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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新会计准则是否会成为企业调节财务信息的工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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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新会计准则是否会成为企业调节财务信息的工具 2007年1月1日,财政部新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这部新准则包括1个基本会计准则及38个具体会计准则,在这部准则中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且给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调整其会计政策,对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其中的一些准则却扩大了企业操纵会计信息的空间,本文主要针对其中具体的准则进行说明。 一、投资性房产 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是一项新准则,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该准则中规定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就为企业操纵当年的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条件。比如一个企业有大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当年该公司为了增加或者减少资产就可以利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使本企业资产大或者降低资产规模,使企业资产情况不实。 二、固定资产折旧 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取了更加灵活的规定,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这样企业如果想调节当年的利润情况,只要找到理由认为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或者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处理问题 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第八、第九条详细规定了企业研发无形资产过程中产生费用的断定和处理方法。在新准则中准则将企业的研发划分成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并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将开发支出归入无形资产中定期进行摊销,这样就给与企业操作利润的空间。如企业为了减少当年费用的支出,可以把一些费用列入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虽然新准则对符合什么样条件才能资本化制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无形资产研发过程复杂、费用多样,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严格界定什么费用属于研究阶段,什么费用属于开发阶段。这样就给企业操作利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四、债务重组方面的问题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八条规定“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在旧会计准则中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确认为资本公积。这样当年亏损的企业就可以利用与子公司或者母公司之间的债务重组来调节企业当年的利润情况。 五、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 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规定增加了允许为生产周期比较长的产品,比如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为企业调节利润多了一条道路,如企业为了提高年末业绩,完全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使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存货价值的要求。 虽然新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扩大了企业操作会计信息的空间,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会计准则是属于会计规范的范畴,它解决了我们在财务工作中应该“如何办”的问题,“怎么办”属于“人”的问题,如果一个道德败坏的财务人员恣意而为,那么任何准则都不能避免企业会计信息不实的发生,因此我们在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应该重视财务人员的道德素质的提高。只有“人”的问题解决了,才能真正解决企业操纵利润的行为。(郭志刚)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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