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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GB 5144-94(代替GB5144-85)
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查等方面安全技术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各种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如下简称起重机)。
本原则不合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塔式起重机。
2引用原则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查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钢丝绳夹
GB946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051.1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672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10673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3整机
3.1起重机工作条件应符合GB9462中关于规定。
3.2起重机整机抗倾翻稳定性(涉及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T13752中4.3条关于规定。
3.3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衡重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能畅通排水,而散粒物料不掉落。
3.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允许证标志。
3.5起重机出厂时需提供随机技术文献应符合GB9462中关于规定。
3.6使用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涉及:
a.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
b.寻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实验等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d.设备存在问题和评价。
4构造
起重机构造件所使用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1.1条规定。
4.1连接
4.1.1焊接
对重要受力构件焊缝必要进行质量检查,使其达到设计规定。
4.1.2螺栓、销轴连接
4.1.2.1起注重连接使用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2.2条规定。
4.1.2.2采用螺栓及销轴连接时,应满足GB9462中关于规定及其使用规定。
4.1.2.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并必要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规定拧紧。起注重出厂时必要配备此种扳手。
4.2梯子和护圈
4.2.1设立与水平面呈不不不大于65°梯子称之斜梯。
斜梯两边应设立不低于1m高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用横条连接。
斜梯踏板应采用品有防滑性能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不大于300mm,梯级间隔不不不大于300mm,斜梯扶手间宽度不不大于600mm。
4.2.2设立与水平面呈75°~90°之间梯子称之直立梯。直立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 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不大于300mm;
b.梯级间隔为250—300mm;
c.直立梯踏杆与背面主构造腹杆间距离不不大于160mm;
d. 踏杆直径不不大于16mm。
4.2.3不容许在与水平面呈65°~75°之间设立梯子。
4.2.4高于地面2m以上直立梯应设立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 护圈最小直径为650mm;
b. 护圈间距为700±50mm;
C.护圈侧面应用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板条连接;
d.对于护圈其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集中载荷。
当梯子设于起重机构造内部时,梯子与构造间距离不大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4.3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1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立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2离地面2m以上平台和走台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备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格孔或其他不能形成持续平面材料时,孔或间隙大小应不使直径为20mm球体通过。在任何状况下,孔或间隙面积应不大于400mmz。
4.3.3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不大于500mm,并能承受3000N移动集中载荷。在边沿应设立不不大于150mm高挡板。
4.3.4离地面2m以上平台及走台应设立防止操作人员有跌落危险手扶栏杆。手扶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m,并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立中间手扶围秆。
4.3.5除快装塔式起注重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立休息小平台。
4.3.5.1梯子第一种休息小平台应设立在不超过10m高度处,后来每隔6—8m设立一种。
4.3.5.2当梯子终端与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本应超过其平面。护圈和扶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高度,并设立50Omm宽走台。在梯子宽度范畴内,小平台挡板高度可为50mm,小平台下面第一种梯级踏板或踏杆中心线距小平台面应不不不大于150mm。
4.3.5.3如果梯子在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必要在护圈侧面开一种宽为0.5m,高为1.4m洞口,以便出入小平台。4.4臂架走台4.4.1对于小车变幅臂架,走台应设立在臂架内。
a.臂架断面高度不大于1.5m时,走台及扶手设立见图1。
b.臂架断面高度在1.6m至1.8m时,走台及扶手设立见图2。
c.臂架断面高度不不大于1.8m时,走台及扶手设立见图3。
4.4.2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立与小车一起移动安全工作平台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4.5司机室4.5.1对于小车变幅起重机起升高度超过30m;对于动臂变幅起重机臂架铰点高度距轨顶或作业面高度超过25m,在起重机上部应设立一种有座椅并能与起重机一起回转司机室。
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臂架上,可附在回转塔身上。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在正常工作状况下,起重机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如司机室安装在回转塔身构造内,则应保证司机视野宽阔。
4.5.2司机室其他安全规定应符合GB10673中关于规定。
4.6构造报废
4.6.1起重机重要构造件由于腐蚀而使构造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15%时,则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时,则应予报废。
4.6.2起重机重要受力构件如塔身、臂架等,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检测其构造应力不得低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
4.6.3起重机构造件及其焊缝在浮现裂纹时,应分析其因素。
依照受力状况和裂纹状况采用加强或重新施焊等办法,制止裂纹发展,对因材质不符合规定应予以报废。
5机构及零部件
5.1普通规定
5.1.1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也许导致危险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
5.1.2应采用有效办法,防止超注重上零件掉落导致危险。可拆卸零部件如盖、箱体及外壳等应牢固地与支座连接,防止掉落。
5.1.3应设立使小车运营时不脱轨装置,虽然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掉落。
5.2钢丝绳
5.2.1钢丝绳直径计算与选取应符合GB/T13753中6.4.2条规定。在起重机工作时,承载钢丝绳实际直径不应不大于6mm
5.2.2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使用阐明书中写明。
5.2.3钢丝绳安装、维护、保养、检查及报废应符合GB5972关于规定。
5.2.4钢丝绳端部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5976中规定,固接强度不应不大于钢丝绳破断拉力85%;
b.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应不大于钢丝绳直径20倍,且不不大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不大于钢丝绳破断拉力75%;
c.用楔与楔套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5973中规定,固接强度不应不大于钢丝绳破断拉力75%;
d.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
e.用铝合金压制法固接时,应以可靠工艺办法使铝合金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90%;
f.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5975中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
5.3吊钩
5.3.1吊钩设计,计算与选取应符合GB10051.1规定,吊钩应设有防脱棘爪。
5.3.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a.用20倍放大镜观测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b.钩尾和螺纹某些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10%;
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5%;
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长15%。
5.4卷筒和滑轮
5.4.1卷筒和滑轮最小卷绕直径计算,应符合GB/T13752中6.4.3.1条规定。
5.4.2卷筒两侧边沿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应不不大于钢丝绳直径2倍。
5.4.3滑轮应设有防钢丝绳跳槽装置。
5.4.4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应安全可靠并符合本原则5.2.4条中关于规定。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钢丝绳至少应保存3圈。
5.4.5当最大起重量不超过1t时,小车牵引机构容许采用摩擦牵引方式,并应设有钢丝绳固定端点。
5.4.6卷筒和滑轮有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a.裂纹或轮缘破损;
b.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10%;
c.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20%;
e.滑轮槽底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25%。
5.5制动器
5.5.1起重机上每一套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或具备同等功能装置。
对于电力驱动起重机,在产生大电压降或在电气保护元件动作时,都不容许导致各机构动作失去控制。如变速机构有中间位置,必要在换档时使用制动器或其她装置能自动地停住载荷。
5.5.2各机构制动器选取应符合GB/T13752中6.2条关于规定。
5.5.3制动器零件有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a.裂纹;
b.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厚度50%;
c.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d.弹簧浮现塑性变形;
e.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10%。
5.6车轮
5.6.1车轮计算选取应符合GB/T13752中6.4.4条规定。
5.6.2车轮安全规定应符合GB10672中关于规定。
5.6.3车轮有下列状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a.裂纹;
b.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15%;
c.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50%。
6安全装置
6.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对最大起重量不不大于6t起重机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不不大于批示值5%。
当起重量不不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不大于额定值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6.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要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起重力矩不不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不大于额定值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运动。
6.3行程限位
6.3.1行走限位
轨道式起重机运营机构,应在每个运营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轨道上其他起重机相距在不不大于0.5m范畴内时能自动停车,挡铁安装距离应不大于电缆长度。
6.3.2幅度限位
6.3.2.1小车变幅起重机应安装幅度限位装置。
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营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营。
6.3.2.2动臂式起重机应设立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幅度限位开关,以及防止臂架反弹后翻装置。
6.3.3起升高度限位
起重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小车变幅起重机,起升高度限位器应能保证在吊钩架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满足GB9462中规定距离时,及时切断上升方向电源。
吊钩下极限位置限制器,可依照顾客规定设立。
6.3.4回转限制
对回转某些不设集电器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制器。起重机回转某些在非工作状态下必要保证可自由旋转;对有自锁作用回转机构,应安装安全极限力矩联轴器。
6.4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对小车变幅起重机,应设小车断绳保护装置。
6.5风速仪
臂架根部铰点高度不不大于50m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不不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警报。
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不挡风处。
6.6夹轨器
轨道式起重机必要安装夹轨器,夹轨器应能保证在非工作状态下起重机不能在轨道上移动。
6.7缓冲器
大车(小车)轨道末端需安装挡架,缓冲器安装在挡架或起重机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挡架相撞击时,缓冲器必要保证起重机能比较平稳停车而不致于产生剧烈冲击。
缓冲器设计应符合GB/T13752中6.4.9条规定。
6.8挡板
在轨道上行驶起重机,在台车架上需安装排障挡板,挡板与轨道之间间隙不得不不大于5mm。
6.9滑轮组
人手可触及滑轮组,应设立保护装置,以防止手挤入钢丝绳和滑轮之间。对于能变换倍率起升滑轮组应配备一种不用手接触钢丝绳就能使倍率变换装置。
7操纵系统
7.1操纵系统设计和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也许性,保证在正常使用中起重机能安全可靠地运营。
7.2应按人机工程学关于功能规定设立所有控制手柄、手轮、按钮和踏板,并保证有宽裕操作空间。
7.3控制手柄或轮式控制器,普通选取右手控制起升和行走机构,左手控制回转和小车变幅或动臂变幅机构。
7.3.1采用手柄控制操作时,机构运动方向与表1规定手柄方向一致。
7.4操作应轻便灵活,操作力及操作行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手操作力不不不大于100N,操作行程不不不大于400mm;
b.脚踏操作力不不不大于200N,脚踏行程不不不大于200mm。
7.5在所有手柄、手轮、按钮及踏板附近处,应有表达用途和操作方向醒目的志。
7.6起重机性能标牌应安顿在司机室内明显部位。
8电气系统
8.1普通规定
8.1.1电气设备必要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精确可靠,在紧急状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维修、调节和使用中不得任意变化电路。
8.1.2电气元件选取应考虑起重机工作时振动大,接电频繁,露天作业等特点。
8.1.3起重机金属构造、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不不大于4Ω。接地装置选取和安装应符合关于电气安全规定。
8.1.4电气设备安装必要牢固。需要防震电器应有防震办法。
8.1.5电气连接应当接触良好,防止松脱。导线,线束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摆动。
8.1.6电气柜(配电箱)应有门锁。门内应有原理图或布线图、操作批示和警告标志等。
8.2电气控制与操纵
8.2.1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立于柜内,能防雨、防灰尘,电阻器应设于电气室内或设立于工作人员不易接触地方,并有防护办法。
8.2.2采用有线遥控装置时,地面控制站与司机室内控制必要具备电气联锁。地面控制装置不带电金属外壳和起重机构造之间必要连接专用接地线,接地电阻规定符合本原则8.1.3条规定。
8.2.3采用无线遥控方式操纵,在失控时必要可以自行停止工作。
8.2.4采用联动控制台操纵时,联动控制台必要具备零位自锁。
8.2.5操纵系统中应设有声响信号,此信号应对工作场地起警报作用。
8.2.6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必要分开,并不得用做载流回路。
8.3电气保护
8.3.1起重机应依照GB/T13752中7.7条规定设立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
8.3.2起重机必要设立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状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以便地方。
8.3.3起重机进线处宜设主隔离开关,或采用其他隔离办法。隔离开关应做明显标记。
8.3.4行程限位开关应能安全可靠地停止机构运动,但机构可向相反方向运。
8.4照明、信号
8.4.1起重机应有良好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8.4.2固定式照明装置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禁止用金属构造做照明线路回路。
可携式照明装置电源电压不座超过48V,交流供电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
4.3起重机司机室内照明照度应不低于30lx。
8.4.4起重机电气室及机务专用电梯照明照度应不低于5lx。
8.4.5塔顶高于30m起重机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批示灯,并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8.4.6整体拖行起重机在拖行时应装设直流24V示宽灯、高度批示灯、长度批示灯、转向批示灯及刹车灯。
8.4.7对夜间工作起重机应在塔身或其她部位设立对着工作面聚光照明灯。
8.4.8起重机在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座装有批示总电源开合状况信号。
8.4.9安全装置批示信号或声响报警信号应设立在司机和关于人员视力、听力可及地方。
8.5导线及其敷设
8.5.1导线截面积计算及敷设应符合GB/T13752中7.5条关于规定。
8.5,2电线如敷设于金属管中,金属管则应经防腐解决。如用金属线槽或金属软管代替,必要有良好防雨防腐办法。
8.5.3起重机电源电缆应选用重型橡套电缆,并应备有一根专用芯线或金属外皮做保护接地线。
8.5.4照明、取暖线宜单独敷设。
8.5.5导线连接及分支处室外接线盒必要防水,导线孔应有护套。
8.5.6导线两端应有与原理图一致永久性标志和供连接用电线接头。
8.5.7固定敷设电缆弯曲半径不得不大于5倍电缆外径,除电缆卷筒外,可移动电缆弯曲半径不得不大于8倍电缆外径。
8.5.8接地线禁止作载流零线。
8.6电缆卷筒
8.6.1轨道式起重机供电电缆卷筒应具备张紧装置,以防止电缆被搅乱或落于轨道上,电缆收放速度应与起重机运营速度同步。
8.6.2电缆在卷筒上联接必要牢固,以保护电气接点不被拉曳。
8.7集电器
8.7.1集电滑环应满足相应电压级别和电流容量规定。每个滑环至少有一对碳刷,碳刷与环接触面积不应不大于80%,并接触平稳。
8.7.2滑环与滑环间绝缘电阻不不大于1MΩ。滑环间最小间隔不不大于6mm,并通过耐压实验,无击穿,闪络现象。
9液压系统
9.1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调节压力不得不不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110%,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不不大于液压泵额定压力。
9.2顶升液压缸必要具备可靠平衡阀或液压锁,平衡阀或液压锁与液压缸之间不得用软管连接。
10安装与实验
10.1起重机安装架设时应按使用阐明书中关于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
起重机在架设前应对架设机构(起重机自身机构)进行检查。保证机构处在正常状态。
10.2安装时风速应符合GB9462中关于规定,如果使用阐明书中有特殊规定除外。
10.3在有建筑物场合,应注意起重机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距离不不大于0.5m。
10.4有架空输电线场合,起注重任何部位与输电线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规定,以避免起重机构造进入输电线危险区。
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3中安全距离,应与关于部门协商,并采用安全防护办法后方可架设。
10.5两台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在低位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距离;处在高位起重机最低位置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在最高位置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不大于2m。
10.6基本与轨道
10.6.1混凝土基本
固定式起重机依照设计规定设立混凝士基本时,该基本必要能承受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抗倾翻稳定性规定。
对混凝土基本抗倾翻稳定性计算及地面压应力计算应符合GB/T13752中4.6.3条规定。
10.6.2碎石基本
10.6.2.1起重机轨道当敷设在地下建筑物(如暗沟、防空洞等)上面,必要采用加固办法。
10.6.2.2敷设碎石前路面必要按设计规定压实,碎石基本必要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
10.6.2.3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10.6.3轨道
10.6.3.1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种。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
10.6.3.2钢轨接头处必要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
10.6.3.3起重机轨道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a.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倾斜度不不不大于1/1000;
b.轨距误差不不不大于公称值1/1000,其绝对值不不不大于6mm;
c.钢轨接头间隙不不不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不大于1.5m,接点处两轨顶高度差不不不大于2mm。
10.7实验
10.7.1新设计起重机各传动机构,液压顶升和各种安全装置,必要按关于专项实验原则进行部件各项实验,获得实验合格证后方可装机。
10.7.2起重机安装后,投入使用前必要起吊最大起重量和最大幅度处额定起重量,使各机构分别进行一种循环作业运动。并应调试及检查所有安全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11操作与使用
11.1起重机操作使用及对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使用及规定应符合ZBJ80012关于规定。
11.2在正常工作状况下操纵应按指挥信号进行。但对特殊状况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应及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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