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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院章程
(编著:李远烈)
浦北越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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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越州养老护理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构全称:
浦北县越州养老护理院。
第二条 机构性质:
本院是经民政部门注册民间公益事业非企业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致力于老人“管家式”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老年好友参与群众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服务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社会道德风尚,一切为方便老人,一切为服务老人。以服务老人为中心,优质服务为关键,替儿女尽孝心,为社会献爱心。用科学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基础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促进老年人本身发展。
第四条 本院接收浦北县民政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工作和业务上指导,并接收监督管理。
第五条 设置地址:
广西浦北县城解放路157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一)在政府民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医养结合老年人服务事业,为老人提供托管、养老、和护理服务。
(二)根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举行经济实体,从事养老、护理方面微利经营活。
(三)根据本章程要求范围和条件,对外进行慈善、联谊交流活动。
(四)开展定量有偿接纳本县域内及县外全护、半护、自护家庭无法人照料老年人。
五、有偿为老年人提供托管场所医疗、护理、生活及膳食、教育服务。
第三章 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 凡入住本院老年人一律称为本院养老组员(以下简称为养员),并按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养员、介助养员、介护养员三类。
第八条 凡入住本院养员,必需含有下列条件:
一、认可并拥护本院章程;
二、有入住本院意愿;
三、遵守本院宗旨和规章制度,并参与本院活动。
第九条 养员入院程序:
一、家眷到住院处向社工部接待人员问询养员养老相关事宜,由接待员作出对应解释。
二、接待人员和护理院院长联络养员床位,并将养员自然情况和其沟通,通知医务部部长到医务部会同值班医生对养员进行体检。
三、接待员将家眷及养员带到医务部,由值班人员对养员进行体检,以确定护理等级,是否接收该养员。
四、部门会诊同意后,自费养员由申请人持近期体检单(肝功化验单、心电图、透视单)和本人身份证件等,到住院处填写《入院申请表》,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申请人、家眷和本院三方签署入院协议书,到财务科交付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五、各项手续齐备后,养员在值班医生、接待员陪同下,由护理部安排到指定房间,值班医生向值班护理员交待护理关键点,接待员向护理员介绍养员具体情况。
第十条 养老护理院权利:
一、养老护理院必需提供和资质等级对应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置和服务规模相适应含有专业知识、技能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二、养老院必需根据入住养员身体情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对应生活料理。
三、基于保护入住养员生命权和健康权需要,养老院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养员立即诊治护理,严格实施康复计划。
四、养老院必需满足养员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常常组织养员进行必需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养员进行保健知识教育。
五、有权对养老院提出批评和提议。
六、养员退院自由。
第十一条 养员义务:
一、遵守本院章程,实施入院协议和本院规章制度,接收管理。入住前养员亲属要如实向本院反应养员情况,如脾气本性,既往病史、家庭情况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本院章程和规章制度,接收管理,珍惜公物,外出要请假。
二、遵医嘱:养员必需按要求接收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诊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诊疗。
三、立即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诊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养员外出时应向门卫进行登记或有家眷陪同。
五、养员家眷及单位应常常和养员沟通,保持联络,满足养员精神需求。
六、养员之间要团结互助,不许可制造纷争和分裂。
第十二条 养员在推行退院自由权力时,应提前二周申明,并书面通知本院,交回相关证件。
第四章 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结果,切实保护老年人正当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生活环境,充足表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关心,表现社会对老年人关心,经平等协商,本院和养员及亲属(或担保人)签署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 签约各方:
甲方:浦北县越州养老护理院
乙方:入住老人(即养员)
丙方:养员亲属及养员担保人
第十五条 各方签约表明:
一、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能够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收服务协议约束。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步骤及责任已充足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服务,自主签约并接收服务协议约束。
三、丙方对甲、乙双方已经有充足了解,对乙方负担连带责任。
四、三方均确定,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均已了解并了解已方权利和义务。
五、情形变迁时,得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认为有必需,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质量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提供满意服务;
二、努力防治污染,营造绿色环境;
三、遵遵法律法规,关注健康安全;
四、连续改善管理,争创一流养老院。
第十七条 服务承诺:
深情珍惜养员之心,恪守为养员之责,做到膳食服务代量化、护理服务程序化、康复服务多样化、心理服务人性化、教育服务个案化。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养员管理
第十八条 本院实施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设置以下机构:
一、办公室;
二、住院部;
三、医务部;
四、护理部;
五、财务部;
六、后勤部。
第十九条 院长工作职责: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果断落实实施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率领全院职员一切方便养员,一切服务于养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政府和市民政局对养老院决议、指示和相关要求。
三、主持制订本院工作方针、年度计划和连续发展计划,审核签署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
四、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抓好职员思想教育、质教育和业务培训。
五、主动协调本院和市级各部门关系,关注和新闻媒体关系,做好宣传工作,将本院推介给社会。
六、实施财务、人事一枝笔,全权决定本院财务开支和人事任免、招聘。
七、完成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临时交办工作和指令。
第二十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帮助院领导处理党务、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草拟本院中长久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立即进行总结。
二、帮助领导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以上事务日常文件确定及常务工作。
三、负责本院人员招聘录用、培训教育、绩效考评、晋级晋职、薪资福利、各类保险、统计报表等相关事宜办理。
四、组织协调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组织开展服务监督,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宜。依据市场需要,提议、帮助院长完成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对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提出提议。
五、做好单位印章管理,做好文件收发、文秘档案搜集管理及保密工作。做好多种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养员民主管理委员会组织落实,做好会议统计。
六、负责来访接待各项事宜安排,对捐赠款物做好登记并遵照捐赠人意愿合理使用。做好养员参与社会活动组织协调。
七、做好车辆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办公用车和养老组员用车协调安排。
八、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任务和多种应急事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 住院部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一、接待登记工作,负责接待来访咨询养员和家眷,发放多种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宗旨及本院功效,使其达成咨询目标。
二、负责入住养员档案管理工作,其中包含:入院申请表、家庭组员联络表、入院协议书、入院一周跟踪表、入院一月养员身体、情绪、适应情况总结书。
三、负责全院服务人员管理工作,抓理论学习思想素质教育,服务质量、服务考评,每个月养员对服务员服务测评。
四、做好养员康复娱乐工作,制订符合养员要求康复计划,定时间、定专员负责。定时安排多种娱乐比赛活动,丰富养员精神文化生活。
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 医务部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养员护理工作。
二、针对自助养员、介助养员、介护养员不一样情况,实施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三、天天清扫房间一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蚁、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四、提供洁净得体服装并定时换洗,定时或不定时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督促或帮助养员洗头、洗澡、剪发、修剪指甲,保持养员仪表端庄。
五、定时或不定时地做好休息区和院内公共场所消毒灭菌工作。
六、制订有针对性“入住适应计划’’,帮助新入住养员顺利渡过入住早期。
七、组织护理人员和养员天天交谈1 5分钟以上,并做好谈话统计。立即掌握每个养员情绪改变,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个人问题集体研究处理,保持养员自信状态。
八、护理人员确保各项诊疗、护理、康复方法落实,尤其是对智残和患有精神病养员有约束保护方法和处理突发事件方法,严禁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实工作。
二、立即正确地编制年度预算、用款计划。立即编写财务报表,做到数据正确,报送立即。
三、立即收取入住养员床位费、医疗费、清理债权债务拖欠,严格控制呆账。检验和清点住院处每日交来现金,填制送款簿,立即存入银行。
四、负责签收和整理多种支票、汇票等,检验收付款业务凭证,做到凭证、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内容清楚。
五、遵守银行相关现金管理要求,抓好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六、帮助领导监督本院正当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率;对本院物质财产进行监督和检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月盘点和年底盘点。
七、立即正确作出职员工资表,并发放职员工资。
第二十四条 后勤部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保障工作。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入住养员及为职员服务思想,增强职业道德及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三、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工作,科学管理本院财产物资。组织本部门职员做好物质供给、安全保卫、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入住养员膳食服务、水电供暖、通讯设施维修等工作,确保本院工作正常运行。
四、根据本院整体工作需要,制订工作计划,研究处理本部门工作中出现问题,不停提升工作质量。
五、负责各部门报送并经院长审批各类物质如医疗、保健器械、文化娱乐、生活用具等采购,确保各项服务设施设置。
六、负责本院办公用具采购和供给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养员民主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养员推举代表组成,养员代表占全体养员十分之一。养员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下设若干养员管理组。
第二十六条 养员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搜集养员意见,提议和要求、立即向相关部门或院长反应。
二、监督各职能部门对养员服务态度和护理质量,直至向院长反应。
三、负责养员多种文化、娱乐活动创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主动提议和帮助养员参与社会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五、主动帮助院长做好养员思想教育和其它工作。
第六章 组织纪律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章程和宗旨养老组员,经养员民主管理委员会讨论经过,报院长审批后,解聘养员出院’养员严重违规不得退还相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或工作人员违反本章程和宗旨,养员管理委员会有权向院长直至向业务指导部门(民政局)反应,严重渎职给予降职降薪,直至开除。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经费起源:
一、养员入院费;
二、社会捐献;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
一、实施严格财会制度、财务公开。
二、重大开支报院长组织讨论决定审批。
三、日常开支费用必需持有效报销凭据,经院长署名同意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浦北县民政局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浦北越州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浦北越州医院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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