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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香雄美朵正确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CQTZC-XZZB-1004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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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盖单位章)
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须知 11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26
评标措施前附表 26
评标方法 29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堆龙德庆区香雄美朵正确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TZC-XZZB-1004
一、招标条件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受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委托,对堆龙德庆区香雄美朵正确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立案,立案号 LS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安置房约400套及其它隶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设计协议签署后4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同意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含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含有对应设计能力,近三年内(10月至今)独立完成过最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责任人须含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有不良统计且在公告期内企业不得报名,含有有效行贿档案查询统计。
3.3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月 日至 月 日,每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4)法人营业执照(没有三证合一,提供三证)、资质证书;(5)近三年(10月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实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协议);(6)近三年财务审计汇报(财务情况良好,有推行本项目标能力),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企业成立以来财务报表;(7)拟派本项目标项目责任人职称证及其它关键人员相关证件;(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第(1)、(2)项须提供原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第(3)至(8)项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需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开标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六、公告公布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拉萨晚报》上公布。
七、联络方法
招 标 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联 系 人:梅富豪
联络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
地 址:拉萨市哈达幸福花苑小区一区二栋一单元70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络电话: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镇建设局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
联络人:梅富豪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
地 址:拉萨市哈达幸福花苑小区一区二栋一单元70号
联络人:曾先生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堆龙德庆区香雄美朵正确扶贫异地搬迁安置工程设计
1.1.5
项目地点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1.2.1
资金起源
国家投资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1.3.2
工期
设计协议签署后4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同意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应含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财务要求:财务情况良好,有推行本项目标能力。提供近三年(至)由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汇报及报表(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企业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10月至今)独立完成过最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设计项目。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纪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函。
项目设计责任人:拟派项目责任人须含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其它要求:项目组其它人员需依据对应专业配置齐全;拟投入该项目现场代表需在协议服务范围期内常驻拉萨,随时配合业主相关工作。
1.4.2
限制投标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为国家投资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在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4)在以前计划设计项目中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在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5)近3年内在全部招投标和协议推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协议推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
(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含和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招标人)既往项目协议推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推行协议、项目责任人被招标人撤换;
(18)投标人和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企业和其子企业;
(3)母企业和其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
1.9.1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月 日18 时 00 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时间
月 日18 时 00 分
1.11
分包
□许可
■不许可
1.12
偏离
□许可
■不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澄清函(或答疑函)、补遗、补充通知等
2.2.1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 月 日18时00分)前
2.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函后48小时内回函确定,不然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函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函后48小时内回函确定,不然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修改函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申明。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相关计划设计质量、计划设计期限、中标后不转包等实质性内容分别作出书面承诺。
(3)投标人提供澄清说明、补正说明等。
(4)电子光盘2张(刻录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5)投标函1份,投标函内容为投标文件格式第1至3内容。
第(1)和第(2)项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放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其它资料中”。
3.3.1
投标使用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提交方法:现金或转账。
投标确保金金额: 万元;
投标确保金须在 月 日17时30分前缴纳,超出要求期限交纳投标确保金,将不予接收。
投标确保金专用账户:
户 名: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西藏分企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西藏自治区分行
账 号:00044682
注:投标人按以上二种形式之一交纳投标确保金,如使用转账缴纳投标确保金,凭银行有效票据到招标代理机构换“投标确保金收据”。采取银行转账缴纳投标确保金,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4.4
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情形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为中标价10%;
(3)明示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或没有明示但不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3.5.2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10月至今。
3.5.3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10月至今。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许可
■不许可
3.7.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能够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内容、和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内容,不得和招标文件强制性审查标准和严禁性要求相抵触。
(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且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得相互矛盾。
(3)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可辨。投标文件(不包含所附证实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造成无法确定关键技术方案、关键计划设计日期、关键计划设计质量确保方法、投标价格,牵涉到得分内容,均按零分计。
(4)投标文件所附证实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楚可辨。所附证实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全部要求签字地方全部应用不褪色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含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署名章、签字章等)替换,也不得由她人代签。
(2)全部要求盖章地方及全部复印件全部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协议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替换。
(3)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如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函:壹份;电子文档(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光盘贰份。
投标文件副本能够是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含证实文件),但签字和盖章处不能是复印件,必需是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署名,加盖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用A3复印纸)。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采取 无线胶装 方法左侧装订,不得采取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方法装订,不得有零碎页。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合并在一起装订。
投标文件应根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证实、证件及附件等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对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可能和前面正文部分次序相对应。
修改投标文件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1
投标文件包装和
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封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投标函一个包装;电子文档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全部应在其封套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本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验:由监督部门和投标人代表检验确定。
(5)开标次序:按接收投标文件前后次序。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及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该含有评标教授对应或类似条件),教授 5 人;(备注:如招标人代表无教授参与评标,则委托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教授参与评标。)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教授库随机抽取 。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定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名。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编排页码
编排页码需从目录开始逐页编排。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支付。
10.3
投标报价
以项目审批单位批复设计费为准。
10.4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中标人。
10.5
严禁转包
严禁转包。中标人必需按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进场作业,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同意,不得替换项目责任人。中标单位项目责任人因为特殊原因非替换不可,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同意后,用同等级或高等级(指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人员替换。不然视同转包。
10.6
协议立案
协议按相关要求立案。
双方当事人就协议产生纠纷时,以立案协议作为依据。
10.7
投标文件真实性
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包含相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含隐瞒)。
投标人申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觉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觉,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能够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8
协议授予
1、当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确保金全部不能填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因不可抗力(非资金、技术、工期等原因)不能签署协议时,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一样原因放弃中标时,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投标人为中标人;不然重新招标。
在1一3年内,凡国家投资或地方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招标人不得接收放弃中标者进行投标。
10.9
知识产权
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其它目标。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结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私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
同义词语
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协议条款及格式”等章节中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该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了解。
10.11
废标处理
有以下情形投标文件将不予认可,作废标处理。
(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多处错漏一致;
(3)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班子组员出现同一人;
(4)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一样投标人授权委托同一人投标;
(6)投标人替其它投标人交纳投标确保金;
(7)不一样投标人聘用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取专有技术除外;
(8)其它串标、围标嫌疑。
(9)对招标文件不响应。
(10)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递交。
10.12
对弄虚作假制约
在全区严格实施“一地受罚,四处受制”信用管理制度。
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一旦查实,在全区范围内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10.13
企业助廉遵法承诺书
依据《相关同相关企业(企业、个人)签署助廉遵法承诺书通知》(拉纪发﹝﹞46号)文件精神签署。
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叙述为准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计划设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项目(标段)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3)为本项目(标段)主管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4)为本项目(标段)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项目(标段)计划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项目(标段)计划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项目(标段)计划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组织踏勘现场,但投标人可自行安排时间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负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见到计划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考虑,投标人应对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提出问题后,以补充通知、澄清函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要求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要求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标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让(转包)给她人。中标人推行协议应该遵守《协议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设计文件编制实施相关要求。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许可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l)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3)投标确保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它资料;
(6)技术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以项目审批单位批复设计费为准。
3.2.2 报价是指完成招标人要求工作所需准备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财务费用、利润、税金、规费、技术工作费、技术和安全方法费、人员进出场费用等和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配套费用,并考虑风险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等全部费用。
3.2.3 投标单位人员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相关保险由投标单位自行办理,保险费由投标单位负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3.2.4 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任何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由承包人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递交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确保金格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没有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全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5.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协议,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全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企业法人章(鲜章)。
3.5.3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年份要求为近三年(10月至今)。如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在该表中填“无”。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许可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提议。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计划设计质量、计划设计期限、中标后不转包等实质性内容分别作出书面承诺。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清楚地标识“正本、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4.投标
4.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函及电子文档应分开包装和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签格式处和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或投标函或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条、第4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完好全部应开启。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6)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协议授予
7.1 定标方法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由高分至低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中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 签署协议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双倍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全部投标被否决,可直接发包。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技术规范、设计任务及深度要求
1.技术规范
本工程设计过程和结果均必需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相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方面现行规程、标准、规范、措施及建设部、西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相关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方面文件、要求。
投标人委派项目设计责任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取得业主或业主指定代表人同意。
附表一:开标统计表
开标统计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统计表
开标时间: 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
投标人
勘察设计周期
密封情况
投标报价
备注
署名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统计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具体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取传真方法,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具体地址)。
评标工作组责任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以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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