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发票到底是什么样的票?农产品发票因为涉及面稍窄,相关政策规定又不够具体详细,尤其是农产品发票到底长什么样子?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前不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2017年第4号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购销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对农产品发票做了一系列的规定。其他部分省市也做了专门规定。一、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云南省的规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指自然人,下同)购买其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领用收购发票。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首次领用收购发票时,需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其自产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以外
2、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农产品,应当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收购发票。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在收购发票销方纳税人“地址、电话”一栏准确填写农产品生产地址和销售方电话号码,在收购发票销方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准确填写销售方的身份证号码;货款通过银行账户支付的,销方纳税人“开户行银行及账号”一栏准确填写销售方的银行卡发卡行名称及银行卡卡号;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可汇总开具收购发票。汇总开具收购发票时,需同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可抵扣进项税发票中四小票的一种。2010年,山东省国税局为规范和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也曾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鲁国税发201073号),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2012年,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要如实填写农产品收购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一),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方可使用带有抵扣联的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或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简称收购发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14号公告关于加强农
4、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也规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取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发票升级版)范围的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未纳入发票升级版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领用无抵扣联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二、关于农产品销售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
5、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云南省的文件规定,本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除农业生产者个人外,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票具体农产品名称后注明“自产农产品”。本省农业生产者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购买方属于非增值税纳税人的,可以由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本省纳税人批发零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种子、种苗等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省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应税农产品)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资料搜集不全,请留意当地税局规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