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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寓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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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L1901 招标人:武汉理工大学 (公 章) 日 期: 12月 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 招投标管理机构立案意见: 工程名称: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监理 项 目 负 责 人(签 章): 部 门 负 责 人(签 章): 招投标管理机构(立案章): 12月 23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资格审查方法 1 5.招标文件获取 1 6.投标文件递交 1 7.公布公告媒介 2 8.联络方法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21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技术规范 31 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另附)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一、投标函 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37 三、授权委托书 38 四、投标确保金 39 五、项目管理机构 40 六、关键检测设备表 42 七、资格审查资料 43 八、其它材料 48 九、原件核查表 49 附件1 日程安排表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13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理工大学 ,建设资金起源自筹,项目出资百分比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0384.4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3.16㎡,层高为30层,工程投资概算约为 34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含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监理能力;拟担任本项目标总监为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12月23日至12月22日,以监理工程项目标完工验收日期为准)负担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为10000m2及以上或工程投资概算为3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3.3 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先在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cn)上报名后,于 年12月23日至 12月27日,天天早晨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 00分,到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1月16日10时,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 上公布。 8.联络方法 招 标 人: 武汉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地 址:武昌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 14楼 邮 编: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李科长 联 系 人: 江兵平 彭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联络人:李科长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14楼 联络人:江兵平 彭威 电话/传真: 1.1.4 项目名称 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 1.2.1 资金起源 自筹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 30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①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完整审计汇报; ②、未发生亏损; 业绩要求: 12月23日-12月22日最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投资概算为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监理业务(以监理工程项目标完工验收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12月23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项目总监要求: ①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含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统计证实及劳动协议; ④12月23日-12月22日作为项目总监最少主持过一项工程投资概算为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m2及以上房屋建筑监理业务。 其它要求: 1.其它专业人员须配置齐全,并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统计证实及劳动协议。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和方法 12月30日9时 书面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方法立即间 方法:书面答疑 时间:12月31日9时前 1.11 分包 不许可 1.12 偏离 不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澄清(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12月30日9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1月16日10时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1月2日9时前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1月2日9时前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 3.2.1 投标报价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相关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要求》通知(发改价格[]670号)要求,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基准价按《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投标报价只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基准价,不在基准价上下作浮动,凡高于或低于基准价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其它阶段相关服务(如保修阶段)暂不报价,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署监理协议时另行根据相关要求协商。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4、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基准价为69.31万元 = 86.64×1.0×1.0×1.0×0.8 3.3.1 投标使用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日期之日起)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壹万元(¥10000元) 投标确保金形式:现金、支票转账 投标确保金递交方法:采取电汇、大额支付等转账方法从投标人基础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收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钞交纳等方法递交投标确保金,同城不得采取电子支付方法递交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确保金帐户信息以下: 账户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帐 号:05100 投标确保金递交确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确保金后,必需立即将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交纳确保金金额等相关内容在《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 咨询电话: 3.4.3 投标确保金退还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时间:投标确保金到账之日至退还前一日 退还措施:投标确保金及利息将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退还。退还投标确保金及利息,将按来款渠道以电汇方法退还(扣除手续费),利息不足以支付退款手续费,不退还对应利息。 3.5.1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 3.5.2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12月23日-12月22日 3.5.3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3.7.3 签字、盖章要求 “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注投标人法人名称公章,不得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协议专用章”替换。 “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也可用签字章、署名章替换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3.7.5 装订要求 正本、副本应采取不可拆卸方法装订,不可采取活页夹。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武汉理工大学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监理 投标人: 在1月16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1月16日10时00分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厅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须知第5.2款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教授4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从湖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教授库抽取 6.3 评标措施 综合评定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3人 7.3.1 履约担保 无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严禁转包 严禁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总监和关键技术责任人。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项目总监、关键技术责任人和投标文件承诺不符,视同转包。 10.2 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时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实(法人为携带身份证实书,委托人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实书)。 10.3 原件密封及标识 对本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交原件,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单独密封和标识,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原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武汉理工大学一期青年老师公寓工程监理原件; (2)原件份数及原件名称; (3)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及公章)。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依据《 中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本招标项目己含有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起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起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标出资百分比: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标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标段监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3)为本标段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5)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7)和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8)被责令停业;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5 费用负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与投标活动发生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1.8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问题送达招标人,方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澄清,以书面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许可。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含: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措施; (4)协议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依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给予澄清并同时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假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2.4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立案后,和招标文件含有相同效力。 2.3 招标文件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能够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确保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关键检测设备; (7)资格审查资料; (8)监理纲领;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不包含本章第3.1.1(3)目所指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依据本工程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按《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要求》(发改价格[]670号)要求报价,投标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从其要求。 3.2.2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全部费用(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和全部相关管理成本)。价格使用期应保持到整个协议推行完成。 3.2.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 3.3 投标使用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3.4 投标确保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确保金,联合体投标,其投标确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评标结束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非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确保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实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复印件。 3.5.2 “多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协议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要求表格和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许可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方可给予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方案,招标人能够接收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相关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技术标除外)。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7.6技术标书制作要求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需按下列要求将技术标(监理纲领)制作为暗标: 1、使用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印制封面、封底及装订编杆,在要求位置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并密封; 2、文本一律采取A4规格白色纸张;文字为4号简写宋体,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 3、全部表格和插图一律采取电脑绘制,黑色打印,A4规格白色纸张,文字为小于4号简写宋体; 4、页面不注明页码,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它任何标识或文字; 5、版面整齐、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及已承包工程,也不得作任何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及已承包工程文字或标识。 以上五条视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未按本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1投标文件密封 4.1.1、投标文件分两部分装订,商务标和综合标合并装订(分正、副本),技术标单独装订(分正、副本)。这两部分单独密封后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封包中。 4.1.2、外层封包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4.1.3、外层封包在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5、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密封或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 投标文件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书面通知应根据本章第3.7.3 项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3 条、第4 条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该参与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二代证),以证实其出席。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核验到会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6)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7)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确保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统计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评标委员会组员人数和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确实定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关键责任人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和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和其它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2 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方法、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协议授予 7.1 定标方法 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招标人应该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能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重新招标。 7.2 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该自收到评标汇报之日起3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媒介公告中标候选人。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标评标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作出回复前,应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回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署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协议条款及格式”要求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5签署协议 7.5.1定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于15日内将评标、定标汇报及评标、定标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招投标管理机构立案,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汇报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招标人能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7.5.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依据招标人通知时间,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立即签订书面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7.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协议,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该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全部投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全部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需审批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同意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9.2 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措施”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和评标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此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统计表 (项目名称)监理开标统计表 开标时间: 年_月_日_时_分 序号 投标人 项目总监 投标确保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监理 服务期 备注 署名 招标人代表: 统计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具体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取传真方法,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具体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评标工作组责任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以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按“问题澄清”格式澄清回复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以湖北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为准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收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_日 第三章 评标措施(综合评定法) 评标措施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原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 项要求 副本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 项要求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含有有效营业执照(核查营业执照原件)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核查资质证书原件) 财务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核查企业业绩证实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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