1幢1单元13层9号房
联 系 人:王琛 联 系 人:徐品
电 话: 电 话:/
公告公布日期:9月28日
第一卷 投标须知
1、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及 内 容
1
项目名称: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
2
招 标 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
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4
资金起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5
招标范围:旱地供水桩90个;安装消毒器1台;建泵站1站2台装机2*5.5kw,扬程90m,流量50m3/h;安装30kva变压器1台,架设10kv线路LGJ-50长0.5km;安装热镀锌输水钢管DN100mm7.251km、DN65mm3.339km、DN50mm1.29km、DN20mm1.501km、DN15mm1.001km。安装浇灌PE管DN90mm5.15km、DN63mm1.8km、DN50mm1.20km、DN32mm4.50km,上述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
6
投标人资格:必需是同时含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需符合国家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且含有足够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供给商
7
投标使用期:60日历天。
供 货 期:60日历天。签署协议后标准上15日内按招标人供货计划开始供货,60日内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8
质量要求:
管材符合国家标准GB/T3091-标准;
泵测试标准不低于按GB3216-89国家标准;
其它设备必需按相关专业标准实施。
9
一、资质条件:
1、生产厂家作为申请人:含有有效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代理商作为申请人:含有有效代理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授权书。
3、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联合体投标还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二、信誉要求:申请人在最近3年中不得在协议中有违约行为,能严格按协议、确保按国家标准供货,能最大程度满足用户合理要求,无违约记载或投诉(违约行为以项目所在地(市、州、地)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为准);(近3年指至今)
三、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汇报,审计汇报包含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尤其说明企业净资产(全部者权益)。审计汇报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注册企业只提供注册后有效财务年度审计报表】,(近1年指)
四、经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五、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至今负担类似供货业绩(管道采购及安装工程),附协议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新成立企业,可依据本身情况酌情提供相关材料。
六、提供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来出具产品检验汇报(汇报内容应包含投标产品);
七、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
10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申请:接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该签署共同投标协议,以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牵头人,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负担工作和对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对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全部有相同作用
11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若无澄清或异议申请视为已全文了解并接收招标文件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12
投标确保金:
一、投标人须交确保金肆万元元整(¥:40000.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立即按要求缴纳投标确保金,如确保金未按要求时间足额提交,不管任何理由,其投标不予接收。
确保金缴纳方法采取现金方法。
三、确保金退还:
1、未入围投标人或特殊原因未能参与相关投标活动投标确保金在公告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给退还后。
2、中标人在签署了中标项目协议后,携带招标人出具退还投标确保金书面证实(申请)后办理确保金退还手续。
13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为壹份,副本为壹份。
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再提供2份投标文件副本。
14
投标文件递交至: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企业(盘县电信局8楼)并面交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15
投标截止时间:10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16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日期。
开标地点:盘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企业(盘县电信局8楼)
18
开标程序:
开标验证身份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实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近3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原件(递交后不退还)
19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人数三分之二,由招标人邀请相关专业教授。
20
本项目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该接收有管辖权盘县水务局依法实施监督。
21
履约确保金:金额为中标价5%
22
评标标准和方法:见投标须知
23
投标样品提交:不需要提交
24
本项目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时间:10月10日14时30分
地点: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
25
其它
24.1采购任务中未在投标供给商(厂家或代理商)生产或销售范围内设备,可由中标人自行采购符合对应验收标准设备进行供货及安装;
24.2中标人提供设备必需经采购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供货及安装。
2、说明
2.1项目名称: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
2.2招标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
2.3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2.4投标人:必需是同时含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需符合国家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且含有足够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供给商
2.5中标人:最终授予协议投标人。
2.6评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人数三分之二,由招标人邀请相关专业教授。
2.7供货范围:详见报价表。招标人所需设备(含配套设备)全部向中标投标人采购,全部设备必需确保满足施工需要。
2.8质量要求:管材符合国家标准GB/T3091-标准;泵测试标准不低于按GB3216-89国家标准;其它设备必需按相关专业标准实施。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含有推行协议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含有资格:必需是同时含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热浸镀锌钢管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PE管材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含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需符合国家要求质量技术标准且含有足够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供给商。
3.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等方面含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对应资格和能力。
3.1.3 含有完善质量确保体系。
3.1.4 含有设计、制造此次招标产品能力和良好运行经验,在以往生产运行或销售过程中未发觉有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
3.1.5 含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投标人近3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原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递交后不退还),不然拒收投标文件,并将通知函复印件添加于投标文件中其它材料内。
4、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组成
4.1.1 招标文件包含:
第一卷《投标须知》;
第二卷《协议条款》;
第三卷《投标资料格式》;
第四卷《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4.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作一切书面(含传真)通知、修改及补充文件,全部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
4.1.3投标人应具体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要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负担其风险,有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成为无效标。
4.1.4招标文件一经出售,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此次招标项目使用。
4.2 招标文件解释和澄清
4.2.1 招标文件解释和澄清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取书面(含传真)形式进行。
4.3 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
4.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补充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作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4.3.2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疑点,应用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做出回复,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
5、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组成
5.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及内容
资料编号
1
投标书前附表
2
投标函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附原件)
联合体招标,必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4
投标报价表及报价说明
5
技术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和售后服务方法)
⑴
投标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参数
⑵
投标产品抗腐蚀性能及说明
⑶
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及工艺设备优异性、完备性及说明书
⑷
产品运输和储存方法
⑸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及检测手段完整性、优异性
⑹
交货期、供货方案及方法
⑺
投标人提供样品
⑻
可靠性和使用寿命说明书
⑼
产品配方采取原材料优异性及说明(包含对添加剂含量说明)
6
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情况
7
生产企业认证情况
8
技术服务、维修保修承诺
9
近三年投标人业绩及用户反馈证实材料(复印件);
10
投标企业生产保障能力及产品所使用原材料
11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实文件:
⑴
投标人相关资格申明函;
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⑶
投标人必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省级以上相关监督部门判定材料或检测汇报(复印件);
⑷
工厂介绍及投标项目情况(包含组织机构、企业生产保障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⑸
近1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情况(包含销售额)(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依据本身情况酌情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⑹
其它资格证实文件
12
近三年经济行为有没有受到起诉情况(复印件);
13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产品性能特点、优越性等有必需进行补充和说明其它文件和资料。
14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其它资料
5.1.2 投标人所作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
5.2 投标文件编制
5.2.1 通常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全部设备技术规范和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5.1所要求格式和第二、三、四卷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次序和编号应和招标文件第一卷5.1所要求次序一致。能够增加说明书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条款,一律不得作任何实质性修改。
5.2.2 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汉字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书面材料,则应附有汉字译文,并以汉字译文为准.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取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5.2.3 投标使用期
投标使用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将于投标使用期之前要求投标人明确回复是否同意延长使用期,但延长久通常不超出3个月。投标人若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则应以书面回复表示同意,并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一样意延长投标使用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明确回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确保金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5.2.4 投标确保金
5.2.4.1投标人必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确保金,详见前附表。
5.2.4.2投标人投标确保金退还,详见前附表。
5.2.4.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确保金给予没收。
5.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5.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2.4.3.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中标状态签署协议(即不按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署协议)。
5.2.4.3.4 投标人不接收招标文件本卷5.3.3要求。
5.2.4.3.5 其它本招标文件有界定。
5.2.5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5.2.5.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为一份,副本为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均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中标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还须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2份副本并确保和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5.2.6.2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应打印或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楚,语意要明确。
(2)应尽可能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更正错误必需这么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署名确定。
(3)投标文件副本能够为正本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3 投标报价
5.3.1 投标人应严格根据第三卷第6款要求和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价格汇总表。
5.3.2投标人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协议供货期内价格固定不变,若供货数量和招标文件中提供数量及规格有差异,则以报价表中对应规格报价及实际供货量计量供货总价,中标单价不变,调整总价。
若招标人对设备要求改变使协议价格改变在中标价±20%以内(含20%),单价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结算。若招标人对设备要求改变使协议价格超出中标价±20%以外,可调整设备单价(调整幅度供需双方协商),增加费用由业主负担。
5.3.3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应注明使用期,使用期应大于投标使用期。
5.3.4投标人必需对投标综合单价报价表上全部设备进行报价。
5.3.3 算数性修正
5.3.3.1当数字表示金额和文字表示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5.3.3.2当单价和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假如单价有显著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给予修正;
5.3.3.3当各细目标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3.3.4按以上标准对算数性差错修正,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应取得投标人确定,假如投标人拒绝确定,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和原报价相比偏差在0.5%以上者,属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5.3.4 投标报价应注明使用期,使用期应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5.3.5投标人必需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设备进行报价。
5.4 投标文件递交
5.4.1 投标文件编写、装订、密封和标识
5.4.1.1投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应采取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采取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按招标文件本卷“5.1.1”所列次序和编号编写目录和页码,分别装订成册,并不得采取活页装订。
5.4.1.2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以后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包装封面上写明:
招 标 人:盘县火铺镇人民政府
盘县火铺镇沙淤村供水管网工程设备采购
投标文件
(编号: )
(20××年××月××日××时前不准启封)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投标文件“外包封”包封标签格式)
全部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样品均需贴上投标人标签。
5.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按“第一卷投标须知 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并面交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企业。不管任何原因,一切迟到投标文件全部将被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5.4.3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5.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能够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递交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对应部分以最终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5.4.1.2款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不然无效。
5.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使用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给予没收。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 前附表”
6.2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应参与,并在招标人指定登记册上署名报到。若投标人在要求开标截止时间前未签到参与开标会议,招标人能够宣告其已放弃投标。开标会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开标会上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公布内容。
6.3 开标次序依据随机标准启封投标人投标文件。
(1)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方便确定它们是否完好。
(2)开标次序,随机依次开标。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情况作具体统计,存档立案。
7、评标
7.1 评标机构和依据
7.1.1 评标机构是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具体按《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7.1.2 评标依据
7.1.2.1依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联合令第1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要求》(水利部令第14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关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措施》(水建管[]585号文)、《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水利部相关要求。
7.1.2.2 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7.1.2.3 本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和措施》
7.1.2.4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正常进行任何活动,将造成其投标书被拒绝,成为无效标。
7.2 评标程序
7.2.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评标委员会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统计,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问题。
7.2.2 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对投标文件检验和评审,评标委员会能够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其澄清要求和投标人回复均采取书面形式,经澄清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定后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其它实质性内容。
7.2.3 初评
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验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有没有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投标文件。
7.2.4 详评
标书详评包含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
8、定标
8.1对于本期招标项目标产品,评标委员会在对各投标人技术、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选排序后推荐中标人,经招标人核定后确定,报盘县水务局立案。
8.2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公告三天,投标人可在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评标结果。
8.3招标人不确保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9、授予协议
9.1中标通知
依据定标结果 ,招标人确定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9.2 签署协议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前往推行签署协议,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供货协议(包含具体供货时间、设备规格、服务期安排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协议条款和格式和需方签署协议。协议每一页(包含全部附件)均校签,协议价格、协议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和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
9.3当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前往需方鉴订协议时,应向招标人提供履约确保金(或中标人开户银行出具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价5%。
9.4中标人如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地点和招标人签署协议或不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保函),按违约处理,将没收投标确保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将按中标侯选人次序选定中标单位,并签署协议。
9.5 若投标人提供材料样品(或资料)和实际供货不一致时,作违约处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处中标价5%作为违约金。违约事实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报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立案。
9.6 协议立案
签署协议后10日内,协议原件报盘县水务局立案,作为对中标人履约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依据。逾期不进行立案,视为未推行协议,项目主管部门对招标人将暂停该地域供水项目标实施;对中标人将报请取消下步在本省参与水利项目投标活动资格,并作为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市场行为档案中企业不良行为统计。
10、纪律和保密
10.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协议时止,相关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议及相关授予协议意向等一切情况全部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和上述工作无关单位和个人。
10.2 参与评标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自律,并接收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10.3 投标人申报相关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需真实正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觉,作无效标处理,并按相关要求上报管理部门。
10.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
10.5 投标人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0.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探询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0.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1、重新招标和招标终止
11.1 报名截止时间内参与报名投标人少于3个或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能够重新招标。
11.2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显著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人能够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12、评标标准和方法
12.1、组建依据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要求》(水利部令第14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关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措施》(水建管[]585号文)、发改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联合令第12号)、《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及水利部同意《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有形市场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评标标准和方法。
12.2、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2.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不超出总人数三分之一。
3.评标委员会除招标人代表以外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由招标人邀请相关专业教授。
4.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5.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由评标委员会组员推荐产生或由招标人指定。
12.3、评标标准
13.3.1.按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标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报价合理性、供货方案、控制质量确保方法、结合投标人综合业绩、资信、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近期财务情况及投标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
12.3.2.评标委员会以评分方法依据投标人综合评价总得分高低排序后,按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中标单位,并写出评标汇报。招标人依据评标汇报按《中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之定标标准及本招标文件定标标准,确定中标人,报盘县水务局立案。
12.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图片、签字等必需真实,如投标人提供不真实证书、材料、图片等,取消中标资格。
12.3.4.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实材料等复印件必需清楚而且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然无效。
12.3.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法要求某一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一些问题时,投标人不得拒绝,不然视为其自动放弃对该项目投标深入竞争权,投标人提供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不能造成对原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更改。
12.4、无效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处理。
12.4.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密封”要求密封,封口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2.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
12.4.3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
12.4.4投标文件未注明原因,投标函(格式)报价金额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报价金额不一致(以元为最小单位取整除外);
12.4.5投标报价书(格式页)无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2.4.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12.4.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12.4.8投标函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署名;
12.4.9投标人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12.4.10投标人投标总价超出已公布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2.4.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实质性要求;
12.4.12有其它违反招标文件条款要求及法律法规应作为无效标。
12.5评标标准及评分内容
本项目评标分初步审查和具体审查两个阶段。
1、初步审查阶段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按以下标准进行,若有一项不合格,不能经过初步审查,不能进入具体评审阶段,报价分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序号
审查原因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和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人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确保金
按投标确保金条款缴纳
5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7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正当、有效,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产品授权书和相关资料
8
资质条件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
9
投标总报价、供货期、产品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及第一卷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8项要求
10
信誉
符合第一卷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
11
财务情况
符合第一卷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
12
检验合格证
符合第一卷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
13
投标人近3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投标人近3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2、第二阶段是对经过初步审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采取百分制按以下8大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分项分数以下表:
序号
评 分 项 目
评分值
主观分 值
客观分值
1
投标总报价
60
60
2
投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报价合理性
5
5
3
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和售后服务方法
20
20
4
企业所获资质、认证情况
6
6
5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3
3
6
投标人综合业绩及资信
3
3
7
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及工艺设备优异性、完备性及说明书
2
2
8
供货期
1
1
合 计
100
20
80
12.6评委评分
13.6.1评委评分由客观评分和主观评分两部分组成。评委客观评分是评委共同公正评判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客观内容一致反应,必需统一。评委主观评分则是评委个人公正评判投标文件主观内容反应,是个性和共性统一。为确保公正,有效评委主观评分D须满足:
0.8C≤D≤1.2C
C为全部评委主观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值。
12.6.2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全部有效评委评分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高到低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单位和候补中标单位。
12.7评标分项评分规则
12.7.1投标总报价(客观分值:本项满分60分)
12.6评委评分
12.6.1评委评分由客观评分和主观评分两部分组成。评委客观评分是评委共同公正评判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客观内容一致反应,必需统一。评委主观评分则是评委个人公正评判投标文件主观内容反应,是个性和共性统一。为确保公正,有效评委主观评分D须满足:
0.8C≤D≤1.2C
C为全部评委主观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值。
12.6.2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全部有效评委评分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高到低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单位和候补中标单位。
12.7评标分项评分规则
12.7.1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本项目标T值(即拦标价)为:1686600.00元
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及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2位;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2位)
(1)偏差率计算:X=∣Bn-J∣÷J×100%
X-偏差率;
Bn-第n家投标人竞争性投标报价;
J-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Y=60-X×K×100;
Y-投标报价得分(Y≥0);
K-扣分分值:Bn≥J时,K取2;Bn<J时,K取1。
假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T值(即拦标价)时,投标报价计零分。
B、评标基准价计算:
本项目招标标底符合市场客观实际,招标人不编制标底,本项目实施无标底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投资T值即拦标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内或开标前15天公布,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立案。将各投标人不超出拦标价投标报价按下列方法计算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J)=(B1+B2+B3)/n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n<6时,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其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Bn为第n家投标人竞争性投标报价,n为有效投标人个数。
评标基准价(J)=(B1+B2+……+Bn-Bmin)/(n-1)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6≤n<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其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Bn为第n家投标人竞争性投标报价,n为有效投标人个数。
评标基准价(J)=(B1+B2+……+B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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