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企业企业标准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文件编号: QSE/HWEC22-07-版本状态: B/0控制状态: 受控发放号码: 总字公布日期: -05-01生效日期: -06-01编辑: 审核: 同意: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企业 编制1目标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和管理,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人员伤亡,实现安全生产,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程序。2 基础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她人和周围设施安全有重大危害原因作业,称特种作业。3 适用范围本程序使用于本企业特种工种作业。4 特种作业范围4.1 电工作业;4.2 起
2、重作业及起重机械作业;4.3 锅炉司炉;4.4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4.5 爆破作业;4.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4.7 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4.8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4.9 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及安监部门确定其它特种作业人员。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程序4.1 特种作业人员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评管理规则(GB 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管理措施(国家经贸委13号令)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经考评合格取得合格证者,方能独立作业。4.2 企业工程管理部负责统计报送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取证工作。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书后,按要求年限由所在单位向发证机构申
3、请复审、复试或换证。4.4 操作证由企业各单位安全员统一保管,企业安技处保留特种作业人员记录表及证书复印件。5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含有基础条件5.1 年纪满18周岁;5.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对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点;5.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有对应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参与国家要求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评并成绩合格;5.4符合对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其它条件。6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特种人员,用人单位应该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评,确定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停止其特种岗位工作:7.1 未按要求接收复审或复审不合格;7.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统计在案达3次以上;7.3 弄虚作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7.4 经确定健康情况已不适应继续从事所要求特种作业。8 相关支持文件8.1 文件控制程序8.2 中港集团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CHEC-AQ068.3 中港一航局安全手册8.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评管理规则GB530685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管理措施(国家经贸委13号令 1999)9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记录表(使用安全手册YHAJ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