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 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强化我公司在职业卫生 防治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效,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人企合一、和谐发展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从事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的进入本公司的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三、 职责和权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
2、督实施,由公司安环办负责培训工作具体实施。四、 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 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典型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五、 培训形式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 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安环办应当及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1: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环办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具体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2.:按照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专门知识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所有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须掌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知识进行的培训。六、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