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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振动测试实验设备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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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目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政府采购招标 文 件 采购编号:SZWK-G-101号 采购内容:振动测试试验设备 采购单位:苏州科技学院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前 附 表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招标编号 SZWK-G-101号 2 招标内容 振动测试试验设备 3 投标使用期 六十天(日历日) 4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数额:7000元人民币,须在1月7日16:00前交至我企业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确保金交纳帐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8906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三香支行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 财务室联络电话:周小姐 5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邮编:215005 电话: 传真 0512- 65153553 6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 7 发售标书 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8 答疑会召开 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12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投标答疑会 时间: 12月24日9:30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9 采购人 苏州科技学院 联络人:张志 联络电话: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 11 投标时间 1月11日13:00~13:30(北京时间)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13 开标时间 地点 时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14 履约确保金 签署协议时,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5%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确保金[履约确保金到采购单位帐户后,协议正式生效]。履约确保金待协议全部推行完成后且在中标人向确保金收取部门开具收款收据后5日内由确保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息) 15 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按国家计委相关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措施》通知要求收费标准下浮30%支付。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招标书 第六章 协议通常条款 第七章 协议特殊条款 第八章 评分标准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受苏州科技学院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给商(厂)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SZWK-G-101号 2、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振动测试试验设备 3、采购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成。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给商应该含有下列条件: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B、在购置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产品正当代理商资格证实; (4)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 上述报名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8、标书发售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10、招标项目联络人及联络方法: (1)采购人:苏州科技学院 联 系 人:张志 联络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 限企业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邮编:215005 联络人:何晓花 杨永明 联络电话:, (FAX) 11、购置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帐号:112 12、答疑会召开时间:12月24日9:30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13、投标截止时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16、此次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suzhou 、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com、中国招投标网Http://.com、《中国财经报》、《苏州城市商报》上公布,敬请留心; 1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12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受苏州科技学院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给商(厂)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ZWK-G-101号 招标内容:振动测试试验设备 购置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购置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苏州卫康企业内 投标时间:1月11日13:00~13: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联络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二楼 邮政编码: 215005 电 话:/65158848, (FAX) 联 系 人:何晓花 杨永明 采 购 人: 苏州科技学院 联 系 人:张志 联络电话: 请贵单位购置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需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时间、地点按时参与投标。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组织招标活动。 1.2此次招标活动及所以次招标产生协议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2. 词语释义 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法人。 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 2.3响应:投标人依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投标行为。 2.4协议:采供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内容签署以书面形式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全部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协议中明确要求实际购置货物和服务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 2.6乙方(供给商):协议中要求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 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应向甲方提供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此次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乙方应负担和提供货物和服务相关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方法、维修响应及协议中要求乙方应负担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统称。 2.10天: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协议中明确约定乙方提交货物和服务最终抵达地点。 2.12 协议价款:依据协议要求,乙方在正确地推行协议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起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而且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二、 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通常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负担民事责任,提供此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企业法人; 3.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 3.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3.6购置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7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 投标人代表 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人,假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5.1不管投标过程中做法和结果怎样,投标人自行负担全部和参与投标相关全部费用。 6.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各投标人需在购置标书时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 按招标公告要求 三、 招标文件说明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具体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 9. 招标文件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含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方法给予解答(包含对问询解释,但不说明起源),回复将送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 9.2投标人问询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要求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 10. 招标文件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不管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方法进行修改。 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人有约束力。 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它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11. 投标答疑会 11.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 11.2投标答疑会会议统计包含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能够回复且不会引发投标人误解相关问题和回复,会议统计副本将提供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因为投标答疑会而产生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相关要求,以补充通知方法发出。 四、投标文件说明 12. 提醒和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2.2不管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全部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全部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投标文件应使用汉字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需使用其它文字,必需附有汉字译本。对于未附有汉字译本和汉字译本不正确投标文件可能引发对投标人不利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4. 投标文件组成 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4.1.1投标函; 14.1.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4.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4.1.4投标分项报价表; 14.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实文件) 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价格 14.2.1技术部分 14.2.1.1设备清单表; 14.2.1.2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14.2.1.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14.2.1.4产品质量承诺; 14.2.1.5设备彩页或宣传样本; 14.2.1.6货物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和维保方案; 14.2.1.7对此次投标具体说明(投标人视各自情况自行编制); 14.2.2资格证实文件 14.2.2.1 相关资格文件申明函(格式见附件); 14.2.2.2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4.2.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2.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4.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2.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4.2.2.7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证书、证实、文件等资料; 14.2.2.8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资格证实复印件;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属医疗器械) 14.2.2.9其它相关资格证实文件: 14.2.2.9.1银行资信证实; 14.2.2.9.2最近2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4.2.2.9.3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投标人为职员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情况证实; 14.2.2.9.4其它能够证实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4.3投标文件由14.1、14.2款要求内容共同组成。 注:投标人必需提交上述14.2.2.1—14.2.2.6款要求资料。不然,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资格文件完整是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评分。 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5.1投标文件按上述14.1-14.2统一次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单独密封,第一页须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实文件)装订成一册并按要求第一页须加盖公章密封。 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说明 15.3.1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全部货物和服务报价应包含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含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多种中国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标地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培训、售后服务和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全部费用和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要求及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协议条款中另有要求,不然,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协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改变原因而变动。 15.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5.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假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则投标人能够有选择只投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也能够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5.3.4 一项投标内容只许可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任何有选择性投标报价。 15.3.5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和总价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除非协议特殊条款另有要求。 15.3.6最低投标报价或最高折扣百分比是中标关键条件,但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16.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正、副本将由评委从“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中扣分。 1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署名文件必需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署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实 。 17. 投标确保金 17.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见前附表要求投标确保金。联合体投标,能够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确保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确保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含有约束力。 17.2投标人交纳投标确保金必需在要求时间前抵达以下指定帐户并换取收据。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8906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三香支行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 17.3投标确保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17.2中所表示账号,并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财务换取收据。 17.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7.5落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确保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确保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法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无息)。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采购方和中标方签署协议生效后由确保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确保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法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无息)。 17.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7.6.1在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7.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17.6.3 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缴付中标服务费; 17.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18. 投标文件使用期 18.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使用期短于这个要求期限投标,将被拒绝。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和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全部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使用期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要求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也对应延长。 五、投标文件递交 19.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 19.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实文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一册,密封。各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实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 19.2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成前附表要求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截止期约束。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文件少于三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告此次招标流标。 21.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 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抵达日戳为准。 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不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要求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与。 22.2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实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2.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2.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修改、投标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统计。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议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组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组建; 23.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推行以下职责; 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3.2.2能够要求投标供给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23.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根据事先确定措施直接确定中标人; 23.2.4向招标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汇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行为。 23.3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推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遵法,客观、公正、廉洁地推行职责; 23.3.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措施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和投标人商业秘密保密; 23.3.4参与评标汇报起草; 23.3.5配合招标采购人回复投标人提出质疑; 23.3.6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工作。 24. 评标内容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全部资料,相关授予协议信息全部不应向投标人或和评标无关其它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经过指定联络人和投标人进行联络。 25. 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组成有没有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25.1.1投标文件未根据本须知要求签署和盖章; 25.1.2未按本须知要求提交资格文件; 25.1.3和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5.1.5投标人报价是选择性; 25.1.6投标人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 25.1.7其它被评委会认定无效情况。 25.2在具体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应该是和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协议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在实质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质量(包含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显著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协议中买方权利或投标人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5.3招标文件提供工艺、材料、设备、参考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择替换标准,但这些替换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标准,以满足采购人需要。 25.4招标代理机构将许可修改投标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名次对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25.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5.2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5.5.3假如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给予具体评审,也不得标; 25.5.4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25.5.5投标人不一样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实。 25.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6. 投标澄清 26.1为了有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定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问询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6.2相关澄清回复应采取书面形式,该书面回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定,并将作为投标内容一部分。 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校核时发觉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 27.废标 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27.1.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不然作为废标;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7.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 。 28. 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根据本须知相关要求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价和比较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优异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确保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原因: 28.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28.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方法; 28.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 28.2.4投标人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8.2.5投标人供货情况及销售服务方法; 28.2.6投标人提供其它优惠条件; 28.2.7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态度及信誉。 28.3 最低投标报价或最高折扣百分比是中标关键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协议 29. 中标人确实定 29.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根据评标措施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人中标。 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要求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给予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回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回复。 29.3招标代理机构在授标时能够增加(或降低)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但增加数量或金额不得超出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10%。 30. 协议授予标准 30.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协议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要求评选出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必需含有实施本协议能力和资源。 30.2在协议签署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履约能力进行最终审查,审查方法包含问询、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觉中标人提供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并在标书使用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 31. 中标通知书 31.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使用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收。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相关协议签署日期和地点。 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31.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负担解释未中标原因义务。 32. 协议签署 3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采购人代表签署协议。不然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2.2签署协议及协议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协议卖方对其所投设备配置、装运方法、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合适调整权利。中标人必需在接到采购人变更指示后15天内依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协议价款及交货进度等实 施意见。 33. 履约确保金 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确保金。 33.2中标人必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协议签署前)三日内按前附表第14项要求将履约确保金交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33.3履约确保金(无息)将在中标人推行完协议并质保期满后凭乙方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八、其它事项 34. 中标服务费 34.1中标人交中标服务费时间应和前附表一致。 34.2中标人假如未按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并保留诉讼权利。 35. 监督和公证 35.1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5.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过程将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6. 未尽事宜 按《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实施。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全部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依据本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和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违反。 格式1、(投标人)法人委托书 法人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现 (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企业代理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组织实施编号为 号公开招标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协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和这相关一切事务,我均给予认可。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使用期内签署全部文件不因授权委托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协议推行完成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投标函 投标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 : 我们收到贵企业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与投标。 1、我们愿意根据招标文件一切要求,提供包含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多种税费和质保期间一切费用。 标段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明细见《投标报价表》。 2、假如我们投标书被接收,我们将严格推行招标文件中要求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推行协议义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本投标书使用期限为开标后 60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全部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收或拒绝全部投标人。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元投标确保金; 9、假如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署协议时按协议金额5% 支付履约确保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10、我们愿意根据贵企业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正三副全部投标文件,并确保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企业愿意负担和此相关一切责任; 11、我们愿意根据《中国协议法》推行自己应该负担全部责任。 12、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方法; (2)要求甲方提供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一样意见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全部相关标书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络: 单位: 联络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 交货时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投标报价表 项目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标段号: 序号 标物名称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交付期 总价 最终报价 金额大写 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设 备 清 单 表 设 备 清 单 表 (格式) 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 号 标段号: 设备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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