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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标准家庭旅馆消防技术规程模板.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504407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9.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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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05-01实施-03-29发布家庭旅馆消防技术规程 DB46/ 43DB46海南省地方标准ICS 13.220.01C 82立案号:16770-前 言本标准第4.1、4.4-4.6、4.8、4.10-4.23、5.1-5.3、5.6、6.2-6.8条为强制性条文,其它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由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本标准由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昌市公安消防大队、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文昌市建筑设计室负责起草。本标准关键起草人:张明灿、林广森、张刚、吴清勇、吴坤德、吴齐、云大健、王柏青、唐涛。引 言为适应海南省家庭旅馆业发展,预防和降低火灾对家庭旅馆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

2、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海南省实际,制订家庭旅馆消防设计地方标准。家庭旅馆消防技术规程 1 范围本标准适适用于海南地域新建、扩建、改建家庭旅馆防火设计,已经投入使用家庭旅馆按本标准实施。家庭旅馆防火设计,除实施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本标准不适适用于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家庭旅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

3、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3 术语3.1 家庭旅馆以家庭正当拥有空置房为基础接待单位,以接待住宿旅客为目标,以个体管理服务为关键形式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设施。3.2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由K系数为80标准响应喷头、管道和供水设施组成自动喷水灭火装置。3.3 简易式缓降器由绳索、安全带、安全钩、调速器等简易器件组成、在紧急情况下用于人员疏散用安全装置。4 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4.1 家庭旅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2 家庭旅馆不宜设置玻璃幕墙。4.3 家庭旅馆窗槛墙高度不宜小于1.2 m。4.4

4、单体式家庭旅馆其旅馆用房应设在5层及5层以下,其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不应超出1500 m2。4.5 单出口单体式家庭旅馆内严禁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6 单出口单体式家庭旅馆餐饮、美容美发等辅助功效用房,应设在首层或二层,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应超出300 m2。4.7 4层及4层以上单体式家庭旅馆不应设置采光通风用天井。当必需设置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4.7.1 天井截面面积不应小于5 m2。4.7.2 和天井及天井内廊相连通房间门、窗应采取乙级防火门、窗。4.7.3 天井周围不应存在可、易燃材料。4.8 家庭旅馆正立面上不应安装影响疏散和火灾扑救防盗网。4.9 单出口家庭旅馆其顶棚和墙面应采取

5、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和非单出口家庭旅馆内部装修按现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实施。4.10 家庭旅馆内设热水器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供热燃料。4.11 单体式家庭旅馆所在主体建筑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但其楼梯间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疏散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楼梯疏散宽度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1.1倍实施:4.11.1 不超出5层,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出300 m2,每层人数不超出25人,且楼梯间应直通至平屋顶。4.11.2 不超出7层,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出200 m2,每层人数不超出15人,且楼梯间应直通至平屋顶。当设置封闭楼梯间确有困难

6、时,可设置敞开楼梯间,但每层房间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12 4层及4层以上单出口单体式家庭旅馆应在屋顶最少设置2个简易式缓降器,且应采取防腐保护方法。4.13 附设在多、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其所在建筑必需依法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验收。4.14 附设在多、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其原户门应保留为公共疏散门,不得占用、堵塞,不得分隔到房间内。4.15 附设在多、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严禁在楼板上开设楼梯等洞口。4.16 附设在多、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不应占用所在住宅楼公共使用区域。4.17 当家庭旅馆附设在多层住宅楼局部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17.1 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不应超出600 m2

7、;4.17.2 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17.3 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户门疏散距离不应超出22 m;4.17.4 附设在单元式住宅楼内时,连通单元不应超出2个。4.18 当家庭旅馆附设在高层单元式住宅楼局部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18.1 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不应超出300 m2;4.18.2 单元间隔墙严禁开设门、窗、洞口;4.18.3 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4.18.4 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户门疏散距离不应超出20 m。4.19 当家庭旅馆附设在高层塔式住宅楼局部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19.1 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不应超出300 m2;4.19.2 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4.19.3 房间内最远一点

8、至户门疏散距离不应超出20 m;4.20 当家庭旅馆附设在跃廊式住宅楼局部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20.1 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4.20.2 不应改变原设计报建同意分套平面部署。4.21 在建筑高度超出100m高层建筑内附设家庭旅馆严禁改变原平面部署。4.22 4层及4层以上单出口单体式家庭旅馆和设在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每个房间应最少配置1具简易防烟面罩。4.23 单体式家庭旅馆疏散楼梯宽度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5.1 家庭旅馆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5.2 单体式家庭旅馆所在主体建筑超出5层,应设室内消火栓设施,并应设置水泵接合器。5.3 除高级住宅外,附设在高

9、层住宅楼局部楼层家庭旅馆,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5.4 消防软管卷盘技术要求:5.4.1 消防软管卷盘部署应确保一股水流能抵达室内任何部位,其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5.4.2 消防软管卷盘可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连接,也可和生活给水管道连接。5.4.3 消防软管卷盘栓口直径应为25 mm,配置软管内径不应小于19 mm,软管长度不应大于30 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6 mm。5.4.4 消防软管卷盘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 m。5.5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技术要求:5.5.1 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为57或68,设在厨房喷头公称动作温度宜为93。5.5.2 喷头设置部位应设在客房、走道和可燃物较

10、多房间。5.5.3 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基础参数不应低于下列要求:K值喷水强度(L/min m2)喷头工作压力(Mpa)单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m2)8060.1105.5.4 系统作用面积依据设置喷头最大单元作用面积确定,但系统作用面积不应大于80 m2,最小作用面积不应小于4个喷头作用面积。5.5.5 系统供水可利用室内消火栓管道供水方法。5.5.6 系统配水管可采取内外热镀锌钢管管材。管道连接,应采取丝扣连接或沟槽连接件(卡箍)。系统最不利点处应设置末端放水阀和压力表。5.5.7 室内配水干管管径不应小于40 mm,配水支管管径不应小于25 mm,末端试水装置连接管管径不应小于15 m

11、m。5.6 家庭旅馆应按现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6 电气6.1 家庭旅馆照明线路和用电设备线路应为单独供电回路。6.2 采取明敷设电气线路应穿硬质PVC管或金属管保护。6.3 家庭旅馆宜设置警铃,其最不利点处警铃声压级宜高出背景噪声15dB。6.4 家庭旅馆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6.4.1 楼梯间及其前室;6.4.2 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6.4.3 安全出口;6.4.4 公共活动场所;6.4.5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其它房间。6.5 家庭旅馆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应设疏散指示标志。6.6 设在4层及4层以上单体式家庭旅馆和附设在多、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每个房间应配置不少于1具手电筒。6.7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单体式家庭旅馆,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6.8 设在4层及4层以上单出口单体式家庭旅馆,和附设在多、高层住宅楼内家庭旅馆,其客房、疏散通道及门厅应设置点式独立火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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