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
日 期:二○一五年六月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4
一 总则 -------------------------------------------- 4
二 招标文件 ---------------------------------------- 6
三 投标文件编制 ---------------------------------- 7
四 投标文件递交 --------------------------------- 11
五 开标和评标 ------------------------------------- 12
六 授予协议 --------------------------------------- 15
七 知识识产权 ------------------------------------- 17
第二章 评标定标措施 ----------------------------------- 19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协议格式和关键条款 ------------------ 22
第四章 招标需求书 ------------------------------------- 35
第五章 勘察设计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5
第一卷 商务文件 ------------------------------------ 4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 65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内 容
说 明 和 要 求
1
1.1.1
项目名称
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
1.1.2
建设地点
在惠州市惠城区
3
1.1.3
项目概况
路道路工程在惠州市惠城区,道路等级计划为城市主干道,长约 米,宽 米。具体以计划批复为准。
4
1.2
招标范围
及内容
招标范围以计划批复为准。
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物探);道路、桥梁、排水、路灯、高低压配电等专业设计及概算编制,现场指导和验收等后续服务。
5
1.3
勘察
设计
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中标后开展勘察设计工作,10月30日前提交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提供合格勘察结果文件。
6
2.1
资金起源
财政资金。
7
3.5
分包
许可有条件分包。
8
4.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全部费用。
9
11.2
投标文件份数
文字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投标文件(全部刻录光盘)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电子标书需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0
11.3
(4)
投标人替换方案
不接收。
11
12
报价
勘察设计采取下浮率形式报价。勘察设计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或等于20%,小于20%下浮率作废标处理。(例:下浮率25%为大于20%,15%为小于20%)
12
13
投标使用期
6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13
14.1
投标确保金额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14
见第
二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采取综合评定法,实施百分制评分。
15
招标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⑴
发表
招标公告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⑵
招标
公告
投标
报名
网上报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前核查报名资料。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⑶
招标
公告
报名资料审查
审查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⑷
招标
公告
发售
招标文件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⑸
5.1
踏勘现场
集中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集中地点:
⑹
6.1
招标答疑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⑺
招标
公告
网上提交
投标文件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⑻
17.1
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经过报名审查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密封
完整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6
楼。
⑼
20.1
开标、
评标
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注:
1、本项目标开标、评标过程邀请惠州市招投标办公室派代表到场监督。
2、招标单位: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具体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路南六巷2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络电话:。 传真号码:
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
具体地址:惠州市演达一路20号三环商住楼3层30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络电话:
传真号码:
4、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具体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7楼。
联络电话:。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本项目招标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等8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一、总 则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1.2 建设地点:在惠州市惠城区
1.1.3 项目概况:路道路工程在惠州市惠城区,道路等级计划为城市主干道,长约 米,宽 米。具体以计划批复为准。
1.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具体以计划批复为准。
1.2.2工作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物探);道路、桥梁、排水、路灯、高低压配电等专业设计及概算编制,现场指导和验收等后续服务。
1.3 勘察设计工期:
1.3.1勘察设计工期:勘察设计工期:中标后开展勘察设计工作,10月30日前提交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提供合格勘察结果文件。
勘察设计工期以签署协议为准。
2. 资金起源
2.1 本招标项目资金起源为财政资金。
2.2中标后勘察、设计协议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3. 投标人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报名资料经过符合性审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文件》中第五篇《报名文件关键内容及更新资料》要求,按报名资料经过符合性审查后新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更新或补充,重新提供相关材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报名条件最低要求。投标人提供对应证实材料应符合招标人要求,不然,招标人对该证实情况将不予考虑。
3.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人员资历,均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条件,不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参与评标资格。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名单安排设计任务,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用相同资历人员替换。
3.3 此次投标接收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以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设计资质企业作为主办方。
3.4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进行转包。
3.5 投标人如有部分设计工作必需分包时,必需遵守以下要求:
(1)必需是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2)分包单位资质和能力必需和其负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
(3)中标人必需提供分包计划、分包项目内容、规模及分包人资质证实等相关资料,报经招标人同意。
3.6 中标后勘察测量任务不得分包。
凡违反上述3.4、3.5、3.6条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7 分包人全部行为责任由中标人负担。
3.8 投标人如有部分设计工作包含到特殊行业时,应遵守相关行业要求。
3.9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工程所在地设置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项目关键设计工作应在工程所在地开展,关键设计人员在设计期间应进驻工程所在地开展工作,后续服务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也应进驻工程所在地。
4. 投标费用和中标后须支付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一切费用,不管中标是否,均由投标人自负,且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中标后需按要求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5. 现场踏勘
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在投标前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所需各项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5)项载明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或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应派人参与。
5.2 投标人应负担现场考察全部责任、风险和费用。
5.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供投标人利用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能够在网上系统提出疑问澄清要求(不得出现投标单位信息)。招标人视情况在网上系统做出澄清和解答。
6. 招标答疑会议
6.1经过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应根据《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给予网上公布答疑。
二 、招 标 文 件
7.招标文件内容
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定标措施;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协议格式和关键条款;
第四章 招标需求书;
第五章 勘察设计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发出全部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假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负责。依据本须知第24条要求,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 招标文件澄清和解答
8.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验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
8.2本项目相关招标文件澄清和解答均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
8.3 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10天以前,不管出于任何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需澄清疑问时,对招标文件以补充说明书方法修改招标文件。
9.2补充说明书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人含有约束力。
9.3 招标人补充说明书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9.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来往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汉字。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按卷、篇、节编制,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第一卷 商务文件
标前页
第一篇 投标函
第二篇 授权委托书
第三篇 投标确保金
第四篇 投标承诺函
第五篇 报名文件关键内容及更新资料
第六篇 勘察设计工作纲领
第七篇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独立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第八篇 价格部分
商务标书编制要求:
一、商务标书要求按上述要求内容编制,如有需说明其它事项,可在标书要求格式范围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和内容不得修改)自行补充。
二、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所附投标书要求格式编写,并要求打印成册(外形尺寸统一按A4纸规格进行装订)。
三、商务标书下列张页必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署名或签章,且盖单位公章。
1、标前页;
2、要求格式投标书(商务标)中标有签署、盖章之各页。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一篇 对招标项目标了解
第二篇 对招标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认识
第三篇 总体设计思绪和初步设计方案介绍
第四篇 对招标项目标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认识和对策方法
第五篇 工程投资初步测算和勘察设计费计算
第六篇 标书内容中必需图纸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本工程技术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写,并要求打印成册(外形尺寸统一按A3纸规格进行装订)。技术标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联合体只需主办方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均要提供电子光盘。全部电子文件格式要求:设计图纸内容为CAD图(ACAD, .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其它为OFFICE格式。电子光盘数量和要求见其它条款。
11.2 投标文件份数:
(1)文字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光盘电子标书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光盘内容为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全部内容,CAD图纸(ACAD, .dwg格式),且需转换成PDF格式或PDF格式压缩后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必需和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如上传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上传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读取,将作废标处理;光盘盘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署名或盖章(联合体只需主办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正本” 或“副本”。
11.3投标文件编制应遵照以下标准:
(1)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必需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2)投标文件应清楚整齐,不提倡装帧豪华。高级豪华投标文件对评标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3)技术卷内扉页要有设计单位和关键设计人员列表。(和商务标中人员一致)。
(4)招标人只许可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设计方案,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评标需要全部资料。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相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和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关键设备、材料生产供给者,或含有倾向或排斥特定生产供给者内容。
12.全部投标文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程所包含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要求。
(2)中标人应无条件按相关审查部门(或机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结果,且相关费用不另行计费。
(3)投标人应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公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要求》(计价格〔〕10号)要求收费标准为依据,自行测算勘察和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并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勘察、设计费用。
13.投标文件使用期
13.1 投标文件使用期为开标之日60天。在此期限内,全部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使用期内可能依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使用期要求,投标人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以网上回复方法就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要求,且不会所以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期投标人应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所以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要求。在延长久内,本须知第14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4.投标确保金
14.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14.2投标确保金递交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实施。
14.3 投标确保金在投标文件使用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假如按本须知第13.2条要求延长了投标文件使用期,则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也应对应顺延。
14.4中标企业投标确保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经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投标确保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要求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经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汇款帐号。
14.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4.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1)在投标文件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接收按本须知第25条要求对其投标价算术性修正;
15.投标文件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2条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署名或签章,且盖单位公章。假如是代理人签署,则必需附有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假如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则不需提交代理人授权书。
15.3 投标文件任何一页如有修改,必需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且盖单位公章确定。
15.4 假如是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标明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署名或签章”,均只需主办方盖章及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署名或签章即可(特殊注明需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除外)。
15.5 投标文件副本能够是正本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投标文件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和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电子光盘共一个不易损坏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全部包装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联合体只需主办方在此签字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或包装密封处盖章或署名或签章模糊不清(或是部分模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16.2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招标人: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文件名称: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署名或签章,联合体只需主办方在此签字盖公章)
注:在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
16.3 假如因投递投标文件迟到或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造成投标文件无效或被拒收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7.1 招标人接收标书时间不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要求截止时间或招标人通知另一较迟日期或时间。
17.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补充说明书(有正式编号)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
17.3投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6楼开标室。
18.迟到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送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收受理,并原封退回投标人,并退回投标确保金。
19.投标文件更改和撤回
19.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19.2 假如在投标文件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6条要求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19.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0. 开 标
20.1 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6楼开标室按时开标。
20.2开标时,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开标会,并邀请当地监督机关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监督。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凭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准备1份原件以备开标前查验)和身份证按时出席会议,不然作废标处理,且需在开标前签到并查验身份。
20.3 开标时,招标人在监督机构代表和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除已按本须知第19.1条要求要求撤回投标文件不予开标之外,当场对投标文件密封、投标确保金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整性和正当性是否符合要求。
20.4 开标时将宣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并加以统计:
(1)投标人名称;
(2)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约定送达程序和封装要求;
(3)标书封面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之结果;
(4)投标确保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之结果;
(5)拟担任设计、勘察项目责任人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
(6)投标报价。
20.5若招标人宣读内容和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机关当场核查确定后,招标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定招标人宣读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统计上签字。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 公开开标后,直到签署协议书为止,凡相关投标文件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全部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人泄露。
2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其中标资格。
22.评标委员会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由相关专业技术、经济等教授4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组成。
22.2招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教授库交通工程子库中随机抽取4名路桥专业教授。
23.评标标准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老实信用标准。
24.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只有经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才能参与下一步具体评审。投标文件经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关键条件是:
(1)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多种证件(复印件)清楚可辨;
(3)按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
(4)投标文件中标明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报名审查时一致或提供变更有效证实;
(5)勘察设计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7)勘察设计费下浮率在招标文件要求有效范围内;
(8)投标人只报送唯一设计方案;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相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存在指定和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关键设备、材料生产供给者,或含有倾向或排斥特定生产供给者内容情况。
(10)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条件。
24.2假如商务投标文件或技术投标文件根据评标程序经过澄清后未经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招标人认为其投标无效,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差异而使之成为符合要求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澄清和修正
25.1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或和招标文件偏差作必需澄清或说明。
25.2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5.3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
25.4 招标人将对全部投标文件经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算术性错误给修正。修正标准以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乘以数量计算金额和合价金额不一致,以计算金额为准;假如计算金额有显著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合价金额为准。
25.5 投标文件中填报勘察设计工期前后不一致时,以标前页填报为准。
25.6 招标人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标准,调整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用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定。在投标人确定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26. 具体评审
26.1 招标人只对经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具体评审。具体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置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定标措施》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经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勘察设计工作纲领、技术提议书、服务便利性和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署名。
26.3 评委最终汇总、统计评标结果。本评标计分措施采取综合评定方法,其中技术商务标评分占80分,经济标评分占20分。评标委员会应该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次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
26.4 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应该在评标汇报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评标委员会组员能够用书面方法叙述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组员拒绝在评标汇报上签字但不陈说其不一样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该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统计在案。
六、授予协议
27.协议授予标准
27.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将协议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本须知第28条要求享受权力不受本款限制。
27.2 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措施》要求,如按得分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招标人能够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这类推,可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假如没有符合评标要求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28.招标人接收和拒绝投标权力
28.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告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全部投标,并对由此给投标人产生影响不负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么做理由通知受影响投标人,但招标人应将投标确保金退还给投标人。
28.2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重新组织招标。
28.3 招标人开标之以后28天内完成定标工作。
28.4 使用期内任何人无权变动任何一份投标书内容,本招标文件另有要求例外。
28.5 招标人保留使用期内在未中标投标人中重新选择中标人权利。
29.中标通知书
29.1 在投标文件使用期截止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其投标已被接收。中标通知书中应写明招标人将支付给中标人按协议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总价(即协议价格)或明确计价方法。
29.2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9.3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含有法律效力。
30. 勘察设计协议书签署
30.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应在要求时间内派代表(须有委托书或身份证实文件)和招标人协商协议签署事宜。签约地点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
30.2 签订勘察设计协议书时,中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实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30.3 勘察设计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0.4 假如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不按本须知第30.1条办理或有31.2条行为,招标人则可宣告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据本须知第27.2条要求,将协议授予下一个符合评标及授予协议要求中标候选人。假如没有符合评标要求下一个投标人时,招标人则重新招标。
31.纪律和监督
31.1 招标人采取必需方法确保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该保密。
31.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碍其它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得以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也不能采取任何方法向招标人施加压力或干扰,损害招标公正性和竞争性,不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3 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地推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
32.招标文件解释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享受对本招标文件最终决定权,并委托对本项目负有责任和享受权利招标代理单位对标书内容进行解释;全部文件发出全部由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署,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对本文件进行更改。
七、知识产权
33.公开展示
33.1 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可依据需要,在监督部门、招标管理机构或交易服务机构指定媒体或刊物上无偿公开展示。
33.2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取得(包含已通知未领取)赔偿费用全部投标方案结果,并能够经过传输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结果,全部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34.知识产权转移
34.1 授予协议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全部(署名权除外)。
35.其它
35.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依据需要对选定设计方案进行任意调整和修改。
35.2 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她人知识产权,不然必需负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她人专利、专有技术,包含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5.3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结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标投标和设计,不得私自在中国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结果。
35.4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相关中标人名称、地址、协议条款。
第二章 评标定标措施
一、评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书;
(二)《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等8部委颁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
(四)国家计委、建设部、水利部等7部委制订《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
(五)《广东省实施<中国招标投标法>措施》。
二、 评标措施
(一)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定法。
(二)综合评定法评分采取百分制。其分值组成为技术商务分占80%、价格分占20%。
(三)评分标准
1、技术商务评分标准(80分)
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类别
评审项目
评议内容
分值
评分范围
优
中
差
1
商
务
标
(45分)
勘察设计工作纲领
(23分)
对项目概况及工程背景了解程度
5
对比最好
(4-5分)
对比通常
(2-4分)
对比最差
(0-2分)
制订勘察设计工作方案、工作步骤立即间安排合理性、可靠性
10
对比最好
(7-10分)
对比通常
(4-7分)
对比最差
(0-4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合理、可行(拟派驻本项目标设计项目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和道路、桥梁、排水等主专业分项责任人必需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人员,需打印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然此项不得分。)
8
人员数量满足工程需要,专业配置合理:道路、桥梁、排水等主专业分项责任人含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它隶属专业责任人全部含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6-8分)
人员数量基础满足工程需要,专业配置较合理,各专业责任人均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6分)
人员数量基础满足工程需要,专业配置不合理。关键专业责任人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0-3分)
服务
便利性
(12分)
服务承诺及提供服务便利条件(须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12
服务承诺具体周全。惠州市内设有办公场所,服务便利。
(9-12分)
服务承诺较具体全方面。广东省内设有办公场所,服务较便利。
(5-9分)
服务承诺尚可。广东省内无办公场所,服务不便利。
(0-5分)
履约
能力
(10分)
投标人工程设计资质、质量确保体系、信誉等综合实力
5
对比最好
(4-5分)
对比通常
(2-4分)
对比最差
(0-2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财务情况等
5
对比最好
(4-5分)
对比通常
(2-4分)
对比最差
(0-2分)
2
技
术
标
(35分)
技术
提议书
(35分)
对比投标人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了解程度;对项目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认识正确程度;提出处理方案及对策方法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项目技术方案全方面性、科学合理性和优异性;图纸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35
对比最好
(28-35分)
对比通常
(17-28分)
对比最差
(5-17分)
得分累计
80
备注:1、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依据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文件要求计分方法范围内进行独立地打分;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业绩达成5个即可 (最多可提供5个) 。
2、价格得分(20分)
(1)本项目依据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勘察设计报价下浮率进行评标,勘察设计下浮率报价有效范围为大于或等于20.00%,小于20%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大写报价和小写报价不一致,以大写报价为准。
(2)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
取全部有效标投标下浮率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后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当有效标家数为3家时,则直接取全部有效标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下浮率),投标人经济标评定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A1≧A0,经济标评定得分=[1-(A1-A0)/A0]×20;
当A1<A0,经济标评定得分=[1-(A0-A1)×1.5/A0]×20。
注:上述A1为投标人投标报价,A0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当计算结果为负数时,投标人得分为零分。计算结果正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 计分措施。
商务技术分及报价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综合得分。各投标人商务技术评分计分方法采取全部评委评分之和算术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
三、 定标措施
(一)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经济标和商务技术标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至低次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以商务技术分高者排先,商务技术分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二)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次序,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中标人。如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招标人能够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这类推,可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假如没有符合评标要求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协议格式和关键条款
注:1、本协议仅为协议参考文本,协议签署双方可依据项目标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样本)
发包人: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承包人:
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拟修建 ,接收了 .(以下简称承包人)投标。双方就本项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实施。
一、协议签署依据
1、《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
2、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同意文件。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特征:
三、承包内容
按现行有效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按现行勘察、测量规范、标准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含物探)并提供合格地质勘察汇报和测量汇报;完成道路、排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验收等后续服务。
四、本协议勘察设计期限按协议中勘察设计进度计划。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协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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