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目标管理措施
1目标:为确保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实现协议要求要求,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措施。
2适用范围:本措施适适用于项目部质量目标管理。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依据企业要求和和业主签署协议确定项目标质量目标;
3.2各单位、各部门负责针对本项目标质量目标在本单位、部门分解并制订怎样确保目标实现方法
3.3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目标管理
3.4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4管理措施
4.1项目部对已确定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包含工程质量、供给质量、服务质量、施工管理质量、资料管理质量、分包管理质量、协议管理质量在内质量目标体系。分解质量目标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要定性,而且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4.2依据工程质量含有专业性特点,工程质量目标按专业进行细致分解,如:工程设备、管道、电缆、电热元件等。工程质量目标分解由专业质检工程师负责,作为施工协议附件内容,确保在工程开工前有一个明确目标。
4.3目标分解展开以后,分解目标必需有确保方法支持,有管理上确保方法,也有技术上确保方法;技术确保方法由工程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管理性确保方法由各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对应人员编制。
4.4质量目标考评由项目部总工组织进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关键核查目标分解是否满足工程开展要求,检验确保方法是否立即制订,方法是否得以落实。考评完成,质量管理部汇总考评结果,报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部总工程师依据考评结果,采取对应方法确保质量目标完成。
4.5 为了将工程质量目标和具体工程项目相结合,在和各专业企业签定施工协议时,要在质量补充条款中明确工程项目标具体质量目标(创精品目标)。每个月工程结算时质量管理部进行考评。
5附件:
附件1:质量目标考评表
附件2:工程分包质量补充条款文本
附件1:
质量目标考评表
专业 №
序号
工程名称
质量目标
实现情况
评定
考评人 时间 / /
附件2 质量补充条款(附件)
一、质量管理补充条款
1.乙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应有下列人员:
质检员 1 名
计量员 1 名(可兼职)
技术员 2 名
这些人员应含有和乙方资质对应人员资格,并确保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参考程序文件)应含有有效资格证。甲方认为必需时能够对上述人员进行能力考评,证实其无负担分包工程对应管理及施工能力时,有权要求更换。
2.乙方施工及检验应遵守下列规程、标准和制度:
a) 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b)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c)同意作业指导书。
3.工程质量补充标准。
a)施工项目分项工程均应达成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b)质量目标(分解各专业)
4.质量管理
4.1 乙方施工作业前应提交作业指导书,经甲方认可并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4.2 乙方应在使用前提交用于分包工程中物资合格证实,包含出厂合格证、必需现场复试汇报、准用证等,以证实其合格。
4.3 乙方应在使用前提交用于分包工程中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实,以证实其合格。
4.4 和甲方在同一施工现场分包工程,乙方必需按甲方对应程序文件要求,对工程物资、半成品进行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计量设备检定状态标识及物资贮存保管。
4.5 乙方应参与和分包工程对应甲方生产管理相关会议、活动、培训,接收甲方管理和监督。
4.6 乙方和甲方接触过程中,双方提供全部文件,均应确保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质量奖罚
5.1 留取分包工程总造价10%做为质量确保金,每次结算按百分比扣除,工程完工后,满足质量要求返还5%,质保期(按协议要求)满返还5%。考评由质量部实施,结算时财务部实施扣款。
5.2 到工程质保期满发生以下情况则扣除质保金“5%”部分。
a)用户投诉给企业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b) 由工程本身引发其它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5.3 违反本协议质量管理中任一条款,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200元以上罚款,由质量部下“扣罚通知单”,财务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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