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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招标文件立案表………………………………………………….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5)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二、 投标须知………………………………………………. (7)
(一)总则………………………………………………..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 (9)
(四)投标报价………………………………………… (11)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6)
(六)开标、评标、定标……………………………….. (17)
(七)协议授予……………………………… …….. (20)
第二章 评标措施………………………………………………. (22)
第一节 价格单原因评标措施(略)………………………… (22)
第二节 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原因评标措施(略)……. (22)
第三节 综累计分评标措施……………………………………… (22)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25)
第一节 协议协议书……………………………………………. (25)
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 (27)
第三节 专用条款………………………………………………. (27)
第四节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41)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43)
一、本工程采取计价规范………………………………… .. (43)
二、本工程采取技术规范………………………………… .. (43)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特殊要求……………………………. (44)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45)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47)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48)
二、 授权委托书…………………………………………….. (49)
三、 投标函………………………………………………….. (50)
四、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51)
附表1封面…………………………………………………… (52)
附表2投标总价……………………………………………… (53)
附表3工程项目总价表……………………………………… (54)
附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5)
附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56)
附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7)
附表7方法项目清单计价表………………………………… (58)
附表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59)
附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60)
附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1)
附表11方法项目费分析表………………………………….. (62)
附表12关键材料设备价格表一乙供材料设备…………….. (63)
附表13关键材料设备价格表二甲供材料设备…………….. (64)
五、计划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 (65)
六、关键施工管理人员表…………………………………… (66)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和 要 求
1
1.1
工程名称
肿瘤诊疗中心
2
1.1
建设地点
海安县城中坝中路17号
3
1.1
建设规模
25127平方米
4
1.1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等级:合格;目标:市优
6
1.1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07月 20 日
计划完工时间: 02 月14日
施工总工期:584日历天
定额工期:730日历天
7
1.1
资金起源
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
8
1.2
招标范围
肿瘤诊疗中心病房楼土建、安装
9
16
工程报价方法
固定单价报价
10
12
投标使用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3.1
投标确保保金
人民币 陆拾 万元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2
14.1
踏勘现场
时间:06月 12 日9时~17时
地点: 海安县城中坝中路17号人民医院内
13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4
2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王晓梅
截止时间:06月30日09时00分
提交地点: 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5
24
开 标
开标时间:06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安县城长江中路86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6
35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协议价款 3.5 %
其中:工期为 1 %,质量为 1.5 %,安全为1%
中标差额确保金
(银行保函)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根据中标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
注:1、招标人依据需要填写“说明和要求”具体内容,对对应栏竖向可依据需要扩展。
2、开标时间以评标系统电脑显示时间为准。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2.1下列项目属中标人施工承包范围:
肿瘤诊疗中心病房楼土建、安装。
本工程不许可转包或违法分包。本工程幕墙、机电设备安装、智能化、消防、暖通、电梯等项目,中标人无施工资质,确需分包,必需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同意,由含有专业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负担。
1.2.2承包方法说明
此次施工招标承包方法为要求承包范围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包施工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方法。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场地平整、临时场地自备 。
(2)施工用水、电 自备 。
(3)场内外道路 通畅 。
(4)其它: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
1.4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及相关要求,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取 公开 招标方法,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与投标施工单位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2.2参与投标项目责任人必需含有 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资质。
2.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责任人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
2.4外县企业必需提供海安县工商部门核发分企业营业执照(12月31日前注册)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措施
第三章:协议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3 天内以电子邮件形式经过招标办专用邮箱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解答内容报招标办立案后,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不然由此引发费用调整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所做出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为对招标文件任何推论和误解和招标人对相关问题口头解释所造成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发放经招标办立案过招投标专用光盘,专用光盘一经发放,不得变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和招标文件相同效力。
6.2补充通知报招标办立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验招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2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不然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组成:
8.1商务标部分关键包含:
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1.3投标函;
8.1.4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含附表)、关键材料清单报价表;
8.1.5主材、特材和其它需发包人供给材料用量;
8.1.6计划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关键施工人员表;
8.1.7本工程电子标书(招投标专用光盘)壹套。电子标书必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封袋中。
8.2技术标分为两部分,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格证实材料。
8.2.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关键施工方法、技术方法、关键设备及人员专业组成、质量确保体系及方法、工期进度安排及确保方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方法、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图等;
8.2.2资格证实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责任人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责任人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5)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责任人工作业绩、取得多种荣誉。(全部资格证实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9.招标文件提供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人必需使用。但表式能够按一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能够复印,其正、副本全部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鉴。
12.投标使用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要求时间内有效。
13.投标确保金
13.1招标人委托“海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确保金,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投标确保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号。收款单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行政中心收入汇缴专户,帐号为:,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超出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确保金一律从投标人企业法人基础存款帐户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其它形式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书将被拒绝接收)。投标确保金为陆拾万元(开标时须出示投标确保金缴纳凭证原件及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各投标人应充足考虑投标确保金从提交到入帐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确保投标确保金在招标文件指定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13.2未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在其定标后给予退还(无息)。
13.3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在签署协议后转为履约担保(无息)。
13.4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需将该投标人投标确保金给予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标;
(二)拒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三)根据本招标文件第35条第2款应该提交中标差额确保金而不提交;
(四)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或在签署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协议实质性内容要求。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该将其记入不良行为统计,在十二个月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标招标人能够据此不接收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发生本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足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数据改变原因,检验确定标书内容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对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全部内容,和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需隶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法
本工程项目采取下列第 1 种方法
16.1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足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固定单价协议,量风险由发包人负担,价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由承包人负担,风险范围以外按协议约定。
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协议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综合单价调整措施,不得采取无限风险、全部风险或类似语句要求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改变影响工程造价,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文件调整协议价款。
工程价款调整
(1)采取工程量清单方法计价,完工结算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协议以外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改变幅度超出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出0.1%时,应由受益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协议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工程量或降低后剩下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协议有约定按协议实施。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发方法项目发生改变时,方法项目费应按下列标准调整:“方法项目表一”中方法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方法项目表二”中方法费发生关联改变时,按江苏省计价表要求组价方法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江苏省计价表要求组价方法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方法费中没有方法项目,由承包人依据方法项目变更情况,提出合适方法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定后调整;协议有约定按协议实施。
(4)当施工期内关键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出协议约定幅度时,应按协议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根据《相关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指导意见》[苏建价()67号文]实施;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按当地要求实施。
16.2可变价格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可依据协议实施期间市场改变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17.投标报价计价方法
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导,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计价方法。
18.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8.1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出同意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给予拒绝。
18.2招标控制价应由含有编制能力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查对)工作。
18.3招标控制价编制应遵照客观、公正标准,严格实施清单计价规范,合理反应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相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计价表(定额)和计价措施实施;材料价格按《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二期参考价实施,如海安造价信息中没有,则参考《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六期参考价实施。无参考价材料由招标人按市场行情自行考虑;方法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见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18.4各市造价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可依据当地实际,定时公布“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招标人可在该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明确所取定招标价调整系数)。在确定招标价调整系数时,应综合考虑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占总造价百分比。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18.5招标控制价应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公布给投标人。公布给投标人招标控制价应该包含费用汇总表、清单和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和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能够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方法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18.6招标人(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应该在招标控制价公布给投标人3天内,将招标控制价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备查资料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计价条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果文件等(含电子文档)。
18.7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该在开标7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该立即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招标人应该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5日前通知全部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18.8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核实结果仍有异议,应该在开标3日前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由招投标监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觉确有错误,责成招标人修改。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投标人不得采取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措施进行投标报价。
19.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方法项目外,投标报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需和招标人提供一致。
19.3 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确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施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省、市、县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优惠,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中列明全部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要求。中标人应依据清单确定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投标人应该领取图纸而未领取图纸视为投标人充足了解、知悉图纸设计要求,未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投标责任自负。
19.4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多种困难原因,并在投标报价中给予表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
19.5 由投标人自购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需满足对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要求。当工程施工期间非关键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其差价均由承包人负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关键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其差价由承包人负担或受益,超出10%部分由发包人负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关键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其差价由承包人负担或受益,超出5%部分由发包人负担或受益。调整措施按苏建价[]67号文件实施,采取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9.6 材料价格按《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二期参考价实施,如海安造价信息中没有,则参考《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六期参考价实施。无参考价材料由投标人按市场行情自行考虑,投标人所报材料价如低于同期市场价格信息,投标人中标后报价应视为对招标人优惠,结算时不作调整。其它未尽事宜均在答疑中明确。
19.7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费 率
土建劳动保险费
1.6%
安装劳动保险费
1.3%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0.19%
税 金
3.33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基础费率(土建)
2.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基础费率(安装)
0.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现场考评费率(土建)
1.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现场考评费率(安装)
0.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奖励率(土建)
0.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奖励率(安装)
0.2%
19.8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19.9投标报价应有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
19.10投标报价应充足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费用,依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
19.11总承包服务费
本项目标全部内容均实施总承包管理,招标人对以下项目实施分包:1.电梯,2.风冷模块空调机组,3.中心供氧、吸引、呼叫系统4.外墙涂料(含施工)。招标人以下材料实施甲供:1.电缆,2.多种规格配电柜,3.玻化砖、内墙砖,总包单位必需在监理单位协调下,依据协议约定做好总包管理工作,即无条件负担安全文明卫生、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签证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现场材料合理部署、消防工作、进场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民工工资发放检验工作、成品保护、工程资料填写和报验、工序质量验收等工作,总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管理及配合工作。总承包服务费按2%计取,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列入土建其它项目清单,工程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如总包单位不提供以上管理工作、管理不到位或不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每发觉一次,按元/次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分包单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总包单位负担不可推卸总包管理责任,除负担因总包单位疏于管理所应负担经济赔偿外,将按5000元/次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总包单位必需在监理单位协调下,依据协议约定做好总包配合工作,总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对分包单位配合工作,即无条件提供所需要内外墙脚手(外墙脚手架搭设时应考虑外墙幕墙、雨棚等施工作业面)、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电梯、自动扶梯等安装脚手架、施工用水电接入、作业面、工程定位、基准线提供、材料堆放点、预留孔洞留设、预埋构件、门窗侧等洞口(如内外门窗侧、防盗门窗框嵌缝、消防栓洞口、烟道侧、通风管四面、管道井内楼层封堵、套管固定及嵌缝处理等)砂浆、砼嵌缝、节点收头(含全部工序间、交界面等节点处理)等责任,场地清理等及必需临时设施等配合工作(水电费除外)。如总包单位不提供以上配合工作或不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每发觉一次,按元/次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因总包单位不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施工,施工费用将从总包单位工程款中抵扣。投标人不得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9.12报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统一格式填写,内容和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19.13投标人中标后应依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环境保护、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相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标准投标人可向相关部门查询。
19.14协议工期实施中标单位投标函中自报工期;投标函中所填写工期期限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期限;中标单位必需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 肆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本工程采取综累计分评标措施,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格证实材料,第二册(商务标)为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格证实材料以外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20.3全部投标文件全部必需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措施采取下列 23.3 种方法
23.1价格单原因评标措施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原因评标方法
23.3综累计分评标措施
以上三种评标方法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经确定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关键内容。
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电子标书,应该在开标会议受骗众进行复制或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该密封保留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专用光盘上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委员会应该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2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6.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26.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26.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责任人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26.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
26.8.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6.9.显著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6.1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26.1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该雷同情况;
26.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方法项目外,投标报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招标人提供不一致;
26.13.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
26.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6.15.投标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收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措施;
26.17.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
26.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26.19.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27.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情况下,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相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回复。书面回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回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书面回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函件和增加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依据。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报价评定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该按下列标准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和单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误除外;(三)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30.电子标书和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能够四舍五入到“元”。
31.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其中标资格。
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应该在评标汇报之外根据统一格式填写下列评标结果公开内容,在中标结果公告同时一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评标结果公开内容包含:
(一)采取资格后审方法,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和不合格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投标人名称和判定废标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责任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评标委员会组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内容能够依据具体评标方法和标准和具体评审原因作出合适调整。
(七)、授予协议
33.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包含下列内容:
33.1施工招标投标基础情况,包含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法、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方法及理由等。
33.2相关文件资料包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应该附招标控制价)、中标人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应该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还应该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协议。
3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5.协议协议书签署后 5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人除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该在协议签署之前根据中标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确保金(银行保函)。
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款要求实施,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解除协议,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37.签订书面协议7日内,招标人必需将协议报招标办立案,协议立案包含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38.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责任人。假如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应该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需证实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立案。
自立案之日起至原协议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责任人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接其它工程,如立案之日至原协议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期限为六个月。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必需在立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起止日期,并在办理立案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责任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
第二章 评标措施
第一节 价格单原因评标措施(略)
第二节 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原因评标措施(略)
第三节 综累计分评标措施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
二、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责任人答辩进行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
三、评分标准
(一)工程造价(80分)
1.投标报价(7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报价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格,不过投标价格低于成本除外。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等得70分;
②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 0.5 分(该分值最低不得少于0.3分)。不足1%,采取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10分)
(1)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不参与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础分10分。
(2)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评标基准值
当参与评标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偏离程度评标基准值=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
(3)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
和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不扣分,超出±15%,每项扣0.01分,最多扣4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12-20分(评分取参与评分评标委员会全部组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值)。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分为四等打分,分别为5.5分、5.75分、6分、6.25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确保方法;编制具体总进度计划,并自报各节点时间,该节点时间作为考评承包人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方应综合考虑,尽可能穿插、流水施工,确保按期完成。(分为五等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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