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阳烟草大厦及物流中心
自动消防、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维护工程施工方案
一、自动消防维护工程施工方案
1、自动消防系统检修维护保养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93)》;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19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2、日常故障紧急抢修:
我企业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对出现故障进行检修。通常小故障一日内检修完成,大故障3日内完成,特殊故障一周内完成。并确保整个自动消防系统能够完全正常运行,满足消防主管部门年审要求。
3、自动消防系统巡检:
每半个月对维护范围之内各个系统进行巡检一次,巡检过程中如发觉有设备及其它异常,要立即处理。如有特殊故障不能立即处理需要在巡检表上给予注明,并在巡检过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在每次巡检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在巡检统计表上做好统计。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维护:
4.1每七天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巡检内容:
1. 经过系统自检功效,对报警主机各项功效进行检验。
2. 对火警、事故(故障)声音报警及灯光显示、打印等各项功效和控制按钮进行试验检验。
3. 检验完后填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巡检检测汇报”。
4.2季度消防演练和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1. 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加烟(加温)试验,要求被测试探头数量不得少于总探头数量10%-15%,确保主机反馈信号及声光显示正常。
2. 对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其它相关设备进行试验,确保主机反馈信号及声光显示正常。
3.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显示。
4.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效、信号显示。
5.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确保多种信号、声光显示正常而且备用电源充放电功效正常。
6. 经过主机自动联动和手动按钮操作,检验联动设备各项控制显示功效是否正常。
(1)防排烟设备(可六个月检验1次)、电动防火阀、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控制设备;
(3) 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强制电梯停于首层;
(5)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
7. 消防通讯设备应进行通话试验,确保通话通畅、语音清楚。
8. 消防广播设备应进行检验试验,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切换到事故广播状态。
9. 巡视自动报警设施有没有缺漏、脱落和丢失,检验多种设备周围是否有遮挡物。
10. 上述工作完成后,应出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季度维护保养检验汇报”。
5、消防给水系统维护
消防给水系统关键是由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淋给水系统两部分组成。5.1消火栓给水系统维护管理:
1、高消防意识和法制观念,严禁损坏、圈占、埋压消火栓。
2、加强对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管道检验保养,立即清除消火栓周围杂物,检验消火栓有没有生锈漏水现象,栓口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没有损坏或丢失,消火栓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需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另外,对室内消火栓还应检验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设备是否完备配套,水龙带有没有霉腐,做到发觉问题,立即纠正。
3、做好消火栓冬季防护,预防消火栓中水因结冰而阻塞管道。入冬前应采取必需防冻方法。
4、保持室外消火栓标志完整醒目。对在停车场周围室外消火栓,应划出一定范围设置标志,预防司机将车辆停靠在消火栓处而影响使用,对地下式消火栓,其井盖处更应有显著标志,以区分于地下式水泵接合器,避免火灾时忙中出乱。
5、 随时抽查消火栓出水情况。对关键部位消火栓每十二个月应逐一进行出水检验;对非关键部位消火栓可按消火栓总数10%~20%进行出水抽测试验。
6、室内消火栓系统还应随时观察消防水池、水箱水位情况,发觉不足应立即补充。平时需加强对水泵电机维护,常常检验消防水泵底阀、出水管阀及单向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每台消防水泵应每隔1~2周进行一次运转试验,确保供水正常。
5.2自动喷淋消防给水系统维护管理
自动喷淋消防给水系统作为建筑内固定灭火设施之一,必需随时充满消防用水,并按期检验系统完善程度,从而达成万无一失。对于自动喷淋消防给水系统维护保养,应做到以下多个方面:
1、搞好喷头维护管理。应贮存对应数量喷头以备更换。消防时喷淋系统开启后,不管是自动开启喷头还是不合格喷头,灭火后均应更换对应型号喷头。同时,仓库内应贮存备用喷头数量不得少于总安装喷头数1%,多种类型和不一样温标喷头数均不应少于10个,但总数不超出50个。要加强维护管理,预防喷头生锈。应预防灰尘堆积在喷头上,影响喷头动作灵敏度。检验中发觉喷头上堆积灰尘应用刷子刷掉或用风吹洁净。要预防配水管和喷头堵塞。因为配水管中轻易进入砂子、碎片等杂物,使管道通水受阻,当这些杂物在喷头动作时,会随水流进入喷头而使喷头堵塞。应预防配水管及喷头漏水。引发配水管及喷头漏水关键原因是管道受冻破裂、管道及喷头受机械损伤或喷头过热等。所以,对于在高温作业区、蒸汽室、采暖间和轻易发生过热场所,为预防喷头误喷,要尤其注意进行常常检验和维护。
2、 定时检验整个喷淋系统,确保系统完整好用。应随时注意观察:该采取防护方法部件是否全部有防护方法;系统各闸阀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湿式报警阀、干式报警阀、预作用阀等阀体压力表所显示压力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池、水箱水位是否达成要求,同时还应做到,每个月对消防水泵进行一次运转试验,运转时间通常不少于5分钟,每七天对消防水泵、空气压缩机等消防电动设备进行一次检验。
3、假如发生火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长时间工作后,应对系统相关部位以至全部系统进行全方面检验和综合性功效试验。
4、制订严格管理制度和系统操作程序,供相关人员掌握实施,加强对专兼职消防人员培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二十四小时内随时有些人值班监护。同时,明确责任到人,对各系统进行检验和维护,登记造册,以备核查。
6、防排烟系统维护
6.1对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维护保养:
(1)排烟口、送风口有没有变形、损伤,周围有没有影响使用障碍物;
(2)风管和排烟口连接部位法兰有没有损伤,螺栓是否松动;
(3)阀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脱落,动作是否正常;
(4)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每十二个月对机械传送机构加适量润滑剂;
(5)制动机构、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
(6)进行手动、远程启闭操作,检验是否可完全打开.
6.2 对送风、排烟风机维护保养:
(1)风机房周围有没有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
(2)传动机构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和外壳接触;
(3)电动机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外壳有没有腐蚀现象;
(4)电源供电是否正常(检验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5)检验轴承部分润滑油状态是否异常(脏污、混入泥沙、尘等);
(6)检验电动机轴承部位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7)检验传动皮带是否松动,联轴器是否牢靠;
(8)开启电动机,旋转时有没有异常振动、杂音。
(9)操作手动或自动开启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动作试验,检验下列事项:
a、手动或自动能否正常开启;
b、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c、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杂音及异常振动;
d、动作设备区域是否和原设计对应。
6.3 对风机电柜维护保养:
(1)控制柜是否设置在易于操作、检验、维修方便位置。
(2)控制柜有没有变形、损伤、腐蚀。
(3)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4)电压、电流表指针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5)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
(6)操作开关,检验开关性能,检验指示灯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7)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能否正常切换。
6.4正压送风阀:检验其送风阀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风功效。
二、安防系统工程维护施工方案
1、安防系统检修维护保养依据: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90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6R50200-94
建筑及建筑群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国际标准 ISO/IEC 11801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和要求 GA/T75-9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2、日常故障紧急抢修:
我企业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对出现故障进行检修。通常小故障一日内检修完成,大故障3日内完成,特殊故障一周内完成。并确保整个安防系统能够完全正常运行。
3、安防系统巡检:
每半个月对维护范围之内各个系统进行巡检一次,巡检过程中如发觉有设备及其它异常,要立即处理。如有特殊故障不能立即处理需要在巡检表上给予注明,并在巡检过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在每次巡检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在巡检统计表上做好统计。
4、安防系统维护:
1、作好监控系统软件备份工作,不仅要在主机硬盘上做好备份还要在企业电脑上做好软件备份,预防因为软件问题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2、对每个摄像机供电插座要常常检验,预防插头脱落。
3、确保每个摄像机和监控中心供电电压比较恒定,预防电压改变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4、对低矮位置摄像机尽可能设置显著标志,提醒非监控管理人员触碰。
5、对监控中心监视、控制设备指定专员专管,要求非监控人员严禁操作。
6、每三个月对监控设备要进行一次擦拭、保养。
三、灭火器检修及罐装
依据灭火器购置及投入使用时间,每十二个月分批次对维护范围内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测、维修,需要淘汰要进行更换。
1、 灭火器维修检测、维修灭火器(年检)
包含:检测灭火器(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腐败,气密性能检验,喷射性能检验);试压调压;充氮气压;罐药及换粉和更换灭火器其它损坏配件。
l 灭火器不管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年月已达要求期限时,必需 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验。
l 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需进行水压试验等检验。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 二年,必需进行水压试验检验。
l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十二个月,必需进行水压试验检验。
l 经过维修多种灭火器必需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l 灭火器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必 须更换。
l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点。压力值显示应正常,不然,应更 换压力表。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点,必需更换。防尘盖应确保灭火剂喷出时 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l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缺 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缺点,不然,必需更换。
l 经过维修灭火器,其充装灭火剂应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要求。
l 经维修后灭火器,必需在灭火器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 铭牌。铭牌应有以下内容: 维修单位名称; 维修许可证编号; 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 维修年、月。
l 每次维修铭牌不许可相互覆盖。
2、 灭火器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需报废。
l 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必需报废,不许可补焊。
l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
l 筒体严重变形。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l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
l 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严禁销售和维修。
l 灭火器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成以下年限,必需报废: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