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宝山区区域总体规划实行方案(-)
作者:[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阅读数:76505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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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上海市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宝山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OO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7
第一条 编制目 7
第二条 规划编制根据 7
第三条 地位和作用 8
第四条 规划期限 8
第五条 规划区范畴 8
第六条 规划指引思想 8
第二章 区域性质、规模和发展目的 10
第七条 区域性质 10
第八条 区域发展规模 10
第九条 区域发展目的 10
第三章 空间布局构造 12
第十条 区域发展方向 12
第十一条 城乡体系规划原则 12
第十二条 城乡级别体系 12
第十三条 中心村建设 13
第十四条 区域空间布局构造 13
第十五条 公共活动中心体系 15
第四章 新城区发展规划 17
第十六条 都市性质 17
第十七条 发展目的 17
第十八条 新城空间构造 17
第十九条 新城分区发展纲要 18
第五章 产业发展规划 22
第二十条 规划原则 22
第二十一条 区域产业布局 22
第二十二条 工业园区布局 22
第二十三条 第二产业 23
第二十四条 第三产业 23
第二十五条 农业 24
第六章 综合交通规划 25
第二十六条 战略目的 25
第二十七条 港口和内河航运 25
第二十八条 公路 26
第二十九条 铁路 27
第三十条 轨道交通 27
第三十一条 越江交通 28
第三十二条 都市道路 28
第三十三条 公共交通 29
第三十四条 货运交通组织 30
第三十五条 静态交通 30
第七章 科教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32
第三十六条 规划目的 32
第三十七条 教诲科研 32
第三十八条 科技信息 33
第三十九条 文化 34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 35
第四十一条 体育 36
第四十二条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37
第八章 绿化景观系统规划 38
第四十三条 绿地系统规划目的 38
第四十四条 绿地指标 38
第四十五条 规划构造 38
第四十六条 景观规划目的 39
第四十七条 景观规划布局 39
第九章 旅游系统规划 41
第四十八条 发展目的与原则 41
第四十九条 规划布局 41
第五十条 旅游配套设施 42
第十章 水系系统规划 43
第五十一条 规划目的 43
第五十二条 规划构造 43
第五十三条 景观水系 43
第五十四条 岸线规划 44
第十一章 环保规划 45
第五十五条 规划目的 45
第五十六条 大气环保 45
第五十七条 水环保 45
第五十八条 噪声控制 46
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弃物解决 46
第六十条 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 46
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47
第六十一条 供电 47
第六十二条 供水 47
第六十三条 燃气 48
第六十四条 雨水排水 48
第六十五条 污水排水 49
第六十六条 通信 50
第六十七条 邮政 50
第六十八条 环卫 50
第十三章 防灾规划 52
第六十九条 防洪除涝 52
第七十条 消防 52
第七十一条 抗震 52
第七十二条 都市防空及地下空间 53
第七十三条 都市生命线系统规划 53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与实行对策 55
第七十四条 规划目的 55
第七十五条 重要任务 55
第七十六条 土地发展方略 63
第七十七条 规划实行对策 64
第一条 编制目
为指引宝山区域长远发展需要,拟定区域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优化配备各项资源,指引区域各项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编制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
2、《都市规划编制办法》
3、《上海市都市规划条例》
4、《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筹划纲要》
5、《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筹划纲要》
6、《上海市都市总体规划(1999—)》
7、《上海市都市近期建设规划(—)》
8、《关于切实推动“三个集中”加快上海郊区发展规划纲要》
9、《上海市中心城分区规划》
10、《宝山区区域总体规划纲要(—)》
11、《宝山区区域总体规划实行方案(—)》
12、国务院、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宝山区发展有关规定及政策文献
13、上海市宝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宝山发展有关规定及政策文献
第三条 地位和作用
《上海市宝山区区域总体规划(~)》是指引本区发展和建设法定性文献,也是实行都市建设、都市管理基本根据。在本区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规划、新城规划、新市镇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等,均必要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至,近期至。
第五条 规划区范畴
本次规划范畴即宝山区行政辖区范畴,总面积为293.7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指引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宝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和谐型社会;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贯彻“五个统筹”:即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规定,实现宝山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大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加快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和社会生活质量水平;实现区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位一体总体规定,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布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新区。
3、坚持“三个注重”。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教兴区为主战略,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人全面发展为目的。
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发展;
更加注重都市综合功能哺育;
更加注重环保与生态环境建设。
4、坚持“五个优化”。合理安排区域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及基本设施建设,重点突出“五个”优化:
优化生态环境建设、
优化公共资源配备、
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优化生产与生活布局、
优化人文与都市形象塑造。
第二章 区域性质、规模和发展目的
第七条 区域性质
上海北翼连接长江三角洲沿江都市发展带上重要门户;世界级精品钢制造以及物流等有关产业集聚辐射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构成某些;生态、生活、生产协调发展、具备辅城功能当代化滨江新区。
第八条 区域发展规模
宝山区实际居住人口总量控制在150万人以内,都市化水平达到98.7%。集中都市化地区都市建设总用地约232平方公里,其中,区属都市建设用地146平方公里,国家(宝钢)和市级工业园区用地、市级道路、交通和基本设施用地约86平方公里。
中心城某些规划人口约50~55万,都市建设用地约58平方公里;新城规划人口约60~65万,都市建设用地面积57平方公里;新市镇规划人口约28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为21平方公里。
第九条 区域发展目的
至,把宝山建设成为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具备辅城功能当代化滨江新区;形成世界级精品钢及其延伸业基地、上海北部物流服务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构成某些、当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和环境优美、适当居住、当代化生活园区。
重要标志:
1、形成与宝山新区相匹配区域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形成完善当代化都市综合功能。
2、形成符合当代化大都市和宝山特点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布局和空间形态。
3、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环境,建成以“生态绿心+绿脉”为基本都市形态构造和绿化系统,营造气净、地绿、水清区域空间环境。
4、形成集航运、游览、景观于一体河网系统,建设具备良好景观环境滨水生活组团,体现滨江新区特色。
5、形成以市域迅速交通网络为基本,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综合性区域道路网系统,加快都市主干路网骨架建设以及综合换乘枢纽站建设,建立客货运交通恰当分离交通体系。
6、形成较完善教诲、文化、卫生等为主体社会发展体系,建设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干净舒服、交通便捷当代生活园区。
7、形成与区域发展相协调都市综合应急和防灾体系,加快都市灾害防止和应急工程建设,提高都市综合应急处置和防灾能力。
第三章 空间布局构造
第十条 都市发展方向
重点哺育新都市发展轴,形成由淞宝地区(东城区)、杨行地区(西城区)、顾村地区构成“组合式”新城;进一步强化沪太路城乡发展轴,建设大场—顾村—罗店—罗泾组团发展区域;加快推动宝山工业园区建设和区域环境建设。
第十一条 城乡体系规划原则
优化中心城区、强化新城区、加强新市镇、加快中心村建设,增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级别清晰、构造合理、形态优良符合区域发展需求和特点城乡体系。
发挥区域区位及交通优势,优化上海中心城宝山某些;立足上海市新一轮功能定位,强化宝山新城作为市中心城拓展区与延伸区核心发展;加强产业互动,推动北部综合产业区和新市镇功能发展;加快城乡发展过程中自然村向中心村和新市镇集中力度,形成都市化、当代化中心村新模式。
第十二条 城乡级别体系
以上海市域城乡体系布局框架为根据,规划宝山区域城乡体系分为中心城(上海中心城宝山某些)、新城、新市镇(居民新村)和中心村四个层次。
上海中心城宝山某些:宝山外环线以内区域。
新城:外环线与郊环线之间区域,由淞宝地区、杨行地区和顾村地区三个组团构成组合式新城。
新市镇:形成罗店、罗泾、月浦三个新市镇以及罗南、盛桥、沈巷三个居住社区,分别依托就近新市镇形成联动发展。
中心村:形成杨北、大黄、正义、白杨、四方、洋桥等中心村。其中,杨北、大黄、正义、四方为城乡型中心村,与都市化一同发展;白杨、杨桥为独立型中心村。
第十三条 中心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规定,形成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居环境良好、人文素质提高、民主法制加强、与当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符合宝山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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