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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信办通〔〕4号
相关开展湖南省教育
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
为落实实施《-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计划》,规范全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依据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工作关键点,现就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相关工作通知以下:
一、考评对象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
二、考评依据和考评内容
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相关印发<湖南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工作关键点>通知》(湘教信办通〔〕2号)要求,对照《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附件1)、《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附件2),关键考评教育信息化工作保障机制、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和应用、网络信息安全及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
三、考评措施
1、考评组织:由省教育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厅信息化办公室具体实施。
2、考评程序:
(1)自查。各单位依据“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具体见附件1、附件2)开展自查,在12月10日前将自查汇报、自查评分表、工作总结及其它辅助说明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信息化办(一式三份)。
(2)复查。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对各单位自查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初评复查。
(3)复核。省教育厅信息化办选择部分单位,组织教授进行现场复核,对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4)公告。省教育厅依据以上程序形成初步考评结果并在湖南教育网公告。
(5)通报。公告期满后,省教育厅将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全省通报。
3、考评工作时间:12月-1月。
四、奖惩方法
1、依据考评结果,按市州教育局类、本科高校类、高职高专学校(含专科)类三个系列分别评定四个等次,即:优异(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总分80分—89分),基础合格(总分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
2、依据考评结果按一定百分比评选教育信息化优异单位和优异个人,并给奖励。获奖单位可优先参与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
3、对连续两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不合格、或不上报目标管理考评材料单位将向全省通报,并由单位主管领导到省教育厅说明原因。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可和省教育厅信息化办联络,联络人:宋海波,电话:(传真)。
附件:1、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2、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细则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 核 内 容 和 方 法
考评得分
一、
保
障
机
制
(20分)
1、领导重视
6分
①局长亲自对信息化工作作出指示,分管局领导关键抓一项年度信息化建设并取得成效;(1分)
②本年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教育信息化工作;(1分)
③召开全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2分)
④按省教育厅要求派员参与教育信息化工作多种会议及其它活动,并立即报送多种资料;(2分)
2、机构完善
4分
①由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信息化工作实施统筹管理;(2分)
②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信息中心、网络中心等)建立健全;(2分)
3、人员配置
4分
①有2名以上专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不低于2年;(1分)
②有1名以上网站通讯员,最新名单本年已报湖南教育网;(1分)
③所辖县市区、学校均配置1-2名专兼职信息技术管理员;(2分)
4、经费保障
5分
①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局本级年度预算中设置专题,并保持逐年增加;(4分)★
②年度经费能基础保障本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运转;(1分)
5、计划和总结
1分
①有局领导签阅信息化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1分)
二、
制
度
建
设
(10分)
1、制度规范
5分
①本年健全、完善一系列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规章制度;(1分)
②对所辖县市区、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4分)
2、信息化建
设管理
5分
①严格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立项、论证、审核、招标、监理、验收等工作;(2分)
②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报省教育厅信息化办立案并作技术衔接。(3分)★
三、
队
伍
建
设
(15分)
1、人员培训
8分
①整年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开展信息化培训一次以上;(2分)
②整年组织当地域教育信息技术骨干集中培训一次以上;(3分)
③按省教育厅统一计划组织当地域老师开展信息技术培训;(3分)
2、持证上岗
3分
①组织本局、当地域教育网络信息技术人员参与省教育厅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3分)★
3、活动和评优
4分
①整年组织当地域教育信息化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开展工作交流活动一次以上;(2分)
②组织对当地域教育信息化优异单位、优异个人、优异结果进行评选。(2分)
四、
基
础
建
设
和
应
用
(45分)
1、网络互联互通
13分
①市州局机关局域网稳定运行,且网络带宽能满足实际需求;(3分)★
②市州局机关局域网符合办公内网建设要求;(1分)
③按《湖南省教育网络互联互通工程技术指南》要求推进市级教育城域网建设;(3分)
④按《湖南省教育网络互联互通工程技术指南》要求连续推进教育网络和所辖县市区、学校连通;(2分)
⑤按《湖南省教育网络互联互通工程技术指南》要求连续推进城区学校(含中职学校)“班班通”,农村学校“校校通”建设;(4分)
2、电子政务建设
20分
①经过本市州教育门户网站开展教育网站整合建设;(2分)
②根据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要求,市州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籍管理平台;(2分)
③连续推进教育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在线办理;(2分)
④按省教育厅技术规范建设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日常公文收发通畅、反应快速,推进省、市、县、校四级公文网上传输;(3分)
⑤5月底前按标准完成市州本级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4分)
⑥按全省标准完成市州到所辖县市区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建设;(5分)★
⑦按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开展各类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分)
3、信息资源建设
10分
①根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数字资源中期建设《方案》,市、县建立基础教育资源管理平台;(2分)
②市州按要求加入省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同盟,并督促县(市区)按要求加入省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同盟;(3分)
③主动推进中职学校以“职教新干线”为引领,建设网络学习交流互动平台;(3分)
④按省教育厅要求参与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2分)
4、其它工作
2分
①经过网站立即向湖南教育网报送当地域教育新闻,整年被省级以上教育媒体及网站采取20篇以上。(2分)
五、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10分)
1、健全机制
2分
①局机关明确专员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本年健全完善相关信息安全制度;(1分)
②建立信息安全事故汇报机制,更新、演练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立即上报;(1分)
2、安全工作
8分
①整年没有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2分)★
②整年对所辖县市区、学校定时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验一次以上;(2分)
③组织辖区内教育单位按省教育厅要求集中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2分)
④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立案)工作。(2分)
备注:①本考评表中标“★”号项目为关键指标项,任何一“★”号项不达标即视为当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不合格。
②本考评表基准分为100分。另本年度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创新可酌情加分,加分最高不超出10分。
附件2:
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 核 内 容
考评得分
一、
保
障
机
制
(20分)
1、领导重视
5分
①学校一把手亲自对信息化工作作出指示,分管校领导关键抓一项年度信息化建设并取得成效;(2分)
②按省教育厅要求派员参与教育信息化工作多种会议及其它活动,并立即报送多种资料;( 3分)
2、机构完善
4分
①由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信息化工作实施统筹管理;(2分)
②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信息中心、网络中心等)建立健全;(2分)
3、人员配置
3分
①有3名以上专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不低于2年;(2分)
②有1名以上网站通讯员,最新名单本年已报湖南教育网;(1分)
4、经费保障
6分
①信息化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并保持逐年增加;(4分)★
②年度经费能基础保障教育信息化工作运转及学校信息化需求;(2分)
5、计划和总结
2分
①有校领导签阅信息化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分)
二、
制度建设
(8分)
1、制度完善
2分
①本年健全、完善一系列学校信息化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分)
2、信息化建设管理
6分
①严格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立项、论证、审核、招标、监理、验收等工作;(2分)
②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和省教育厅信息化办作技术衔接。(4分)
三、
队伍建设
(15分)
1、人员培训
10分
①落实信息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安排培训经费,专职信息技术人员平均外出培训一次;(5分)
②学校专职网络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参与省教育厅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5分)★
2、活动和评优
5分
①在老师、学生中组织教育信息化优异结果竞赛、评选并给予表彰。(5分)
四、
基
础
建
设
和
应
用
(42分)
1、校园网建设
5分
①校园网稳定运行,且网络带宽能满足实际需求;(4分)★
②已开启无线、3G网络覆盖建设和应用;(1分)
2、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35分
①已实质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相关方案和省教育厅信息化办衔接;(5分)
②建立本校门户网站,有专用域名,已经过省教育厅网站前置审核,获ICP立案号;(4分)★
③按省教育厅技术规范建设教育行政办公系统,确保电子公文收发正常进行;(5分)★
④按省教育厅技术标准4月底前完成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开通使用;(5分)★
⑤按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开展各类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系统建设;(5分)
⑥按省教育厅湘教通[]427号文件要求开展教育电子身份认证建设和应用;(5分)
⑦一般本、专科院校主动参与全省高校数字资源建设,广泛宣传并充足利用省高校数字化图书等资源,综合效益显着;高职院校主动推进以“职教新干线”为引领,建设网络学习交流互动平台,并参与全省高职教育资源库建设;(6分)
3、其它工作
2分
①经过网站立即向湖南教育网报送新闻,整年被省级以上媒体及网站采取20篇以上。(2分)
五、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15分)
1、健全机制
5分
①明确专员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本年健全完善相关信息安全制度;(1分)
②建立信息安全事故汇报机制,更新、演练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立即上报;(2分)
2、安全工作
10分
①没有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2分)★
②开展一次以上全校网络信息安全清理自查;(2分)
③配置了较齐全网络信息安全设备,按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反黄过滤系统建设;(3分)
④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立案)工作。(3分)
备注:①本考评表中标“★”号项目为关键指标项,任何一“★”号项不达标即视为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不合格。
②本考评表基准分为100分。另本年度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创新可酌情加分,加分最高不超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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