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TLHWCG-GK-001)
采购单位 : 桐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黄勤民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程文冲
立案单位 : (盖章)
年 8 月 26 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要求,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现就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LHWCG-GK-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一个标项):
采购内容
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七个小区、一个居委会)。面积为71.3万㎡,楼道1133只,道路37条。承包年限为三年,即10月1日—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明细表》。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应为工商部门正当注册,并含有环卫作业经营范围许可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二)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措施》(建设部令157号)和《相关深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管理实施意见》(浙建〔〕5号)相关要求;
(三)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五)针对本项目标机械配置:投标人必需自有8吨多功效洒水车1辆、3吨机械扫路车1辆(须提供自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等证实资料原件);
(六)此次招标不接收个人名义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七、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桐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账号: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开户银行:;
投标确保金交纳方法: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法。(从投标人基础账户划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9月1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实资料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中介代理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此次招标将于9月15日10时0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 联络人:吴燕桥 联络电话:
传真: 邮 箱:
采购单位 联络人:黄勤民 联络电话:
确保金交退咨询电话: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为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所提出服务要求,综合考虑适应性,选择含有最好性能价格比报价前来投标。
二、承包方法
1、此次招标项目采取清扫保洁作业总价承包。
2、承包人一律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及内部经济承包及变相经济转承包;一经发觉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负担由此引发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三、招标作业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作业内容
1、按《杭州市环卫行业标准化管理检验考评试行措施通知》、附件一《桐庐县环卫处清洗保洁服务项目市场化运行考评标准、细则》相关要求实施。
2、报价范围:道路、人行道两侧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及环卫设施和交通隔离设施清洗和整理等(包含少部分采购人明细表中未标注或无法标注区域,投标人可自行去现场勘查或咨询采购人)。
3、垃圾清运:中标人只需负责招标范围内垃圾清扫工作,平时立即阻止偷倒乱倒行为,立即清除无主垃圾及废土,立即清除道路沿线“牛皮癣”。运输垃圾至周围中转站等工作由采购人自行负责。
(二)作业规范、要求及考评措施
1、清扫保洁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要严格根据杭州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要求组织作业,采取人机混扫方法,快车道必需实施机扫车清扫保洁。各类道路保洁时间和机扫、洒水、清洗频次及相关要求按《杭州市环卫行业标准化管理检验考评试行措施通知》、《桐庐环卫处网格化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实施。
(2)道路路面发生严重污染时立即冲洗。
(3)按要求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
(4)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5米,道路垃圾不得反扫、漏扫,垃圾不得扫入窖井、喇叭口、绿地等。
(5)沿街道路两侧店家垃圾桶果壳箱,做到一日二清洗,无积存垃圾,无显著污迹,外观无残标。原有环卫处设置240升垃圾桶仍由设置单位作业。
(6)清扫专用车整齐无破损、满溢,车厢无吊挂杂物现象,应密闭运输,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石不超出20厘米,作业完成后将工具清理洁净,停放在要求地点。
(7)保洁质量应达成路面、人行道“五无”、“五净”。即“五无”: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五净”:路面洁净、绿地和树圈洁净,边角侧石洁净,雨水井沟眼通畅洁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及交通隔离栏(墩)、路灯杆和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洁净。
(8)道路沿线责任区范围内偷倒垃圾、废土立即清除(量比较大时立即汇报,经核实后立即作业)。
(9)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开启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人员必需立即到位(需要集中时具体位置另行通知),并依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
(10)负责做好本承包地段作业范围内抄告单、“数字城管”抄告单和群众信访、投诉处理件处理、整改和回复工作。
2、根据要求时间内巡回保洁,道路清扫采取机扫和人工相结合方法,机扫为主,人工为辅。快、慢车道必需实施机扫,每日不少于3遍,夏季每日不少于4遍。洒水每日保洁时间16—18小时道路不少于5次,保洁时间12小时及以下道路不少于4次,夏季每日均不少于6次。清洗每七天保洁时间16—18小时道路不少于2次,保洁时间12小时及以下道路不少于1次。
3、严格实施道路洒水降尘、路面冲洗(全路段)管理指标,发生严重污染时第一时间冲洗。
4、清扫垃圾采取专门车辆现场搜集,不得焚烧垃圾、树叶,树枝落叶旺季立即清扫洁净。严禁将垃圾等扫入窨井。
2.管理要求
(1)作业单位应加强对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日志并报监管部门,每个月25-26日向管理部门上报本月工作情况自查表、相关情况书面汇报和下月作业安排计划。
(2)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收招标单位及上级各部门领导检验和社会监督,对发觉问题要立即整改。
(3)清扫保洁员上岗须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穿安全反光黄背心和戴反光安全帽,对发觉问题要立即整改。
(4)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多种意外事故由承包单位自行依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5)承包单位不得向沿街单位和个人私自收取任何费用。
(6)保持取水栓、果壳箱等设施整齐完好,承包期间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破损,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对不能修复果壳箱立即上报环卫管理部门。
(7)保洁时不能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垃圾应倾倒指定地点,不焚烧垃圾、树叶,树枝落叶旺季立即清扫洁净。
(8)作业时作业工具应摆(停)放地点合适,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收工后存放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9)专用作业车辆要有编号,有监督电话、有负责单位、车辆停放自行负责,。
(10)碰到乱丢、乱扔、渣土抛洒污染路面等不文明行为及未立即按《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处理垃圾店家、单位,应进行劝阻,并进行市容环卫法规宣传教育,做到说话文明,以理服人,对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影响,应立即向协议甲方或相关部门汇报。
(11)根据以人为本标准关心职员,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职员正当权益,如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其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12)环卫职员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必需确保按月发放。
(13)作业单位必需按指定使用消防栓取水用于环卫作业。
(14)承包单位必需安排管理员加强做好承包区域内循环检验工作,做到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地面保洁员在早上7:00前完成普扫,7:00以后开始日常保洁。楼道保洁员做到天天对全部楼道清扫一遍,做到楼道扶手不留灰尘、蛛网。
(15)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保洁区域洁净整齐。关键街路实施16-18小时两班制保洁,其它道路及楼道实施8-12小时保洁作业,即:
关键街路:夏季:5:00—22:00 冬季:5:30—21:30
里弄小巷及楼道: 6:00 —17:00
(16)里弄小巷楼道、地面、绿化带内做到无纸屑、无零星垃圾、无积泥、窨井口、自来水表旁周遍无沙子和其它杂物;垃圾桶立即加盖、摆放到位,按时清洗,破损垃圾桶立即上报环卫部门更换。承包区内垃圾桶由承包单位保洁员天天拖至清运车可行驶地段,垃圾桶每个月安排清洗2次。
3.考评措施
管理考评采取日常巡查管理和检验考评相结合,环卫处可委托县城管局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和考评。
1、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扣分折合成经费从保洁款中扣除。
(1)上级部门检验每失0.5分扣500元,失1分扣1000元,失分扣款额度以这类推;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每次扣元;;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并经查实,每次扣500元,出现反复投诉,每次扣1000元;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不到位每次扣元。
(2)上级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一次扣1000元,累计达成三次,给予解除协议,履约确保金不予归还。
(3)碰到突发事件、自然灾难或天气影响,必需服从环卫处指挥和安排。遇抗雪防冻、抗台防汛等天气,承包单位须在第一时间内快速组织人员、机具设备将道路清理洁净。如发觉在接到环卫处通知后,没有做出主动反应,每次扣3000元;在接到环卫处通知后,未在要求时间内抵达现场,每次扣元;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每次扣元。
2警告退出措施
(1)警告。在道路保洁作业协议化管理中,有下列情景之一给一次警告:
①协议标段数字城管问题立即整改率未达成100%。
②上级领导及环卫主管部门检验发觉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
③管理混乱,发生保洁人员集体上访。
④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根据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
⑤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
(2)退出。在道路保洁作业协议化管理中,符合以下之一给予退出,提前终止保洁协议:
①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保洁人数和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道路保洁任务。
②同一协议标段在协议期十二个月内累计被警告3次。
③未落实保障环卫工人其正当权益相关要求要求。
四、特殊要求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需提前做好和原保洁单位对接工作,确保交接过程作业无盲点和稳定有序交接。
五、项目说明详见下表
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明细表
序号
道路名称
主道路
人行道
清扫总面积(㎡)
保洁时间
起止点
长度
(M)
宽度
(M)
面积(㎡)
长度
(M)
宽度
(M)
面积(㎡)
1
富春路
加油站至老大桥
2900
28
81200
2900
8
23200
104400
16—18小时
2
迎春街
迎春二桥头至供电局
650
19
12350
650
8.4
5460
17810
16—18小时
3
桐君路
潇洒楼至悬索桥
900
6.3
5670
900
7
6300
11970
16—18小时
4
南门弄
桐君路至江边
70
6.5
455
70
8
50
1015
5
开元街
富春路口至广场路
1000
10
10000
1000
7.6
7600
17600
16—18小时
6
桐君系悬索桥
东门头至桐君山
300
4
1200
1200
7
儿童公园门口江边路
儿童公园门口至江边
55
8.5
467.5
467.5
8
广场路
迎春街至天目路
1400
13
18200
1400
8
11200
29400
16—18小时
9
邮电路
广场路至开元街
250
10
2500
250
8
4500
10
新邮电路
广场路口至体育场路
400
10
4000
400
10
4000
8000
16—18小时
11
康乐路
富春路口至开元街路口
1100
12.1
13310
1100
9
9900
23210
16—18小时
12
康乐路停车场
公厕门口
1500
13
康乐路至天目路
(体育场旁)
康乐路至天目路
200
7
1400
1400
14
体育场路
建设银行至天目路
600
10.6
6360
6360
16—18小时
15
迎宾路
富春路至圆通宾馆
350
9
3150
350
6
2100
5250
16—18小时
16
网通门口至迎宾小区支路
70
7
490
70
6
420
910
17
人民银行至劳动路支路
70
6.5
455
455
18
小岭路
汽车站至洋塘路口
770
6
4620
770
4
3080
7700
16—18小时
19
小岭路至老党校
(圆通路)
200
8
1600
1600
20
施家湾建设路
富春路口至天目西路
150
10
1500
1500
16—18小时
21
劳动路
富春路口至党校
500
10
5000
500
6
3000
8000
16—18小时
22
圆通路
(含报社门口停车场)
公园山路至迎宾路
990
8.5
8415
8415
8—12小时
23
二小门口至圆通寺门口
130
7
910
130
7
910
1820
24
塔坞路
消防队至面粉厂
600
5
3000
3000
8—12小时
25
公园山路
圆通寺至劳动路
990
6.3
6237
6237
8—12小时
26
广电路
圆通宾馆到底
450
5.5
2475
2475
8—12小时
27
牛山坞路
富春路口到底
990
5
4950
4950
8—12小时
28
天目路
老大桥至东门头悬索桥
1300
13
16900
1300
3
3900
20800
8—12小时
29
桥北路
桥北中路至玩具厂
1950
20.6
40170
40170
16—18小时
30
两座老大桥至绸厂
老大桥至绸厂
800
7
5600
800
2.4
1920
7520
31
洋塘路
富春路口至农药厂
2070
15
31050
31050
8—12小时
32
印渚路
洋塘停车场边
260
7
1820
260
5
1300
3120
33
洋塘过滤机厂路
1650
1650
8—12小时
34
洋塘职高路
洋塘路口至江边
200
6
1200
1200
8—12小时
35
学田路
广场路口至体育场路
750
8.5
6375
6375
8—12小时
体育场路至富春路
300
6
1800
300
6
1800
3600
36
兴洋路
(洋塘中转站对面)
洋塘路口至小区围墙
198
13.2
2613.2
198
10
1980
4593.6
8—12小时
37
兴洋路停车场
兴洋路至天目路
100
10
1000
100
4
400
1400
合 计
402623.1
里弄小巷面积明细
序号
小区名称
道路面积
(㎡)
绿化面积
(㎡)
楼道
(只)
垃圾桶
(只)
备注
1
圆通小区
63624.37
6840
241
146
其中望江停车场面积
900㎡
2
迎宾小区
44000
3770
182
105
其中柯家湾停车场面积
1000㎡,联华超市旁道路、富春路保险企业后院子面积1000㎡
3
鑫鑫小区
15398
3603.8
117
91
其中施家湾停车场面积1200㎡,交通银行停车场面积300㎡
4
南门小区
38987.1
1050
120
88
其中南门停车场面积4500㎡,西湖弄1150㎡
5
迎春小区
35798.68
18836.68
164
104
6
洋塘小区
34652
6130
116
85
7
东门小区
47750
5207
168
90
其中桐江支路停车场面积1200㎡,桐江支路800㎡,邮电路停车场面积㎡
8
桥北居委会
29375.7
25
40
9
合 计
309585.85
45437.38
1133
749
停车场面积14050㎡
六、现有环卫保洁人员全部接管,三个月内不得有大变动。
七、付款方法
保洁经费采取先作业后拨付方法,次月10日(遇节假顺延)前支付每个月承包经费,每个月考评扣分折合成经费从当月承包经费中直接扣除。在承包期所产生一切费用,按承包价一次闭口包干。但因定额调整等政策性改变,则依据政策要求给予补充调整。附表一:
《桐庐县环卫处清洗保洁服务项目市场化运行考评标准、细则》
考评项目
管理内容
扣分标准
整改
意见
扣分
情况
(一)
台帐资料管理
1、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
1、未落实责任制扣1.5分
2、按行业要求建好台帐
2、台帐每缺一项扣1分
(二)
道
路
保
洁
3、根据行业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保洁时间。
3、道路保洁时间未达成要求时间要求,每条道路每次扣0.5分。
4、根据行业标准化管理指标要求落实道路机扫和洒水作业频次,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机扫和洒水作业,道路机扫和洒水作业应实施全路段清扫。
4、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未达成要求要求,每条道路每日机扫和洒水频次每少1次扣0.5分,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机扫和洒水作业每次扣0.5分,空驶每次扣0.3分,机扫和洒水作业未覆盖全路段扣0.3分。
5、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沙石),晴天无积水。雨水井沟眼通畅洁净,人行道、树圈清洁无杂物、杂草和垃圾,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缝隙无垃圾、杂物。
5、路面有色垃圾、杂物<3 M²每处扣0.1分,≥3 M²每处扣0.2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3分。
雨水井沟眼有积泥(嵌石)每处扣0.2分,树圈有杂物、垃圾每处扣0.2分。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米每处扣0.3分,≥2米每处扣0.5分。
道路晴天积水<3M²每处扣0.5分,≥3 M²每处扣0.5分,冬季路面积水造成路面结冰每处扣0.5分,造成有责交通事故每次扣1分。
人行道、树圈有杂草每处扣0.2分;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缝隙有垃圾、杂物每处扣0.2分。
6、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和道路保洁同时,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6、道路绿地内有杂物、垃圾每处扣0.1分,有成堆积存垃圾每处扣0.2分。
7、沿街果壳箱无歪斜、无破损,无积存垃圾,沿街垃圾桶无破损,垃圾日产日清。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内外清洁无污垢、无垃圾满溢现象,无箱(桶、房)外暴露垃圾。
7、沿街果壳箱倾斜、破损、缺失未立即上报维修每只扣0.1分,垃圾未日产日清每只扣0.1分。果壳箱、垃圾桶不洁有污垢每处扣0.1分,垃圾满溢每处扣0.2分,周围路面不洁有暴露垃圾、垃圾包和污水每处扣0.2分。垃圾搜集后垃圾桶未放回原处每只扣0.2分。
8、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污迹,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无污垢、无积尘、无污水。
8、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污迹<1 M²每处扣0.2分,≥1 M²每处扣0.3分。沿街果壳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迹、积尘每处扣0.2分。
9、严格按要求在每日早晨7:30前完成第一遍普扫和做好巡回保洁工作。作业期间保洁人员不得有立岗、脱岗、坐岗、扎堆聊天等现象。
9、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每条道路扣0.5分,未巡回保洁每条道路扣0.2分,清扫保洁人员立岗、脱岗、坐岗、扎堆聊天每人次扣0.2分。
考评项目
管理内容
扣分标准
整改
意见
扣分
情况
(二)
道
路
保
洁
10、人工保洁作业时,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不得漏扫、反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根本,垃圾不得扫入窨井、河道。
10、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反扫每处扣0.1分,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每处扣0.1分,清除不根本每处扣0.1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每次扣0.2分。
11、垃圾应倾倒在要求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立即清扫,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
11、垃圾未倾倒在要求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每次扣0.3分。落叶旺季未立即清扫落叶每条道路扣0.2分,未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树叶每次扣0.2分。
12、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车速≤10km/h,作业时必需启用警示灯,清扫时须喷水压尘,无扬尘。
12、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车速>10km/h每车/次扣0.2分,机扫车和洒水车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每车/次扣0.2分,扬尘每车/次扣0.2分。
13、保洁人员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须穿反光安全背心,并佩证上岗。
13、保洁人员作业时未穿反光安全背心每人/次扣0.5分,未佩证上岗每人/次扣0.2分。
14、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人数应和预定方案相符。
14、日常管理人员及保洁作业人员和预定方案不符,每少1人扣0.5分。
(三)公众监督处理情况
15、数字城管处理立即
15、数字城管处理超时,出现一次扣0.5分。
(四)
楼
道
保
洁
16、楼道保洁卫生整齐,按要求每日保洁一次
16、为按要求清扫每发觉一次扣0.2分,未按要求清洗楼道扶手,每次扣0.2分;楼道内存有蜘蛛网每发觉一处扣0.5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均应自行负担全部和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4
投标确保金:根据采购公告要求交纳(到账至指定账户)。
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
7
答疑和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楚、存在歧视性、排她性或其它违法内容,应该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组成部份,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公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8
投标文件组成:
1.合格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1份;
2.技术资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9月15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实资料密封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中介代理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此次招标将于9月15日10时0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1
评标措施及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措施及评分标准。
12
结果公告:评标汇报经采购人确定后,将招标结果在公布招标公告网站上进行预中标公告(浙江政府采购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网)。
13
签署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4
履约确保金收取:按不超出协议总金额5%计收,在签署承包协议前交采购单位。
15
投标文件使用期:90 天。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适用于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标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协议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二)定义
1.“投标人”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单位。
2.“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负担桐庐县城区以北关键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标日常清扫保洁等工作和其它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5.“书面形式”包含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法
1.本项目采取招标方法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投标人均应自行负担全部和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七)尤其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和企业认证必需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采购项目实施人员能够为其控股企业工作人员。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觉,中标人须依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要求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去违法投标人行政和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人未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认可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程序中启用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显著违反法律严禁性要求时,不得提出疑义;
3.质疑、投诉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叙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起源或线索,便于相关单位调查、回复和处理。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措施及标准
5.协议关键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回复、修改、补充内容
(二)投标人风险
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并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觉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投标人必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澄清。
2.采购机构必需以书面形式回复投标人要求澄清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起源回复书面通知全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除书面回复以外其它澄清方法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 采购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回复、修改或补充,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公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4.招标文件澄清、回复、修改、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回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澄清、回复、修改或补充全部应该经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公布,采购人非经过采购机构,不得私自澄清、回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三部分组成。
1. 技术资信文件(均不含报价):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础情况介绍;
(4)投标人以来财务情况;
(5)提供城市道路保洁项目业绩情况汇总表及参评业绩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业绩参与评分还需提供协议原件);
(6)提供企业全部环卫工人花名册;
(7)显示5-7月养老保险金缴纳情况政府部们出具有效凭证;
(8)投标单位拥相关键装备和设备情况和现实状况;
(9)提供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职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10)保洁服务实施方案(整体设想和组成);
(11)保洁人员具体配置计划;
(12)推行本项目必备作业机具进场作业承诺或证实;(自有机具需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机具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无机具需出具承诺函,确保中标后能提供相关机具);
(13)项目实施管理方法、考评措施和操作规程;
(14)作业人员班次划分及路段安排;
(15)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安全确保方法及服务质量确保方法;
(16)突击性任务应急方案、保洁人员安排预案及其保障方法;
(17)实施道路保洁服务平稳过渡计划和实施方法;
(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说明和资料(包含投标人技术资信评分标准中需要投标人提供证实材料复印件);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需要说明其它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
(1)资格证实原件清单(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等证实材料原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资料原件(包含技术资信评分标准中须提供原件);
注: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税务登记证原件,或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无效将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将合格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另外单独装袋。投标人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正式注册供给商,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二)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采购机构就相关投标事宜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以汉字汉语书写。除署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汉字汉语以外文字表述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经有明确要求,使用招标文件要求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应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不然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为三年服务总价,应包含一切税金和费用。
3.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对项目标描述及工程量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参考,其目标是使投标单位对项目概况有一个相对充足了解,实际项目情况可能发生出入。所以,本招标文件中相关项目描述不能成为以后中标单位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索赔及追加费用依据。
4.除非本招标文件或补充通知另有要求,招标范围包含本须知所述全部内容,以投标人提交采购人认可总报价金额为支付基础。
5.投标单价及合价应为三年内在保洁工作和管理过程中全部费用【包含人工工资、易损材料、工具、卫生用具、办公、食宿、通信、劳保、利润、税金、保险(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和政策性收费等一切费用】。
保洁人员基础工资不得低于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必需为职员购置保险(包含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及杭政办〔〕14号和浙政办发〔〕190号文件要求其它经费,职员保险须在桐庐当地缴纳。
注:中标人在签署承包协议后30天内必需在桐庐当地成立分企业,不然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6.本协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对由投标人失误造成漏项,不许可再补列,也不负担任何经济责任。
7.本项目协议实施过程中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考虑并负担。
8.投标报价中也包含五一、国庆等节日和上级领导视察工作,和进行重大文体和喜庆等活动,采购人要求承包人突击搞清洁卫生时,而临时增加费用。
9.投标期间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0.本保洁项目采购人核定保洁人数为240人,故投标人必需按要求最少配足240名保洁员,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配置,中标人支付给保洁员工资必需不低于桐庐县政府要求当年桐庐县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文件使用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_90_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使用期短于这个要求期限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和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收延期要求而不会造成投标确保金被没收。同意延长使用期投标人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协议推行完成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确保金
★1.投标人须提交投标确保金。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2.确保金形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法。
3. 未成交人,其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成交人投标确保金在协议签署后7天内退还;已缴纳投标确保金但未参与投标单位,凭进账单复印件办理退还手续。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5.下列情况,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间、地点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4)其它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
(六)投标文件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造成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查找不到相关内容,是投标人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推荐使用胶装订本。
3.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要求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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