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1995)
1 专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要求—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 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具选择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 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猛烈氧化反应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充入足够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经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粉尘不再参与爆炸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成国包体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经过围包体上微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控爆技术。
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火焰引燃发生连续爆炸。
4 通常要求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需符合本标准要求。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现有企业,必需制订安全技术方法计划,限期达成。
4.2企业法人必需清楚本企业有没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方法。
4.3企业应结合本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特点,制订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验表,并按安全检验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验。企业每三个月最少检验一次,车间(或工段)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
4.4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员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危险程度和防爆方法;应对职员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需是粉尘防爆型。
4.6生产粉尘防爆产品,必需经劳动部或其指定单位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4.7安全、通风、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拆除。
4.8建设项目标安全评定,应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方法等内容。
5 预防粉尘云和粉尘层着火
5.1预防散装粉料自燃
5.1.1能自燃热粉料,贮存前必需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在室温下能自燃粉料(自燃材料),应贮存在惰性气体或液体中,或用其它安全方法贮存。
5.1.2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散装粉料时,必需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觉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必需采取使粉料冷却方法;当自燃过程已经发展到可能造成燃烧或爆炸时,必需慎重采取阻止自燃发展方法。
5.2预防明火和热表面引燃
5.2.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需遵守下列要求:
a.有安全责任人同意作业证;
b.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根本清除明火作业场所可燃粉尘;
c.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随即冷却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d.进行明火作业区段,必需和设备其它区段分开或隔开。
5.2.2和粉尘云直接接触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器等),其表面许可温度必需低于对应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
5.2.3存在可燃性或爆炸性粉尘场所、设备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2.3.1工艺设备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必需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探测器。
5.2.3.2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假如使用皮带传动,必需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5.2.3.3斗式提升机必需配置安全保护装置。
5.3预防电弧和电火花点火
5.3.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对应防雷方法
5.3.2当存在静电点火危险时,必需遵守下列要求:
5.3.2.1全部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通常应采取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许可直接接地,可经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静电直接接地电阻小于100Ω,间接接地电阻小于107Ω。
5.3.2.2直接用于盛装粉末器具、输送粉末管道(带)等,应采取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5.3.2.3全部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必需进行跨接。
5.3.2.4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方法。
5.3.2.5严禁采取直接接地金属导体或筛网和高速流动粉末接触方法消除静电。
5.4预防摩擦碰撞火花引燃
5.4.1粉尘云能够被偶然碰撞(如金属杂物和工艺设备内部零件之间碰撞)产生火花引燃时,必需采取方法预防碰撞发生。
5.4.2在工艺步骤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预防杂物和设备碰撞。
5.4.3铝、镁、钦、锗等或含有这些金属粉末和锈钢摩擦产生火花是尤其危险点火源。当存在上述金属或合金粉末时,必需预防产生摩擦火花。
5.4.4对含有尤其轻易点燃粉尘工艺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期间必需确保在含有这类粉末区段不产生摩擦碰撞火花。
5.4.5没有和明火作业相同保护方法,严禁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5.5惰化
5.5.1在生产或处理尤其轻易点燃粉末工艺设备中,必需用惰性气体惰化粉尘云。
5.5.2在碾磨机和混料机等加工或处理粉料设备中,应依据其粉尘爆炸特征,确定是否采取惰性气体惰化。
5.6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处于粉尘爆炸浓度范围以外,是防爆有效方法。
在特殊情况下,如在排粉系统中和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小室内,必需控制粉尘浓度高于粉尘爆炸浓度上限。
6 减小初始爆炸引发破坏
6.1分段和隔离
6.1.1工艺设备连接,必需确保不进行明火作业就能将各设备方便地分离和移动。
6.1.2设计工艺设备时,必需考虑技术上可实现隔离,预防某一设备发生爆炸波及相邻设备。
6.2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6.2.1在紧急情况下,必需能够遥控切断全部电机电源。
6.2.2依据车间大小,可安装多个能相互替换遥控电机电源开关台。开关必需有合适标识,宜用自发光信号做标识。
6.2.3遥控开关,必需安装在当车间内发生火灾和爆炸时仍能进行操作地方。
6.3车间宜采取自动抑制爆炸系统进行保护。
6.4约束爆燃压力
6.4.1生产和处理能造成爆炸粉料时,若无自动抑爆系统,也无泄压方法,则全部工艺设备必需足以承受内部爆炸产生超压;同时,各工艺设备之间连接部分(如管道、法兰等),也应和设备本身有相同强度;高强度设备和低强度设备之间连接部分,必需安装阻爆装置。
6.4.2全部排粉管和不一样工艺设备之间连接管,应足以承受内部粉尘爆炸产生超压。
6.5泄爆
6.5.1工艺设备强度不足以承受完全发展内部粉尘爆炸产生压力时,必需设置泄爆口。泄爆口尺寸应以GB/T15605或粉尘爆炸标准试验和实际考察作依据,以确保发生意外爆炸时可能达成最大泄爆压力不超出容器所能承受最大内压。
6.5.2含有内联管道工艺设备,通常推荐设计指标应能承受最少0.1MPa内部超压。
7 二次爆炸预防
7.1预防粉料从生产设备中逸出
7.1.1工艺设备接头、检验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不得向车间泄漏粉料。
7.1.2工艺设备内有粉料时压力,宜低于设备外部环境压力。
7.2特殊地点有效除尘
7.2.1不能完全预防粉尘泄漏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必需采取有效安全除尘方法。
7.2.2手工装粉料场所,必需采取有效防护方法。
7.2.3进行打包场所,必需定时清扫。
7.3包装好粉末产品,应立即送到单独贮存室。
7.4做好平时清扫工作
7.4.1全部可能积累粉尘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全部应立即清扫。
7.4.2严禁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8 个体防护和抢救
8.1个体防护
8.1.1生产人员必需按GBl1651相关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具。
8.1.2在工艺步骤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场所,必需配置可净化空气呼吸保护装置。
8.1.3在作业场所内,严禁生产人员贴身穿着化纤织品做衣裤。
8.2抢救
8.2.1企业必需编制粉尘爆炸事故抢救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8.2.2应在当地消防部门亲密合作和指导下,对全体职员常常进行灭火和抢救训练。
9 灭火
9.1严禁使用能扬起沉积粉末形成粉尘云灭火方法。
9.2灭火时,必需使用雾化效果好喷嘴,以确保灭火剂能形成粉尘云和液雾幕。
9.3应依据粉尘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择灭火剂。
9.4若燃烧物和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严禁用水灭火。
9.5灭火设施和灭火剂必需随时可用。
10 建(构)筑物结构和布局
10.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工艺设备或存在爆炸性粉尘建(构)筑物,它们之间应是分离,并留有足够安全距离。
10.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也可采取“抗爆”结构。
10.3多层建筑结构
10.3.1多层建筑物宜采取框架结构;不能使用这种结构地方,必需在墙上设置面积足够大泄爆口。
10.3.2假如将窗户或其它开孔作为泄爆口,必需确保它们在爆炸发生时能有效地进行泄爆。
10.4厂房内危险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位置,并靠近外墙。
10.5设备、梁、架子、墙等必需含有便于清扫表面结构,不宜有向上拼接平面。
10.6疏散路线
10.6.1工作区必需有足够数目标疏散路线。疏散路线数目和位置由设计部门确定,主管部门同意。
10.6.2疏散路线必需设置显著路标和事故照明。
10.7尤其危险工艺设备应设置在建筑物外面露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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