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省小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
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行政管理部工作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2、行政会议制度
3、行政查房制度
4、请示汇报制度
5、办公室工作制度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8、档案管理制度
9、基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0、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1、绩效评价制度
12、小区卫生服务全方面质量管理和考评制度
13、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病案室工作制度
16、疗统计制度
17、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二、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
18、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
19、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和考评制度
20、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21、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汇报制度
22、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23、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24、首诊负责制度
25、查房制度
26、病例讨论制度
27、会诊制度
28、查对制度
29、医嘱制度
30、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31、病历管理制度
32、小区急诊抢救制度
33、双向转诊制度
34、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35、免疫计划管理制度
36、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37、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8、慢性病管理制度
39、精神病管理作制度
40、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41、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42、老年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43、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44、传染病管理制度
45、疫情汇报制度
46、消毒隔离制度
47、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48、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49、导诊咨询台工作制度
50、急诊室工作制度
51、抢救室工作制度
52、观察室工作制度
53、小区卫生服务团体管理制度
54、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55、康复医学科工作制度
56、针灸工作制度
57、理疗工作制度
58、中医科工作制度
59、妇科工作制度
60、口腔科工作制度
61、小区护理工作制度
62、综合病房管理制度
63、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64、分级护理制度
65、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66、注射室工作制度
67、输液室工作制度
68、诊疗室工作制度
69、换药室工作制度
70、供给室工作制度
71、综合病房工人工作制度
三、小区支持部工作制度
72、小区支持部工作制度
73、功效科工作制度
74、检验工作制度
75、放射工作制度
76、超声影像工作制度
77、心电图工作制度
78、药剂科工作制度
79、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80、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81、处方制度
82、处方使用管理制度
83、煎药室工作制度
84、药品管理制度
85、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86、财务科工作制度
87、财务管理制度
88、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89、现金管理制度
90、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91、挂号室工作制度
92、收费管理制度
93、收费处工作制度
94、住院处工作制度
95、后勤科工作制度
96、后勤维修工作制度
97、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98、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99、车辆管理制度
100、洗衣房工作制度
101、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102、安全保卫制度
小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
103、小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
104、小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操作常规
105、小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医疗工作制度
106、小区卫生服务站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07、小区卫生服务站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108、小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
109、小区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110、小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11、小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12、小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措施
113、小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14、小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费管理工作制度
115、小区卫生服务站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一、行政管理部工作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认真落实实施党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小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
2、主动开展中心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指标。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健康服务为中心,以小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关键,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综合性小区卫生服务。
3、建立和各疾控防治机构、保健机构、康复、精神疾病防治等专业机构协作并接收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施和大中型医院多个形式联合和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4、组织制订中心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检验、总结,定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5、负责定时组织检验预防、医疗、护理、保健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6、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时督促检验,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
7、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考评考评、聘用晋升、奖惩、调动等工作。
8、加强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停提升小区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质量。
9、加强后勤工作领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审查年度财务预、决算,检验财务规范收支管理;审查物资保障供给计划,加强财产物资管理。
10、和辖区内居委会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定时向居委会搜集居民卫生需求和服务意见,立即改善工作。
2、行政会议制度
1、中心主任办公会议:
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副主任参与,会议内容包含相关科室责任人列席参与,每七天一次。会议关键讨论决定,中心日常工作中关键问题,需要中心领导共同约定问题;研究相关科室关键工作安排;其它需要办公会议讨论问题。会议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将决定事项写成记要,经中心主任审定后,印发相关科室落实实施。
2、中心行政周会:
由中心正、副主任主持,部主任、科主任(科责任人)、护士长参与,每七天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议:
由中心正、副主任主持,部主任、科主任或科责任人参与,定时召开,汇报研究及交流预防、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
由科室正、付主任主持,综合病房、门诊医师、护士长等参与,每七天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议:
由科室正、付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与,每个月一次。检验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实施情况,研究科室建设和发展,总结和部署工作。
6、护士长会议:
由健康管理部主任主持,全中心护士长参与,每七天一次。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分析护理质量,研究和处理护理管理工作等问题,部署本周工作。
7、综合病房(科室)早会:
由综合病房(科室)责任人主持,病房(科室)工作人员参与。每日晨上班15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夜班医护人员交接汇报,处理医疗、护理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关键问题,部署当日工作。
8、公休座谈会:
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员召开,工休代表参与。定时召开,听取并征求住院病人及家眷意见,增强团结,改善工作。
3、行政查房制度
1、中心领导率领部门责任人及相关干部,有计划有目标地定时参与各科室查房,调查研究、发觉问题、立即研究处理。
2、行政查房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汇报预防、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病区管理等工作,听取病人和医务人员意见,对存在问题立即研究处理。
3、对医疗行政查房中提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做好反馈。
4、行政查房由中心办公室安排,提前一天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准备,并做好行政查房相关统计。
4、请示汇报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需立即向中心领导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需组织中心全部人员参与抢救病人时;
2、实施紧急手术或抢救而病人家眷及单位领导不在场时;
3、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等首次应用于临床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珍贵器材、珍贵药品及毒、麻类药品时,发觉成批药品变质及假、伪、劣药品时;
5、收治包含法律和政治问题和有自杀迹象病人时;
6、发生断水、断电、火灾、被盗等影响正常工作多种情况时;
7、增补、修改中心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9、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接收上级临时性工作任务时;
10、参与外院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实习人员等。
5、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协调管理工作.
2、负责统一安排中心行政工作日程和办公室日常业务。
3、具体负责中心多种行政会议安排和准备工作,做好会议统计、纪要,并负责传达、督促检验、搜集会议决定实施情况。
4、负责制订中心建设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文件起草,并督促落实。
5、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类大型活动,做好关键信息搜集及宣传报道工作。
6、做好中心档案管理,做到各类档案立即搜集、整理、保管、统计、判定、利用。
7、根据行政文书处理程序,负责文件收发、传输、存档和保管及文件材料打字、复印、各类行文核搞,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印章和介绍信管理。
8、负责信访接待、搜集并立即处理来访事项;做好贵宾接待、参观访问、对外活动联络协调工作。
9、立即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6、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
1、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劳感人事政策、法规和制度,制订中心劳感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中心定编定职员作,做好各类人员考察、培养工作。审核办理职员调配、交流、工资调整、职员退职、退休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职员奖惩、考勤及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职务评聘、晋升工作。
4、负责中心职员档案管理及在岗人员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录用及管理。
5、负责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6、做好中心职员福利管理。
7、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信息设备是指中心信息设备系统建设中所包含相关设备和其它医疗、办公及科研工作中使用电脑设备,包含: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打印机、不间断电源、扫描仪、条码阅读器、磁卡阅读器、光盘刻录机等;服务器及网络设备:服务器、机柜、集线器、交换器、收发器、路由器等。
2、为了加强信息设备充足利用,信息设备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依据中心信息工作需要,对各科室信息设备进行合理配置。
3、行政管理部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中心全部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培训,操作人员必需掌握对应计算机常识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相关岗位应用系统规范操作程序,经考评合格后方能操作电脑。
4、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定时深入各科室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检验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具体统计。
5、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觉异常现象立即向计算机维修人员汇报,不得自行拆卸和修理计算机设备。
6、建立信息设备档案,认真填写维修统计,按要求办理报废、回收、注销手续。
8、档案管理制度
1、依据《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中心各类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包含建设工程档案、设备仪器档案、科研档案)、业务档案(包含医疗档案、病历档案、教学档案、护理档案)、专门档案(包含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
2、中心应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建立专室专柜保留。
3、依据归档范围做好文件材料搜集、立卷、归档。归档文件应质地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4、施行科学管理,档案室、柜内档案存放排列整齐合理,编号规范,查找方便。定时进行检验、修复、整理,保持整齐完好。
5、档案接收和移出全部必需推行完备手续。
6、严格实施保密要求和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输。
9、基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取得定点机构标牌,可供参保人员选择就医。
2、认真实施城镇职员基础医疗保险政策,推行和上级医保管理中心签署基础医疗保险定点小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协议,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3、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需遵守相关基础医疗保险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基础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内部管理制度,配置必需管理人员和设备;严格实施基础医疗保险相关要求,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验、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水平。
4、严格实施医保要求医疗设施、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
5、严格遵守实施定点小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措施、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医疗费用审核和控制等。使用基础医疗保险统一管理软件、结算清单和票据。
6、接收参保职员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监督检验和年度考评。对定点小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度考评不合格,上级医保中心按协议相关要求处理。
10、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中心各级领导要常常深入各部门、科室,了解和掌握人员、业务、设备使用情况,建立完整工作秩序和管理机制。
2、按中心要求编制配齐各类人员,新分配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需经过岗前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制度,考评内容及成绩存入技术档案中。
3、中心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实施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对首诊制度、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查房、查对、疑难病例讨论、处方使用等制度,做到认真落实,常常检验。
4、主动预防和降低医疗差错事故,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发生差错事故必需实事求是分析原因,调查核实,寻求事故隐患,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制订防范方法,并对当事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要求处理。
5依据中心发展计划和医疗技术服务实际工作需要,定时检验、更新诊疗仪器设备,加强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6、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定时通报医疗质控检验结果,提出和落实整改方法。
11、绩效评价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小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公益性标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客观全方面评价公共卫生和基础医疗服务项目标社会效益、规范服务功效、服务质量管理、社会满意度。
2、绩效评价内容应包含: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小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任务、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工作效率、社会满意度等。
3、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订科学、客观各岗位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考评措施、实施方法,并含有可操作性。
4、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对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绩效评价结果。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方法。
5、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质量管理组织,定时检验中心各部门(站)各项工作质量、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管理效果。
6、工作绩效和个人考评考评结合。
12、小区卫生服务全方面质量管理和考评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方面质量管理体系,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中心领导、小区部门领导、各科室责任人组成,各部门建立质量管理小组,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在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组织领导下对全中心质量管理监督、检验、指导、咨询机构。
3、质量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卫生服务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质量标准,并对全中心各类工作质量进行全方面监督、检验,促进、提升。
4、检验和指导各部门质量管理小组制订切实可行质量管理方案,落实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效果评价方案及奖罚方法。
5、开展全体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管理教育,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定时对中心工作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立即向中心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进行讲评及处罚,针对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方案和提议,提出修订和完善管理要求意见。
7、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统计,质量检验结果要纳入科室管理评价,并结合择优奖励。
7、定时召开质量管理委员全体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立即研究处理问题,定时总结汇报。
8、质量管理委员常设机构在中心办公室,负责实施委员会议定事项,承接委员会日常事务。
13、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医源性感染管理机构在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日常工作、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技术指导、管理和监督。
2、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需经过上级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单位培训,考评合格方能上岗。
3、依据国家和当地域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医院感染管理法规、标准,确定中心医源性感染控制工作计划,制订医源性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
4、负责中心医源性感染发病情况监测,定时对中心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检测。立即分析检测结果,制订控制方法,并督导实施。将医源性感染多种检测、分析资料、搜集整理定时上报。
5、中心发生医源性感染流行、暴发病例要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方法,组织实施,并立即向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参与药事位委员会相关抗感染药品应用管理。
7、对购入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具、消毒剂等,进行审核检测,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 进行监督。
8、负责中心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源性感染知识和技能培训、考评。
9、立即向中心领导和医源性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源性感染控制动态,并向中心各科室通报。
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和相关活动中产生含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和其它危害性废物。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医疗废物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非公共场所,如诊疗室、换药室、积污物间等处。
3严禁在储存设施以外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出2天,冷冻储存时间不得超出7天。
4、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非利器类医疗废物存放在黄色包装袋中;利器(硬物)类医疗废物存放到指定防渗漏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包装容器。
5、对污染力较强或含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验,,外部应粘贴标签,标明部门名称和产生日期。
6、使用中发觉盛放医疗废物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对应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一般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包装容器应和医疗废物一同处理。
7、中心后勤科指定专员负责搜集和运输医疗废物,根据要求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搜集医疗废物。搜集运输人员按操作要求进行检验、清点、封装,交接,并在《医疗废物搜集运输登记本》上统计。
8、搜集运输人员应将密封包装后利器搜集盒和包装袋放入周转箱,不得仅使用包装袋运输。拒绝搜集没有密封包装医疗废物。搜集运输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9、医疗废物委托给环境保护部门、废物中心处理,应签署委托协议书,负担处理费用。和处理单位交接、运输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统计表》,统计医疗废物容器数量、重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该表格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后勤科保留原件,复印一份交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立案,统计保留3年。
10、中心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健康管理部、小区支持部、后勤科、护士长和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参与,负责定时联合监督检验,各科室设专员负责监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1、中心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搜集、储存、运输、管理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每十二个月培训1次。
12、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污染事故时,应立即汇报中心主管领导及医源性感染管理部门,紧急处理立即采取消除污染,对疫源地消毒处理,被污染人由相关部门进行必需医学观察,对环境和相关人员进行监测。同时向区环境保护局、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汇报。
15、病案室工作制度
1、病案室负责中心病案管理,包含对病案回收、整理、保管、病案查询等,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使用等提供可靠资料。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病案,由医师按要求格式填写,病人出院后病案定时收回,注意检验病案各项、各栏是否按要求格式填写完整,整理装订、编码、装袋上架存档。
3、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本中心医师借阅病案,须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病历,应妥善保管和珍惜,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4、认真做好病案质量控制,按中心质控要求对各科室病案进行评审,监督检验指导,反应存在问题及改善意见,确保病案质量。
5、病案室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预防病历霉变、腐烂、虫蛀和火灾。
16、医疗统计制度
1、中心须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负责报送上级要求报表,为中心领导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立即提供正确统计资料,做好信息立即反馈。
2、多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正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做好医疗质量统计,各项原始统计清楚、正确。
4、统计室人员依据统计指标,定时做好分析,并立即向中心领导及相关科室反馈,从中总结经验,发觉问题,整改提升。
5、统计人员要监督、检验、指导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做好相关资料保密工作。
17、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社会民主监督机制,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2、中心应设置社会民主监督主管部门,负责专题工作。
3、中心应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便民方法、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反馈卡,聘用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小区居民意见,对提出问题立即研究改善,不停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4、加强和义务监督员联络,对义务监督员反应意见,立即搜集、汇总、登记,进行调查、研究,督促落实整改。
5、接收辖区小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时对中心进行评价。
二、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
18、健康管理部工作制度
1、在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健康管理部医疗、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小区卫生机构服务功效及小区居民关键健康问题,依据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健康管理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科学管理、监督检验、总结汇报。
2、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督促检验各项医疗制度和诊疗常规实施、岗位职责推行情况及医疗工作质量。
3、组织制订医疗质量考评标准,开展医疗质控工作,依据检验、考评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确保基础医疗质量。
4、定时深入科室,参与临床医疗查房,组织开展正常医疗业务工作、危重病人会诊和抢救工作,做好指导和协调,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5、组织小区调查做出小区诊疗,建立完善小区居民健康档案,依据小区居民关键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咨询、保健指导及行为干预活动。开展家庭病床、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访视等综合性家庭医疗服务。
6、严格遵守和实施基础医疗保险要求,并进行定时检验。
7、负责组织、协调和上级定点协作医院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8、负责协调健康管理部和其它各部门关系,组织实施突发性事件、灾难事故援救工作。
9、做好医疗事故防范落实工作,负责医疗质量投诉及医疗事故争议调查、协调、登记、处理工作,帮助中心领导做好医疗事故结案。
10、负责中心新技术、新项目标组织和准入管理;建立各项医疗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统记、保管、整理和上报。
11、掌握中心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情况,组织业务交流和举行讲座,负责实施专业培训和考评工作,制订进修和继续教育计划,做好技术人才考察和引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加强管理,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对医务人员绩效评价。
19、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和考评制度
1、在小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由中心健康管理部负责制订年度业务培训、进修、继续教育和考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健康管理部对中心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推行岗位责任制情况、专业水平和工作绩效、接收服务居民满意度等实施综合管理。
3、依据小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项目及人才培养需要,有计划安排人员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与学术活动。
4、健康管理部和小区支持部每十二个月定时对初、中级专业人员进行“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评。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学分制管理,应根据项目要求完成要求课时及学分,并进行学分登记、上报、审核,作为聘用、晋升和执业再注册必备条件。
6、组织全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和业务考评,做好技术档案建立和管理。
7、凡在在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受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含延聘人员和行政领导兼职者),在任职期间均应进行年度考评。
8、考评应对卫生技术人员推行岗位职责表现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绩,做出全方面、客观、公正评价,作为以后晋升、晋级、奖励、续聘关键依据。
9、人力资源部门、健康管理部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评记录表》及相关材料存入本人干部档案和业务考绩档案。
10、外聘人员必需含有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注册证(并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按中心要求要求统一考评,经考评试用合格方可上岗。
20、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1、在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由健康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中心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科研项目标申报、管理和判定工作;组织科研结果申报和管理;组织学术论文发表审查、登记、管理和汇编及优异论文评选交流;负责组织科研结果推广应用。
3、负责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发挥小区教学基地作用,配合医学院校进行学员小区见习、实习任务。
4、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教授定时对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新知识讲座和“三基”理论技能培训,按时达成年度继续教育目标。
5、建立科研、教学、继续教育档案,做好资料搜集、登记和存档。
21、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汇报制度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立即正确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经过、原因、后果及处理意见,科主任(站长)应立即组织讨论和总结,吸收教训,提出防范方法。
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科室应立即采取抢救方法,降低不良后果,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向健康管理部及中心主管主任汇报,中心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采取对应方法。
3、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多种相关统计、检验汇报及造成事故药品、器械 等均应妥善保留,不得私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标本以备存查、判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和情节,分别组织小区或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提升认识,改善工作。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科室(站),如不立即按要求汇报,或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领导或她人发觉举报时,按情节轻重给处分。
22、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福建省卫生厅相关要求,做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
2、中心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中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严格依法行医,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3、中心医疗质量委员会严格管理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监督实施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对科室进行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实施定时检验和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充足了解和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应该将患者病情、医疗方法和医疗风险如实通知患者或患者委托其它被通知人,取得患者了解、认可和配合。
5、在诊疗过程中,各科室应该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必备权威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制订关键疾病诊疗护理步骤,并严格遵照实施。
6、对患者实施诊疗方法时,主管医师应该含有相当资质和临床经验,严禁实习期医护人员在无上级医师或护师(士)指导下单独为患者采取诊疗方法。
7、对病历等医疗文书进行质量控制,医务人员应该严格根据病历书写规范如实书写,严禁涂改、伪造病历。
7、严格实施处方制度,对处方进行抽查检验,开展病历和处方分析、药品检测,发觉处方质量问题,立即要求责任人更正,确保用药安全。
8、中心医疗质量委员会对医疗质量问题引发投诉,分析原因、调查核实,寻求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方法。
9、中心医疗质量委员会对医疗质量问题立即向中心领导汇报,定时向各科室、主管部门通报,并要求快速整改。
10、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升医疗差错和事故防范意识,加强全体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评,提升医疗质量。
23、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1、小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福建省卫生厅相关要求,做好医疗事故处理工作。
2、中心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中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严格依法行医,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应该立即向所在科室责任人汇报,科室责任人应该立即向中心健康管理部汇报。
4、中心健康管理部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如实向主管主任汇报,并适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中心应该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5、发生或发觉医疗过失行为,科室及医务人员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方法,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损害,预防损失扩大。
6、发生医疗行为争议时,中心主管部门负责向患者或家眷通报解释情况,并通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要求和法律程序妥善处理。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对不许可患者复印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及启封,由中心负责保留。
7、疑似输液、注射、药品等引发不良后果,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现场实物由中心保管。需要检验,应该由双方共同制订、送依法含有检验资格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检验由卫生行政部门制订。
8、疑似输血引发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及输血相关物品进行封存,中心应该立即通知血液中心人员到场,由患者、中心和血液中心三方将物品送依法含有检验资格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9、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含有尸体冻存条件,可延长至7日)。
10、中心在初步判定属于医疗事故前提下能够和患者或亲属进行协商处理争议。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在双方协商阶段,在患者同意前提下,医患双方能够共同申请医疗事故判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程序中,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委托医疗事故判定。
24、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患者,接诊医护人员不得推诿,做到谁首诊谁负责。
2、首诊医师必需认真检验诊治,做好病史统计。病人病情包含多个科室,标准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需时请其它科室协同处理,并具体统计处理经过。如病情需要,由首诊医师负责立即组织会诊、转科、转诊。
3、对危重弱残患者,由首诊医师负责联络转科、转诊,并做好帮助护送及交接患者工作。
4、病人病情改变或需要进行特殊检验及诊疗时,首诊医师必需尽到通知义务。
5、遇有急诊抢救时,首诊医师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立即拨打120电话,帮助护送家眷转院。
25、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与。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七天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通常在早晨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最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改变并立即处理,必需时可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随时检验病人。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相关检验汇报及所需用检验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层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要汇报病历、目前病情并提出需要处理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依据情况做必需临床检验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七天进行一次护理查房,关键检验护理质量,研究处理护理疑难问题。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处理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诊疗、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验诊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需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疗未明确、诊疗效果不好病人进行关键检验和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反应;倾听病人陈说;检验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统计;了解病人病情改变并征求对伙食、生活意见;检验医嘱实施情况及诊疗结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医师查房,要求关键巡视重危、疑难、待诊疗、新入院、手术后病人,同时巡视通常病人;检验化验汇报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深入检验或诊疗意见;检验当日医嘱实施情况;给和必需临时遗嘱并开出次日早晨特殊检验医嘱;检验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意见。
26、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讨论
(1)中心应选择合适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病例举行定时或不定时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能够一科举行。也能够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中心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需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科室应将相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与讨论人员,预作讲话准备。
(4)讨论时由主治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相关病情、诊疗、诊疗等方面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例由住院医师汇报)。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统计,能够全部或摘要归入病例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有条件中心应定时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
(2)出院病例讨论会能够分科或分病房组举行,由主任主持,经管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与。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病历依次进行审查。统计内容有没有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律次序排列;确定出院诊疗和诊疗结果;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通常死亡病例可和其它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病例不管有没有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3、疑难病例讨论
凡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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