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人员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
2、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
3、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第2篇】学校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
4、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5、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
5、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8、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0、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
6、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1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2、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3、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
7、的监管。 14、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安检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1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6、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17、为便于衔接,学校实行现场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学校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次例会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时检查以前计划完成情况。 18、在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
8、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学校现场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20、为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绿化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1、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2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4、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现场代表要求召开安全教育
9、大会。 25、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酌情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xx县xx学校 【第3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一、加强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督促监理按某一程序对某种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还应按有关规定提检,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或零
10、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8、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9、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10、督促总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
11、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11、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12、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开工关,需经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二、抓好质量的事中控制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3、严格工
12、序间交接检查.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序作业)需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对于重要材料、构配件,可自行组织材料试验或质量检验工作。 5、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8、抓好质量监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
13、下道工序作业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活动。 三、重视质量的事后控制 1、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竣工验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4、审查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时归档。 【第4篇】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
14、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
15、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 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
16、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第5篇】学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
17、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5、施工现场应确
18、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8、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9、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0、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1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2、施工单位在土方
20、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3、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4、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安检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1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6、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
21、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17、为便于衔接,学校实行现场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学校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次例会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时检查以前计划完成情况。 18、在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学校现场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20、为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绿化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1、
22、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2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4、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现场代表要求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25、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酌情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县*学校 【第6篇】x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
23、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
24、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
25、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09年1月5日起执行 【第7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为了充分体现“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发展”的原则和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确保公司系统各基建工程全面实现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有重点地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
26、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施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造价的关系。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工程承包方应组织入场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学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1、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至少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学习1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和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违章做业,存在安全隐患,则对当事人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 4、唱响“安全发展
2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建设者的责任意识。各项目公司要增加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培训教育机制。 三、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 1、民工正式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正式职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2、项目法人要监督检查承包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在招标过程中,主体工程不得采用未通过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脱硫工程等主要辅助工程要优先采用通过gb/t28000、gb/t24000及gb/t1
28、9000的承包商。 四、加强对施工分包队伍的管理 1、工程分包必须报项目公司批准。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全的一经查出,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 3、总承包商应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用好用足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1、各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参建方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
29、以及项目监理部门的总监、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也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果当年完成安全责任制目标,在返还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况严重程度和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同时还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项目法人在建安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方应扣押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数额,并制定处罚细则。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后,项目法人从合同中提取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若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组织得力,措施有效,则工程完建后,全额退还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否则除其它处罚外,还要按处罚细则扣留该项费用。 3、各项目公司
30、不得有意节余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招标中,该项费用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公司要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满足要求、缺项少项的,承包商要补充完善。落实具体措施后,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六、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工作 项目公司应与参建各方共同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充分识别和分析,对于低、中、高度危险源,应采用不同的措施来控制。对于高度危险源,防范措施应形成作业文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 七、全面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建立符合电力行业实际
31、的安全设施标准,是顺利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的前提,是确保公司基建安全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公司将编写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的标准,参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可参考公司下发的火电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并在今后招标中明确要求投标商满足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八、定期检查,严格管理 1、 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检,并于次日9:00前填写巡检日志; 2、 各承包商每月要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至少组织一次本标段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工程安委会;
32、3、 工程安委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整个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行为发生,应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4、各级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在检查后5日内上报公司,下月的报告中应说明对上月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5、安全事故报表采用零事故报告制,必需在每月5日前填报表。 基建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单位要齐心协力,从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理念。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
33、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项目考核等工作,使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8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一)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施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操作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三)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选择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四)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
34、、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五)必须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六)为施工提供的各类产品和安全设施应当保障人体健康,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七)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对于存在危险因素施工作业,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作业设计,经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九)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天然气站场
35、及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规定、防火制度等标牌。 (十一)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者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 (十二)施工现场应当建立防火和危险品保管、使用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 (十三)现场工程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现场工程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四)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上
36、级和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由于我方人员失职造成的,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十五)本规定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目标 (1)2月20日至2月25日对收假的各施工项目部展开开工前的安全大检查 (2)2月25日3月5日开展三级入场教育; (3)4月1日30日开展施工现场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双百活动。 (4)5月1日5月30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及安全生产红旗工地检查,推动施工现场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电预
37、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开展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 (7)9月15日12月25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重点开展对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动; (8)12月25日12月30日进行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集体与个人。 (10)全年不发生一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1)去年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管网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灾事故) (12)不发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设事故、环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第9篇】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
38、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公司)各项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区公司、各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合同单位(如设备安装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物资供应等有关单位)的职责,尽可能地减少事故频率和事故损失,保障人身、机械设备和工程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结合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公司各项水电站工程施工及施工区内交通的安全管理,参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在参与工程建设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39、第四条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由区公司统一领导,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督促管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督管理,施工承包单位等有关合同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工程建设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承包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等合同单位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分别对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区公司水电建设部 1、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责成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管理。 2、审批和发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核定重大安全设施的经费。 3、按照工程
40、施工总体规划的要求,逐步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 4、协助或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整、处理。 第七条 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1、对工程施工安全负有全面的督促管理责任,下属的工程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事故统计工作,主持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月、季度安全工作会。 2、委托监理单位按施工合同和区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3、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环境、施工强度和施工干扰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按施工合同规定,为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4、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工程业绩、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施工
41、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等级,认定投标施工企业的能力是否符合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 5、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提出有关施工过程中的人身、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重伤、死亡和职业病率的控制指标、事故或超标的经济责任及其奖罚的规定。必要时,可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6、审定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费用,报区公司水电建设部审批,监督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及其费用的使用。 7、委托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区消防安全、专用公路的交通安全、水域的航运和水上、水下作业的安全进行管理。 8、委托施工单位分别负责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的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所有权属自身的除外)。 9、当施工承包单位
42、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且施工或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通过监理或直接令其停工或停工整顿,必要时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10、协助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建立工程的安全档案。 12、负责编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报区公司水电建设部批后实施。 13、督促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培训。 第八条 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监理项目的施工安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2、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
43、重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第九条 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是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主体,全权负责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接受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 2、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包括本企业人员、分包单位人员和非本企业人员)1000人以上的,不得少于5个;5001000人,不得少于3
44、人;500人以下,不得少于2人。安全管理人员中,应有技术人员且有专人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按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行业法规和施工合同等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应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等安全投入,应做到安全施工,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危害。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订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其经费计划,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前,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业主单位备案。 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6、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制度。 7、对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
45、全意识和安全施工的资格审查,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并承担责任。 8、组织对本单位的一般和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对重大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设计单位 1、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保证工程安全。 2、设计单位应把施工安全贯彻设计的全过程,努力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承担委托设计合同规定的责任。 3、对施工风险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和施工技术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必要时,应参与编制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和安全监测系统的工作。 4、对施工中遇到影响安全的各种险情,必须按委托设计合同规定做好观测、预报工作,向业主单位及时提出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的建议。 5、参
46、加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 第十一条 参加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与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做好上岗培训和安全考试工作,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或作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按规定对炸药、雷管、汽油等一级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保管与使用严格进行管理与监督,防止爆炸与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对高空、带电、大件超重运输、高边坡开挖、隧洞与深井挖掘衬砌、爆破、水上水下等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有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并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现场安全设施的检查与监督,防止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加强对施工爆炸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和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居民住宅的损坏等事故。为此作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