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478354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53.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税法与税务筹划课程设计报告班级:工商管理C142姓名:齐琦_学号:148614_目录1.税制改革1.1增值税改革.11.1.1增值税的起源.1 1.1.2增值税改革原因.1 1.1.3增值税改革内容.2 1.1.4增值税改革作用.21.2消费税改革.31.2.1消费税的起源.3 1.2.2消费税改革原因.3 1.2.3消费税改革内容.4 1.2.4消费税改革作用.41.3个人所得税改革.41.3.1个人所得税的起源4 1.3.2个人所得税改革原因.4 1.3.3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5 1.3.4个人所得税改革作用.51.4企业所得税改革.61.4.1企业所得税的起源 1.4.2企业所得税改革原

2、因.6 1.4.3企业所得税改革内容.7 1.4.4企业所得税改革作用.71.5农业税改革.81.5.1农业税的起源8 1.5.2农业税改革原因.8 1.5.3农业税改革内容.9 1.5.4农业税改革作用.92.税收实务处理.10 2.1增值税实务处理.11 2.2消费税实务处理.122.3个人所得税实务处理.132.4企业所得税实务处理.133.个人课程设计心得体会.141.1增值税改革1.1.1增值税的起源增值税最早的起源是在法国,在 1917年的时候产生了近代意义的累积税,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法国人将这种累积的税称为营业税。涉及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传统累积税因具重叠征税的性质,其弊端逐渐

3、被人们所认识。法国在1917年至1954年前的三十多年里曾进行过多次重大的营业税税制改革,改革的动因包含有多重因素。服务博成都会计服务表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一下几个因素:一、有的营业税因税率过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财政收入;二、有的营业税因在单一环节课征而偷漏税过于严重,产生多重负面影响最终导致税改;三、由于营业税的重叠征税性质,在相当程度上鼓励了企业的兼并与一体化,以减少流转环节,在这个过程中中小企业逐渐处于弱势地位,形成社会制度的不公平;四、重叠征税的税种对出口货物的退税不易处理。传统营业税的弊端可以说是世界范围内实行营业税国家的共性问题,故上世纪第二个十年已有学者在研究营业税的改进并提出增值

4、税之概念。而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T S Adams)是提出增值税概念的第一人,他于1917年在国家税务学会营业税(The Taxation of Business)报告中首先提出了对增值额征税的概念,指出对营业毛利课税比对利润课税的公司所得额好得多,这一营业毛利相当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和利润之和,即相当于增值额。到了1954年,时任法国税务总局局长助理的莫里斯洛雷积极推动法国增值税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取得了成功,被誉为增值税之父。到此,增值税便基本成型了。1.1.2增值税改革原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基于多种原因:现行税制导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被割断、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被制约、出口产品国

5、际竞争力被削弱、税收制度规范性被剥夺等。当前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着财政收入分配体制调整、地方财政收入 减少、行业选择和企业税负加重等问题。为此,需要从财政体制改革、地方税系完善、选择恰当试点行业和合理设计税率水平等方面努力,以顺利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进行,最终实现企业税负的降低和国家税制的完善。1.1.3增值税改革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收官进入倒计时。两部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

6、税政策的规定四个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

7、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

8、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1.1.4增值税改革的作用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由于它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波及欧洲、亚洲、拉丁美洲,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

9、不利影响。在这种形势下,适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测算,此项改革财政预计将减收超过1200亿元,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相信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1.2消费税改革1.2.1消费税的起源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个税种,目前世界上己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消费税,如美国、日本、英国、德国、荷兰、瑞典、丹麦、挪威、韩国等。我国的台湾省和香港地区也开征了具有

10、消费税性质和特征的税种。虽然各国对消费税的课征税目不一样,但有一个共同点即对烟、酒等非必需品及稀有资源产品课税。如:美国联邦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是小卧车、载重汽车及零配件、汽车轮胎、煤炭、火器等;日本对烟、酒、化妆品、丝料、电视机、音响设备、照相机及电影放映机、钟表、珠宝等多种产品征收消费税;我国的台湾省对烟、酒、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组合音响、摩托车、燃料油等29个品种征收消费税。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按其课税范围大小,可分为无选择消费税和有选择消费税。无选择消费税称为“一般消费税”,即对各种消费品都征税;有选择消费税称为选择性消费税,即只对选择的特殊消费品

11、征税;选择性消费税按其选择商品性质不同,又分为“普通消费税”和“特种消费税”。普通消费税主要是对奢侈品征税。1.2.2消费税改革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这是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消费税改革所作的总体部署。我们应按照这一部署,加快改革和完善我国消费税,并使之成为省级政府主体税种。我国消费税制度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所确立的,之后虽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税制度仍然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一) 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通过多次改革,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逐步扩大,消费

12、税收入也稳步增长。但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调节的需要看,消费税征收范围仍然偏窄,税基偏小。(二)税率结构不合理,部分产品税率水平偏低作为具有调节作用的税种,消费税的税率结构需要根据调控目标的需要合理设置,但现行消费税的税率结构仍存在不合理之处,商品税率存在着偏高或偏低的情况。(三)征税环节单一,计征方式有待调整我国目前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主要是在生产环节(包括进口),只对少数商品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由于纳税人相对集中,对于加强税源控管,提高征管效率,减少征收成本,以及保障税收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生产环节征税,也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1.2.3消费税改革内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

13、负责人介绍,此次消费税改革主要涉及3个主要内容。具体包括,按照“不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的原则,适当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取消对小排量摩托车、酒精、汽车轮胎等比较日常化消费品的消费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杜绝乱收费,规范市场行为。总的来说,消费税改革将重点加大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的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调节力度,而对需要继续稳定税负的品目,适度降低税率。“未来改革的方向可能是变成共享税,进口环节消费税依然归属中央,而国内征收的消费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同时,还将选择部分具有较强区域性的地方下放消费税税权,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相关财税专家对经济观察报表示。1.2.4消费税改

14、革作用消费税的调整鼓励人们节省资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调整消费税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消费税的调整有利于调节生产,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消费税的调整有利于引导消费行为,培养公民科学的消费观念。1.3个人所得税改革1.3.1个人所得税的起源最早开征所得税的国家是英国,开征的原因是18世纪末拿破仑战争使英国的军事支出大幅度增加,入不敷出。这个税种的开征为当时的英国提供了约20%的财政收入。为了筹措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美国于1862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1.3.2个人所得税改革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

15、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人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表现形式多样化已经成为现实。随着个人收入取得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出现了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大,并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显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出现一定的差距,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不能够自动有效地调节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目前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将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稳定,影响我国经济改革向纵深领域发展,同时也会在相当程度上抵消改革的成果。所以,如何解决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应起主要作用。1.3.3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第一,改革税制模式,将现行分类税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

16、个人所得税制。将有较强连续性或经营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对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第二,合理界定纳税人标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调整居民纳税人认定的时间标准,扩大居民纳税人范围。第三,优化税率结构,参照国际上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对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应税所得,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调整税率级距,以增强我国经济竞争力,并体现对低收入者免税、对中等收入者轻税和对高收入者适度重税的原则,对列入分类所得范围的应税所得,确定合理的税率水平。第四,规范减免税政策,合理确定减免税项目,调整减免税标准,取消不合适的税收减免。第五,调整费用扣除,根据居民基本生活

17、支出的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费用扣除项目和标准。第六,进一步规范和拓宽税基,堵塞税收漏洞。1.3.4个人所得税改革作用收入分配制度的优化客观上要求个人所得税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表现为“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交织,目前主要的矛盾之一就是威胁社会和谐与长远发展的收入分配问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将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制度建设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一项主要任务。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既需要调整初次分配中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者关系,也需要调整二次分配中居民间分配关系。而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恰能发挥其在这方面的应有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个

18、人所得税调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在中国是事关全局、“顺天应人”的重大问题,是深化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调整税费对国民收入影响不大,降低民众对财富两极分化的不满情绪可以适当对民众减负通过减税增加广大劳动人民的实际工薪收入,也有助于提升消费,扩大我国内需,从而带动经济增长。个税改革在减税方面的效果,对中等收入者的益处更大。1.4企业所得税改革1.4.1企业所得税的起源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始议于20世纪初。清末宣统年间(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所得税章程,其中既包括对企业所得征税的内容,也包括对个人所得征税的内容,但是未能公布施行。1911年

19、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后,曾经以上述章程为基础制定过所得税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是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间未能真正实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按照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从同年10月1日和次年1月1日起开征。至此,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由于当时的中国政治腐败,经济落后,富人大量逃税,而穷人又无力纳税,所得税法只是徒有虚名,不可能很好地实施。1937年,国民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为1874万元,分别占税收总额和财政收入总额的4.2%和0.9%。1946年,国民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为5386亿元,分别

20、占税收总额和财政收入总额的4.1%和0.8%。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前的30年间,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过程。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和稳定经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来不及制定新税法的新解放区则可以暂时沿用原国民党政府实行过的一些可以利用的税法征税,其中包括所得税方面的法规。在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确定了统一全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拟出台的主要税法的基本方案,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

21、包括经营所得和利息所得等)和个人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所得等)征税的方案。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在实施过程中,对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工商所得税自1950年开征以后,征税办法几经修改,一直没有停止征收。但是,始终没有形成一套独立、完整、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与当时的经济、计划、财政、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国营企业一直实行利润上缴制度,不缴纳所得税。利

22、息所得税自1950年开征,后来由于征税范围缩小、配合银行降低利息而自1959年起停征。薪给报酬所得税没有开征。从1952年至1956年期间,中国曾经多次研究开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是最终没有开征,此后不再提及这个问题。在这一时期,基于当时中国的所有制结构、财政分配体制和税制结构,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比较小,合计只占50%左右。在税收收入中,又以在国内销售环节征收的货物和劳务税(起初为工商业税、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后来逐步改为工商统一税、工商税)收入为主体,此类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一般在70%以上,所得税(主要是工商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额

23、的比重极小。例如,1956年、1965年和1975年,中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0%、432%和494%,个体经济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比重分别为3.2%、2.3%和0.8%,其中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因此,所得税对于国家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微弱的。1.42企业所得税改革原因现阶段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也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各项事业都面临不同层次的建设和转变。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企业所得税改革引起的企业投资结构和资本结构变化较大,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市场公平、经济稳固发展以及制度平缓转变等问题的重点关注。出于对企业所得税的研究,

24、企业也变着方法的想偷税漏税,加之为了适应引进外资、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需要,应该对企业所得税做进一步的修改以及改革,提出新的建议及措施,这样才能使税法得到完善,利企业利国家。1.4.3企业所得税改革内容企业所得税改革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实行法人所得税;二是界定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主要针对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外国企业,怎么界定它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三是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 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税率;四是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今后税收优惠要更多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过去 的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1.4.4企业所得税

25、改革作用一是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保证了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的平等竞争。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此外,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后盈余,从而增加投资动力。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新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

26、品、新工艺发生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税法同时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享受低税率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这样,新税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支出的力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新税法首次引入间接抵免制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国际双重征税,有利于我国居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五是有利于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新税法实施后,外资企业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降为25,同时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资企业

27、也可享受,而且有些优惠政策比以前更为优惠,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等。六是有利于促进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化。新税法比较好地划分了属于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各自应承担的内容,体现了所得税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新税法充分考虑了与现行法律、政策的衔接,并采取了适当的过渡措施,还充分考虑了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力,新税法的实施将对我国内、外资企业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1.5农业税改革、1.5.1农业税的起源中华民族历史的起源,在史书上有明确记载的历史,大约开始于公元前2200年左右的奴隶制国家夏代;农业税同国家相伴而生,贯穿历朝历代。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实行“初税亩”,规定对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缴税正式称

28、为田赋。经历了从起源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三个时期,先后达4200年和2600年。其共同的特征是土地及其附着产生的农业收入始终是国家税收的基本来源;税人或税地、纳物或纳钱始终是税收制度设计的主要命题;税收负担的高低始终随着改朝换代和税费改革起伏变化而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积累莫返之害”的“黄宗羲定律”。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三次农村革命推动下,彻底取消农业税,开创了中国农民无税的新时代。 1.5.2农业税改革原因(1)取消农业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有利于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建立起新型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29、,保证农民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共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 2)取消农业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彻底消除向农民“搭车”收费的载体,减轻农民负担,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取消农业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加快职能转变,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改善和密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长

30、治久安,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取消农业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环节。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收益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建设现代农业;可以推动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5)取消农业税是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促进力量。有利于将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激活庞大的农村市场,进而拉动整个经济持续增长。1.5.3农业税改革内容2004年7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2005年12月

31、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1.5.4农业税改革作用取消农业税这一重大举措,得民心、顺民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农民的关爱、对农村繁荣的关心、对农业发展的关注,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伟大复兴。以下为取消农业税的七大意义:1、消化部分社

32、会矛盾 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社会尊严,有助于对不良苗头的内在消化。因“三农”问题衍生的各种问题,引发着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甚至危机,一些贫困农村成为卖淫、造假、暴力威胁的罪恶之源。逐步取消农业税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社会矛盾的制度链条中的首要环节。2、提升相关领域劳动效率 取消农业税宣布了一项具有较高税收成本的税收活动的结束,有利于提高税收工作的整体效率。工商业或城市产业需要负担对三农更大份额的“转移支付”,也要求其提高生产效率,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涉农干部的工作量大大减轻,干部人数有望调减,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农村工作效率。 3、更合理配置城乡劳动资源 世代务农使农民拥有了对于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

33、。当他们与富于工业、商业、服务业就业经验的城市居民争夺就业机会时必然是勉为其难。逐步取消农业税,有望吸引一部分农民工回归田园,这在总体上有利于缓解城市的就业和治安压力,并有助于城乡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 4、启动潜在的劳动能力 农业税以及相关税费的征收使得农民基于土地的收益率大大降低,越来越多的农民弃耕土地作为农民生活保障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取消农业税,特别是种地不需要负担“皇粮”这一富于诱惑力的事实,将有望焕发中国农民的务农热情,激发其潜在的劳动能力触发其可观的劳动效率。农民收入的提高,还将启动一笔巨大的“内需”。 5、促进经济安全 粮食安全问题动摇经济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逐步取消以“公粮

34、”为形式的农业税,将使农民成为国家的供粮客户。国家向农民“购粮”而不是“征粮”的变化必然有助于粮食价格上调到一个可以接受的高度。种粮利润的提高,将使农民有足够的积极性流连于自己的土地并增加对世界粮价的调节作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同时意味着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双重保障。6、最大程度缩小城乡差别 逐步取消农业税不仅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还将成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大制度安排。 7、彻底改善干群关系 在与征收税费相关联的扰民事件中,表明了农村干群关系在一定范围的紧张状况。取消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这些机会。而且乡村干部不再由农民供养,这确保了政府对农民成为一种服务而不是索取的关系,有利于重塑农村干群

35、关系。税收改革的总意义: 自古以来,税收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系牵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重在的政治问题。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理顺了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构筑了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体系的雏形。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税收实体法体系的内在缺陷正逐步显露。关注税制,改革税收实体法体系已成为迫切的需要和社会各界的共识。 近年来,我国社会公众对税收事件表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参与,如上海市、重庆市开征房产税试点,个人所得税修订征求意见稿,房地产权证加名征收契税引发的“加名税”风波,月饼福利是否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月饼税”热议,等等,税收机关对这些关注与参与予以了正面、积极的解答和

36、引导。只有当纳税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权利被重视和保障,呼声被关注和回应,才能真正建构起社会公众和谐征纳关系建设者的主体意识,从而消弭原有的征纳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隔阂和误会。从税收开门立法到具体征收实践,税收机关和社会公众从未像现在有过积极的互动和合作,社会公众在税收机关的引领、指导、支持下,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方式,表达税收利益诉求,自觉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强化征纳之间的互动合作,以全面、长效、稳定地维持税收秩序,这就是在税收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指导下,改革税收征管模式所结出的果实。 2税收实务处理2.1增值税实务处理例一: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8月发生以下购销

37、业务:(1)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两张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分别为20万元和36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6.12万元,货款已付。 另外,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支付两笔运费0.26万元和4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38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1.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用电脑20台,每台零售价6500元,另支付顾客每台旧电脑收购款500元。 要求:计算该商场2001年8月应

38、缴纳的增值税。 解: 销项税额1817%(381.78)/(117%)17%0.65 /(1+17%)2017% 10.73(万元) 进项税额3.4+6.12(0.26+4)7%9.82(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0.73 9.82 0.91(万元) 例二:某会计制度健全的大型百货商店于2009年8月购进一批货物,含税进价为1350万元。当月将其中一部分货物分别销售给某宾馆和某个体零售户,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250万元和250万元。个体零售户当月再将购入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10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百货商店和个体零售户当月要缴纳的增值税。解:1)百货商店: 应纳税额(1250250

39、)/(117%)17%1350/(117%)17% 21.80(万元)2)个体户: 应纳税额310/(13%)3% 9.03(万元)例三:2008年5月某企业某月进口设备到岸价50万元,进口原材料到岸价40万元已验收入库,关税税率均为15%。 当月销售货物一批,取得销售收入90万元(不含税)。企业期初进项税余额为5万元。 要求: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解: 进口设备应纳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 增值税税率 =50 (1+15%) 17% 9.775(万元) 进口原料应纳增值税 (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40 (1+15%)17% =7.82(万元) 销售货物增值税9017% 57.8

40、2 2.48(万元)2.2消费税实务处理例一:某卷烟厂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1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用为11.1万元,并支付了烟丝加工厂按烟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税款。卷烟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甲类卷烟并予以销售。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款为315.9万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解:烟丝已纳消费税额= 烟丝计税价格烟丝税率 =(18+11.1)/(1-30%) 30% =12.47万元 卷烟应纳消费税额=卷烟计税价格卷烟税率烟丝

41、已纳消费税额 =315.9 /(1+17%) 45% 12.47 =109.03万元例二: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应税消费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3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18万元;已验收入库。 (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2)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5万元。已验收入库。(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3)本月企业将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应税消费品批发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计算:(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解:首先分析各项业务,并计算其计税业务:(1)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132+18)*(1+40%)/(1-30%)*30%=90(万元) 应税消费品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税收/税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