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奖惩条例为维护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企业工作正常进行,激励职员敬业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底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处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员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员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员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员奖惩统计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要求张贴处张贴通告。 四、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 主动维护企业荣誉,在用户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接、实施、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
2、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异职员者。 五、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 1. 对工作步骤或管理制度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被采纳者。 2. 主动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要求或损害企业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接、实施关键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企业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员有
3、下列情形者年底可参与优异工作者评奖。 1. 十二个月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统计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企业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员作,工作成绩优异者。 4. 其它可参选优异工作评奖者。 八、职员有下列情形者,给予警告。 1. 因过失造成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首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30天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要求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要求,30天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30天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
4、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指示或有限期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期完成处理不妥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她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用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损失但不大者。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3. 检验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勤务者。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6. 30天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7. 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十、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造
5、成企业蒙受损失者。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3. 有意撕毁公文者。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统计者。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6. 遗失关键公文者(物品)者或有意泄漏商业秘密者。7. 职务下所保险企业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她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8. 违反安全要求,使用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9. 30天内迟到、早退累计超出六次(含)以上者。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11. 工作时间,非招待用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十一、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除名。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和主管发生冲突者。2. 在企业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3. 在
6、企业内聚众赌博。4. 有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6. 违反劳动协议或企业管理要求,情节严重者。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欺侮威胁行为者。8. 严重违反多种安全制度,造成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9 .连续旷工10天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10. 偷窃同仁或企业财物者。11. 利用企业名义招摇撞骗,使企业蒙受损失者。12. 在企业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14. 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15. 经公检法部门给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16. 其它应给除名。十二、职员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关键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十三、职员年底被评为优异工作者,企业将给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