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房地产开发职员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和职员正当权利,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依据中国劳动法和国家、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要求。第二条 本企业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各子企业和被录用职员,适用本要求,并依据本要求实施。第三条 本企业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企业职员。第四条 本企业职员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评、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相关要求外,皆按本要求办理。第二章 职员劳动关系确实立和解除第五条 企业实施聘用制。企业和职员经过签订劳动协议确立企业和职员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
2、条 签订和变更劳动协议,应该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标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协议含有法律约束力。第七条 企业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方法,依据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等标准,个人学识、能力和经验能适合于 招聘岗位为标准(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各类人员和其它临时用工人员。第八条 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部门或各部门必需增加人员时,应先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经企业业务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人员招聘事宜。第九条 试用期:一、 新聘职员应试用合格后方
3、可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出六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职员。二、 职员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三、 新聘职员报到时,必需办理报到手续:1、填写要求表格和个人简历;2、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3、学历证实;4、体验证实(县级以上医院)。手续完备后方可上岗。四、 企业有权依据新聘职员考评情况和实际具体情况,选择终止试用、调换岗位或正式聘用。第十条 新聘职员经试用合格后,和企业签订劳动协议、聘用协议或临时协议。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 有刑事处分统计或通缉还未结案者;2、 贪污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4、;3、 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4、 因品行恶劣,被原单位除名者;5、 体格检验,经本企业认为不适合者;6、 年纪未满16周岁未成年者。第十二条 新聘职员接到正式录用通知后,户口在本市必需在30天内,由原单位办妥调离手续,将人事关系转入本企业(待业人员持本人待业证实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和办理手续),户口在外省市时限二个月。新聘职员如不能在要求期限内将人事关系转入本企业者,一律视为不能来本企业工作,企业有权终止劳动协议(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同意者除外)。第十三条 劳动协议期满或约定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协议即行终止。第十四条 经劳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协议能够解除。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
5、形之一,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一、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它危害企业利益,被除名。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但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一、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安排工作;二、 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推行,经企业和职员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第十七条 职员辞职,须解除劳动协议,应该提前三十
6、日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提出申请核准,在未被核准前不得离职,私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离职职员必需按企业要求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不然,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章 工作岗位确实定和调动第十八条 企业依据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依据企业章程要求和程序设置或撤消工作岗位。第十九条 企业工作岗位通常分为高级管理岗位、中层管理岗位和一般工作岗位。高级管理岗位是指能够享受相当于副总经理待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中层管理岗位是指企业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责任人,或享受相当于相同职务各级中级管理人员职位。一般工作岗位是指企业直属各部门、各单位所属职员岗位。第二十条 各岗位职务任免去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中层管
7、理岗位以上职位由企业责任人力资源部门按程序考评后,呈报总经理核定任免;一般工作岗位由各 部门、各单位责任人直接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下属主管岗位,由各部门、各单位责任人填具任免意见表,由企业责任人力资源部门按程序考评后,呈报总经 理核定任免。第二十一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发人事任(免)通知。第二十二条 被聘用各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享受以下权利:1、依据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在企业给予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职员进行聘用或解聘;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下属职员岗位工作;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第二十三条 被聘用各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应负担以下义务:1
8、、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2、自觉实施企业各项决定,维护企业利益;3、努力完成企业交给任务;4、帮助上一级领导工作;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企业行为。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下属职员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员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责任人依其管辖内所属职员个性、学识和能力,努力争取达成人尽其才,同时依据业务需要,有权调动下属职员岗位。第二十六条 奉调职员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于10日内,一般职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职员因为所管事物尤其繁杂,无法准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第二十七条
9、 奉调到异地职员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措施报支旅费。其随往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实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俱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实报支。第二十八条 奉调职员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不然以移交不清论处。第二十九条 调任职员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第三十条 奉调职员在企业内部各单位或部门之间调动,在收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署“内部调动通知单”后,须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作旷工。第三十一条 假如职员个人想调换工作,首先必需在本岗位上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在此基础上,职员可向本部门责任人提出申请
10、,由部门责任人同意后,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呈总经理同意指示后,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实施。第四章 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三十二条 本企业职员工资待遇包含:(一)基础工资:对职员工作基础确保。(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依据职员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经过评介职员所具资格及企业岗位不一样职责和要求,确定职员工资等级及水平,反应职员技能及贡献。(三)工龄津贴:赔偿职员对企业过去劳动贡献。(四)福利津贴:用以确保职员必需生活水平各类国家、企业要求津贴补助。(五)企业赔偿养老保险金:企业依据职员所含有资格给职员养老保险福利补助,以赔偿职员对国家及企业贡献。(六)交通津贴:补助职员上下班
11、费用。(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特殊补助。(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职员在要求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酬劳。(九)午餐补助:对职员上班工作给一定伙食补助。(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依据企业效益及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超额酬劳。(十一)公积金: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对职员购置住房给补助。(十二)基础养老金: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对职员离、退休、养老而给补助。(十三)医疗保险: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对职员看病、就医而给补助。 第三十三条 下列款项由企业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一)个人所得税;(二)职员养老保险金;(三)职员公积金;(四)医疗保险金;(五)其它
12、必需款项。第三十四条 工资发放:(一)工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二)基础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交通补助、午餐补助、特殊津贴于每个月月初发放;(三)绩效工资年底发放。第三十五条 职员对工资有异议时,能够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视为弃权。第三十六条 各项工资、津贴计算、发放和考评一、 基础工资(一)基础工资标准实施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二)基础工资评定措施根据经董事会同意企业文件要求实施。(三)物价补助并入基础工资。二、 岗位等级工资(一)岗位等级工资标准实施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二)岗位等级工资晋升由职员每十二个月岗位考评结果确定。
13、考评升岗者,直接进入新岗位等级工资;考评降岗者,以新岗位等级工资为准。(三)新进职员在试用期间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1、试用期限由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决定;2、新参与工作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生实施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人员按签署协议工资发给;4、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5、试用期后,依据考评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6、企业招聘、调入人员被聘于2岗(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不实施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四)企业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岗位等级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五)待岗人员工资管理按以下措施实施。1、待岗次月起
14、扣除各项工资,按当地政府要求最低生活费发放。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施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依据被聘岗位实施岗位等级工资。(六)临时工转协议工者,其岗位等级工资视同外部招聘、调入人员进行管理。三、 工龄津贴职员工龄计算按企业相关要求实施。工龄津贴计算=基数工龄工龄按虚年计发。新参与工作职员,从起薪之日起享受。每十二个月一月份,依据职员工龄自然增加,职职员龄津贴自然增加。四、 福利津贴(一)福利津贴计算按企业相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二)福利津贴调整依据物价调整及企业承受能力进行调整。(三)福利津贴自职员起薪之日起享受。五、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一)补
15、充养老保险金计算措施=职职员龄基数系数(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企业经济效益确定。六、 交通津贴交通津贴计发措施参考企业制订对应要求实施。七、 特殊津贴特殊津贴参考企业制订对应要求实施。八、 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参考企业制订对应要求实施。九、 午餐补助(参考企业制订对应要求实施)(一)午餐补助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正常上班;因公中国出差;因献血休假。(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助:产假;国外出差;按企业相关要求享受职员带薪休假;按国家相关要求享受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要求享受婚假
16、;按国家相关要求享受丧假;按国家要求享受健康疗养期;因工伤休假;公假。(四)以上各类情况中出勤日数均不包含其中法定节假日。十、 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计算措施:依据所在单位(或部门)当年经济效益情况计发。(二)年底奖依据企业考评年度经济效益情况发放,其总额及考评措施由责任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总经理同意决定。十、 公积金(一)公积金计算措施=职员月平均工资x%(二)职员出资=职员月平均工资x%(三)企业出资=职员月平均工资x%(四)公积金计算年度为每十二个月7月至第二年6月,每一计算年度内确定公积金最低和最高水平。(五)具体要求按当地政府要求实施(x%为国家要求百分百分比)。十一、基础养老金企业参
17、与当地或养老保险统筹,由企业和职员本人按一定百分比共同出资,存入职员个人帐户,直到退休时使用。具体存放及提取措施按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实施。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假、请假第三十七条 企业依据行业特点,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8号相关职员整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通知要求,按整年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和工作时间167.4小时进行工作安排。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工作性质安排好作息时间,报企业总经理办公室;企业总经理办公室依据企业和各部门(单位)意见,统一下发作息时间通知。第三十九条 休假日:一、国定假日1.元旦(一天);2.春节(三天);3.五一劳动节(三
18、天);4.十一国庆节(三天)。二、每星期日。三、其它经企业决定休假日。第四十条 生育待遇一、假期1、产前假: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同意,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前实施。2、产假:(1)女职员:正常生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30天,产后60天。(2)难产:加假15天。(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加假15天。(4)晚育假:年满24周岁初产妇,加假15天。(5)自然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45天。(6)人工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14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30天。3、哺乳假: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同意,可请六个半月,不申请哺乳假或产假届
19、满女职员,在婴儿一周岁内,天天可授乳两次,每次半小时,但往返时间需半小时以上,只能两次合并,天天一小时。4、女职员生育期间,丈夫可享受二天助产假。5、产假、产前假、哺乳假时间均包含期间法定节假日和要求休息日。二、待遇1、产假、男职员助产假期间,除扣其绩效工资和午餐补助外,不扣任何待遇。2、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扣午餐补助和50%岗位津贴及由单位扣除其两个半月及六个半月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3、如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相关要求,六个半月以后继续申请哺乳假,按事假处理。第四十一条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及事假一、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以下:1、医疗期内每日扣:(本人岗位等级工资+多种
20、补助)/21。2、医疗期外停止一切待遇。3、因病假扣发工资后,确有生活困难者,经本人向企业申请,由企业依据申请者实际情况而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二、事假天天扣:(本人基础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助+多种补助)/21。三、绩效工资标准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绩效工资/21)。具体考评由各单位(部门)依据考评标准、职职员作情况而决定。四、病事假时间累计计算,扣除期间休息日、节假日。五、连续病、事假跨月度者,分月计算。第四十二条 带薪休假一、尤其休假尤其休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尤其休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1)假期包含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定假除外)。(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3)新调入人员。上六个月
21、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六个月调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4)十二个月内病假、事假、待岗、下岗累计超出二十一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待岗、下岗超出二十一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5)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者仍可享受当年休假。(6)凡疗养或休养者,其当年疗养或休养时间不足当年休假时间者,能够补休;优异工作者和职员献血奖励疗养或由企业安排疗养或休养不在此列,仍可享受当年休假。二、待遇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助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单位不得因职员尤其休假原因扣其绩效工资。第四十三条 婚丧假一、婚假:1、职员结婚可请婚假7天;2、儿女结婚可请假2天;3、弟兄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4、婚假包
22、含除国定假日外休息日。二、丧假:1、丧假给假3天。2、丧假系职员直系亲属(包含职员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三、待遇: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助+多种补助)/21,各部门(单位)依据本部门(单位)考评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第四十四条 职员死亡待遇一、抚恤金:1、职员病故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工资。2、工伤死亡或烈士抚恤金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二、丧葬费:职员死亡丧葬费为企业2个月平均工资。三、职员如有直系供养亲属,可享受困难补助以下:1、先发6个月本人工资;2、第七个月起:(1)因公死亡职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时抚恤费人均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职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
23、难补助费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助等工作性补助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费用。第四十五条 职员公假一、职员在工作时间内参与社会活动、学生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同意,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二、儿女从军可享公假1天。三、职员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依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评标准,视职员工作情况核发,超出三天以上起扣发午餐补助,其它待遇不减。四、因兵役检验或军政各机关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第四十六条 其它情况一、经企业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7
24、0%发给并停发午餐补助、绩效工资。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重渎职,造成经济损失者,标准上由渎职者自行负担,并视情节扣发30天以上绩效工资或岗位等级工资。三、受企业警告处分者,扣30天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四、受企业行政记大过处分者,扣三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按日扣除午餐补助、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七、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并处
25、罚款月薪10%。第四十七条 以上待遇考评仅包含基础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助、午餐补助、绩效工资等部分,年底奖等一次性发放费用和其它待遇均按相关要求另行考评。第四十八条 以上要求所包含企业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公布为准。第四十九条 职员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者,均应由有 关部门领导同意,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立案。部门(或单位)责任人请假和脱产学习及其它脱产情况者,须由企业主观领导核准,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26、备 案。各单位(或部门)应如实、立即做好每个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企业进行管理,如职员不经同意进行休假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第五十条 本企业职员因实施职务所生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第二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要求命令退休。第五十一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要求办理:(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十二个月内事假积计超出30天者免职或解聘;病假愈期能够未请事假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长久疗养,经总经理尤其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二条 特准病假以六个月为限,其假期延至第二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
27、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五十三条 本企业职员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眷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不然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四条 本企业职员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还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五十五条 请假理由不充足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五十六条 请假者必需将经办事务交待其它职员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五十七条 计算整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十二个月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百分比递减。特准病假延至第二年销假者,其第二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
28、职人员计算。第五十八条 本企业职员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觉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给予惩处。第五十九条 在本企业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十二个月给尤其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十二个月给尤其休假15天,满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六十条 尤其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十二个月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尤其休假日期。尤其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层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尤其假休假时,应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填职员请假统计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需要不能休假时,
29、可比照休假天数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六十一条 职员在休假之前十二个月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尤其假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第六章 培训第六十二条 职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第六十三条 凡新聘职员进入企业时,须进行上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第六十四条 依据岗位需要,职员须外出接收培训,经企业同意,培训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按下列情况处理:一、 新聘试用期职员,培训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如培训费在300元以内,全部给予报销,培训费超出300元,则先报销50%,待工作满十二个
30、月后,表现良好,再报销另外50%;二、 已签署协议聘用制职员,培训合格后方给予全部报销;三、 凡培训不合格者,培训费不予报销。第六十五条 须外出接收培训职员,经企业同意,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署外出培训协议后,方可外出接收培训。第六十六条 接收企业外派培训职员,须按“外出培训协议”要求服务年限为企业服务,如中途辞职或因违反企业要求被解聘者,须按要求赔偿扣除从培训结束后已为企业服务部分以外培训费用(服务时间按月计算,不足30天,按30天计)。第七章 职员行为规范第六十七条 本企业各级职员应遵守本企业一切规章及公告。第六十八条 本企业职员应接收上级主管指挥和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
31、核办。第六十九条 本企业职员应尊重企业信誉,凡个人意见包含本企业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企业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企业名义。第七十条 本企业职员不得经营或出资和本企业类似及职务上相关事业或兼任企业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十一条 本企业职员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一切机密。第七十二条 本企业职员实施职务时,应努力争取切实,不得畏难规避,相互推诿或故稽延。第七十三条 本企业职员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珍惜,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七十四条 本企业职员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企业声誉行为。第七十五条 本企业职员应相互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喧华、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第七十六条 本企业职员出勤管理应依职员出勤管理措施要求办理,职员出勤管理措施另订。第七十七条 本企业职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措施要求办理,加班管理措施另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