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量原则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计量原则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计量原则文献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建有计量原则实验室管理。本制度符合JJF1033-规定。
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畴,贯彻责任,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公正、精确、可靠。
1.1 计量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计量工作法令、法规和条例,理解计量检定和本科工作人员思想和业务技术状况。
1.1.2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工作量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部门检定人员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1.1.3 责对本部门仪器设备、原则器管理和使用,技术资料归档及工作进度,室内外卫生,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负责对检定/校准证书批准签发。
1.2 计量原则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1 计量原则负责人应按专业项目分工负责计量原则项目计量特性研究、测量不拟定度评估,负责指引该计量原则检定员量值传递,解决技术难题。
1.2.2 计量原则负责人对所负责计量原则项目筹建、维持正常运营、持续改进负责。
1.2.3 计量原则负责人应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理解该专业最新发展趋势。
1.3 检定/校准和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3.1 检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负责专业量值传递,计量测试和检修。
1.3.2 检定人员对所从事检定项目、出具数据负责。
1.3.3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并持有从事该项检定工作计量检定员证。
1.3.4 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保证本实验室计量原则器具量值精确。
1.3.5 严格按检定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工作,按质按期完毕检定(校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定项目和变化检查办法。
1.3.6 严肃认真地做好检定测试原始记录,及时完毕检定证书及其他表格填写,做到数据对的无误,笔迹清晰,书写端正。
1.3.7 做好计量器具特别是计量原则器寻常保养及周期保养,使仪器始终处在良好工作状态。
1.3.8 负责仪器、设备、原则器、资料、零备件使用和管理工作。
1.3.9 校验人员应认真对检定人员出具检定证书、原始记录进行核算,纠正错误,对数据解决、检定/校准证书对的性负责。
1.4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4.1 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计量原则文献集管理,并使其持续改进、现时有效。
1.4.2 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原始记录、证书副本归档管理。
1.4.3 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测量设备技术文献、设备档案管理。
1.4.4 资料管理员对实验室档案室管理资料妥善保管、安全、外借管理负责。
2 计量原则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计量原则使用、维护、评比管理制度。
2.1 计量原则使用
2.1.1 计量原则及配套设备从购进之日起,由保管人员验收做好台帐记录,重要附件必要填写清晰,并统一登记、造册、编号。
2.1.2 计量原则及配套设备,均由各专业负责人维护保管,并建立技术档案,人员变更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2.1.3 计量原则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要严格按计量原则器周检筹划规定及时送检,超周期或不合格计量原则不得使用。
2.1.4 计量原则检定返回,检定机构出具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计量原则负责人应对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数据合格与否进行确认,发现异常和不合格计量原则器不得投入使用。
2.1.5 每套计量原则必要编制对的规范量值传递系统图和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原则检定期,必要严格按照使用阐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
2.1.6 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计量器具测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计量器具测量高精度工件。专用检具不能作她用。
2.1.7 使用前要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如校对“0”位,擦净油污等。使用中要文明操作,轻拿轻放,放置平稳,更不能将计量原则作其她工具使用。用后要对计量原则作必要保养。
2.1.8 计量原则领用时手续要齐全,用途要明确,不得转借她人或自行调换使用。
2.2 计量原则维护
2.2.1 使用者发现计量原则有失准状况,应及时报送原则室负责人解决,禁止自行乱拆乱修,以免导致不必要损失。
2.2.2 使用后计量原则,要洗擦干净,作必要技术保养,有包装盒应放入包装盒内,达到防潮、防锈、防腐蚀。
2.2.3 长期不用计量原则要定期进行保养,如通电、上防锈油等,保证计量器具计量性能。
2.3 要定期对计量原则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进行检查评比,好予以表扬、奖励,不好给以批评甚至解决。
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对实验室测量设备(涉及计量原则器及配套计量器具及在用、停用、超过校准/校验周期、新购买、改装、修理后、借用仪器设备、量具)和原则物质量值溯源(校准、校验等)。
3.1 职责
3.1.1 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校准/校验筹划、期间核查操作规程等计量技术文献。
3.1.2 计量原则负责人负责对校准/校验筹划实行状况和期间核查进行监督管理。
3.1.3 测量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校准、校验筹划,并组织实行,仪器设备校准/校验成果保存和归档。
3.1.4 各有关检定人员负责协助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编制有关测量设备和原则物质期间核查操作规程,并实行期间核查工作组织实行仪器设备和原则物质期间核查。
3.2 量值溯源规定
3.2.1 对计量原则有效性和精确性有影响测量设备和原则物质(涉及抽样、辅助测量设备)投入使用前必要保证可追溯到国家计量基准。
3.2.2 选取外来服务机构应是能出具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法定计量检定校准机构或授权机构;并规定提供所需测量不拟定度和(或)符合拟定计量规范声明测量成果。
3.2.3 对计量原则装置主原则器应按量值传递图规定,定期定点向指定检定机构送检。
3.3 量值溯源筹划
3.3.1 测量设备管理员依照本实验室测量设备量值溯源关系,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定/校准筹划,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3.3.2年度检定/校准筹划内容涉及:
a)测量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b)原检定/校准证书/报告编号、有效期;
c)定点检定/校准机构名称;
d)筹划校准时间。
3.3.3 浮现下列状况时,由测量设备管理员制定检定/校准补充筹划:
a) 新购买仪器设备时;
b) 停用时间超过检定/校准周期仪器设备需重新启用时;
c) 改装或修理后测量设备需投入使用时;
d) 经期间核查确认测量设备量值失准时;
e) 借用外部仪器设备时(必要时)。
3.4 量值溯源筹划实行
3.4.1 测量设备管理员负责按筹划组织送校;
3.4.2 对新购买测量设备,依照仪器设备技术指标,根据国家计量校准系统表规定,就近寻找具备提供溯源服务能力校准机构;
3.4.3 送外校准普通采用集中送取形式,送校前应加强同校准单位联系,力求一次性完毕送、取任务。送校前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对仪器设备进行通电检查,发现严重问题时暂不送校;
3.4.4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完毕,测量设备管理员负责将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一份交使用科室,原件归档;
3.4.5 经检定/校准合格所有仪器、设备、量具由测量设备管理员粘贴“绿色”合格状态标记,证明其符合测量能力规定。不合格,粘贴“黄色”校准状态标记,表达停用。某些性能仍可使用,粘贴“蓝色”校准状态标记,表达警示:注意限制使用,并提示使用范畴。
3.4.6 严格按照周期开展检定/校准工作,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和原则物质不容许继续使用。
3.5 原则物质使用
对所使用原则物质按照证书有效期内使用管理,必要时用内部参照原则进行核查。
3.6 期间核查
3.6.1 测量设备、原则物质期间核查需求拟定:使用频率较高;对环境条件规定较高;修复后仪器设备等。
3.6.2 测量设备和原则物质期间核查办法:测量设备可定期测量其稳定性、重复性等,也可使用有证原则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原则物质期间核查需要时可采用比对实验或其他方式进行。
3.6.3 测量设备保管人应依照测量设备和原则物质使用需求拟定各自保管测量设备和原则物质与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对需进行期间核查仪器设备和原则物质,写出“期间核查”操作规程(涉及“期间核查”进行频次、操作环节等),经本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3.6.4 经本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期间核查”操作规程应由通过授权人员进行操作。有关测量设备保管人应按期做好测量设备和原则物质“期间核查”工作,并填写《仪器设备和原则物质期间核查状况表》
3.6.5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查仪器设备和原则物质“期间核查”工作实行状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纠正办法和防止办法。
4 计量实验室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环境基本条件、安全防护、三废解决等制度。
4.1 实验室基本条件规定
各计量原则项目实验室环境应依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规定,符合温湿度、电磁干扰、振动、机械、无线电、防尘、防盗、防火规定。
4.1.2 实验室通风与采光
在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室时,须依照各类不同实验室特点和规定,考虑房屋构造,使之自然通风换气良好,必要时应配备排风设备和温湿度控制调节设备,以求达到室内空气新鲜;要合理地选取门窗位置与大小,充分运用自然光线增长室内照度,并运用日光良好消毒作用净化实验室空气。
4.1.3 实验室动力与照明
为保障实验室正常工作,必要保证电源质量、安全可靠性及持续性。普通实验室,可直接采用市网供电,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提供稳压或不间断电源装置。实验室照明应达到国家计量实验室评估原则,照明设备配备既要保证有良好照明又要保证明验人员正常操作,光源普通采用节能灯具照明。此外,还要依照实验室专业性质和特殊规定安装专门照明设备。
4.1.4 实验室供水与排放
需要供水实验室,对供排水设施要精心设计和安装。普通废水可排入都市下水网道或作循环用水;特殊废水必要按规定进行净化解决后才干排放,以免污染环境,保证卫生清洁。
4.1.5 实验室面积
实验室实际使用面积应达到国家计量实验室评估原则。计量实验室检定区域与维修办公区域应有有效隔离。
4.2 实验室安全与防护
4.2.1 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
1)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及其她危险物品,必要建立严格贮藏保管和领用登记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责任到人。
2)实验室使用危险物品,必要经计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由授权计量检定人员按操作规程对的操作,安全使用。
3)危险物品必要有明显标牌或标志,决不容许擅自分装、分藏或移作她用。
4)贮藏和保管危险物品必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未经批准,实验室内禁止烟火、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必要做好放射性同位素检测和安全防护工作。
5)使用有毒物品时,事先应充分理解其性质并熟悉使用注意事项及补救办法。使用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远离精密仪器,严防引起燃烧和爆炸。
4.2.2 实验室空调、电炉等电器设备管理
1)需要购买空调、电炉等电器设备实验室,必要提出申购报告,报公司关于部门批准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购买和安装使用。
2)空调、电炉等电器设备是依照计量检定工作需要而配备,为节约用电、保证安全,禁止将这些电器设备擅自用于烧水做饭或取暖降温,违者按公司关于规定严肃解决。
3)要加强上述电器设备管理,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凡因违章使用而酿成火灾或其他事故肇事者,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3 实验室“三废”解决
4.3.1 化学毒品及其废渣、废液必要进行消毒解决,达到国家容许排放原则时,方可排放。剧毒化学物品包装容器需要报废时,也须进行消毒解决,不得随便抛弃。
4.3.2 为了防止废气污染实验室环境,应在废气排放口采用相应净化办法。
4.3 .3 实验室废液、废渣及污水解决,必要依照国家“三废”排放试行原则GBJ473 规定,进行净化解决后方可排放。
4.3.4 放射性污染物,应依照关于部门规定解决。
4.3.5 实验室应配备污物解决容器,对废液、废渣要进行及时解决和清理。使实验室具备一种良好、干净、安全工作环境,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文献管理。
5.1 职责
5.1.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计量技术文献批准。
5.1.2 计量原则负责人负责计量技术文献审核。
5.1.3 文献资料管理员负责计量检定规程等技术文献受控、发放、归档并保持现时有效。
5.2 计量技术文献分类
外来文献:国家计量检定体系及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国标等技术文献;
内部技术文献:计量校准办法、计量检定操作程序、量值传递溯源图等计量技术文献。
5.3 外来文献收集与辨认
文献资料管理员通过技术文献发行机构,收集外来文献(特别是原则、规程规范颁布、修订和作废信息)、辨认并决定与否受控,若不作受控管理,应作为资料解决。并对受控技术文献有效性实行确认,以保证文献有效和合用。
5.4 文献发放
5.4.1 文献发放范畴由计量原则负责人拟定,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文献发放范畴应保证受控文献在需要场合都能得到。
5.4.2 文献资料管理员按批准发放范畴制定“文献发放(领用)登记表”,由文献领用人签收。
5.4.3 向法定管理机构、认证/承认机构提交文献时,也要办理发放手续,普通由业务承办人签收。
5.4.4 文献资料管理员每年终对所发放文献进行一次清查,并编制下一年度“有效文献控制清单”。
5.6 文献更改
5.6.1 文献更改时,由更改申请人应填写“文献更改申请单”,阐明更改理由和内容,必要时提供更改根据,经负有该文献批准职责人员审批后,由原文献起草者或被指定者进行更改,若由被指定者进行更改时,更改者应获得编制文献有关背景资料。
5.6.2 文献更改分为:划改、换页、换版等形式。在文献再版前,若采用划改或换页方式更改文献,应在“文献更改申请单”中注明更改方式,并在更改记录栏进行标记。
5.6.3 更改文献涉及换页、换版时,文献资料管理员按“文献发放(领用)登记表”收回旧文献后再发放新文献,并保存所有文献实行更改记录。
5.7 文献作废
5.7.1 文献因换版、不合用、过期等因素作废后,由文献资料管理员对作废文献实行控制。
5.7.2 文献资料管理员按文献发放记录,及时从文献使用场合收回作废文献,以防止误用。对需要保存作废文献应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存。
5.7.3 不须保存作废文献由文献资料管理员登记后,经业务室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5.8 文献借阅和复制
5.8.1 文献资料管理员负责文献借阅、借阅登记和收回。复制、借阅体系文献需经业务室负责人批准。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复制者应登记编号。
5.8.2 文献母版不得借阅,防止丢失或损坏。
5.9 文献保存
5.9.1 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献上乱涂划改,不准擅自外借或复制,保证文献清晰、易于辨认。
5.9.2 受控文献及母版应在文献发布后,由文献编制/更改者及时交业务室文献资料管理员存档,以电子形式存在文献应进行备份。
5.9.3 执行本制度所形成质量记录,由文献资料管理员按《记录控制程序》整顿归档。
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及检定/校准证书编制、收集整顿归档管理。
6.1 职责
6.1.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计量原始记录、证书格式文献审批。
6.1.2 计量原则负责人负责计量原始记录审核、证书格式设计文献。
6.1.3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负责相应计量检定项目原始记录设计。
6.2 原始记录设计应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原则操作程序进行。尽量保证检定现场足够信息,便于数据追溯。数据修约解决应符合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规定。记录修改应采用杠改,保全修改前信息,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名。
6.3 凡经实验室检定/校准、比对计量器具、装置均应有原始记录及检定/校准证书副本,经授权核验员审核后,实验室应由指定人员统一保存,年终整顿后送文献资料室归档,管理期限不少于2个检定周期。
6.4 向上级法定计量检定部门送检获得检定证书原件统一由文献资料员存挡。实验室需要时可提供复印件。
6.5 由实验室检定/校准(比对)计量器具记录,由检定员填写原始记录或出具检定证书或报告单,有计量检定管理软件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否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由项目核验员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或存或发。
6.6 编写,审核证书(报告单),各级人员应负下列责任:
6.6.1 检定员检定证书做到书写整洁,笔迹清晰,数据完整,结论对的,签注全名,应有检定机构印章;
6.6.2 报告编写人对整个实验报告负所有责任;
6.6.3 报告审核人把好报告质量关,使报告完整无缺,结论对的。
6.7 上述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经审核后必要盖上检定/校准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出具证书以印戳印钳型式,应符合《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7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发生设备和工作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7.1 职责
7.1.1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计量事故组织解决、分析报告文献审批。
7.1.2 计量原则负责人负责计量事故现场取证、事故分析报告审核。
7.1.3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负责相应计量事故证据保全、事故分析报告起草。
7.2 事故严重性分类
因工作人员导致原则仪器,仪表设备损坏者定为设备事故;因计量工作因素导致其她部门有关损失为责任事故。按事故损失详细价值分为六种:
7.2.1 严重事故导致损失在10000 元以上者;
7.2.2 重大事故导致损失在 5000 元以上者;
7.2.3 事故导致损失在元以上者;
7.2.4 障碍导致损失在 500元以上者;
7.2.5 异常导致损失50元以上者;
7.2.6 过错导致损失在50元及如下者;
7.3 发生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当事者均应及时口头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按职责将事故分析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和不报。
7.4 事故发生后,应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关于人员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7.5 认真贯彻执行《计量原则操作程序》和检定规程,所有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资格后方能工作。
7.6 每季必要坚持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各方面记录。
8 计量原则文献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原则技术档案文献集管理制度。
8.1 职责
8.1.1 实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计量原则技术文献收集、整顿、归档工作。
8.1.2 计量原则项目负责人和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负责各自计量原则技术文献编制、起草、审核、报批工作。
8.2 实验室计量原则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计量原则技术档案必要按原则项目分类整治,装订成册归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8.3 下列计量原则文献集应存档管理:
文献集应当包括如下18个文献:
1)计量原则考核证书;
2)社会公用计量原则证书(如果合用);
3)计量原则考核(复查)申请书;
4)计量原则技术报告;
5)计量原则重复性实验记录;
6)计量原则稳定性考核记录;
7) 计量原则更换申报表(如果合用);
8) 计量原则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合用);
9) 计量原则履历书;
10)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合用);
11)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12) 计量原则操作程序;
13) 计量原则器及重要配套设备使用阐明书(如果合用);
14) 计量原则器及重要配套设备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15) 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
16) 实验室有关管理制度;
16.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16.2) 计量原则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6.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16.4) 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16.5)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16.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6.7)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6.8) 计量原则文献集管理制度;
17) 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原始记录及相应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18) 可以证明计量原则具备相应测量能力其她技术资料;
8.4 档案查询
8.4.1 公司关于部门或外来人员需借阅质量档案时,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查询手续。
8.4.2 对外提供计量原则档案资料,必要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8.5 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她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8.6 新建计量原则装置(涉及原则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职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干借阅。
8.7 各类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比对、计量原则期间核查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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