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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涛酒店集团培训资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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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管 理 合 同 月 日 反商业贿赂 管理方一直秉承坦诚、友好、相互尊重精神,以老实、守信标准和投资方开展合作业务,为双方业务发展、取得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1. 管理方激励在商业交往中礼貌行为,不过果断反对在和管理人洽谈、签约过程中,投资人 主动或被动向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商业贿赂,包含但不限于暗中向管理人相关 工作人员给金钱、物品(价值人民币500元以 上)或是进行其它贿赂行为。 2. 投资人违反第1条,管理人有权: 2.1 直接解除协议,投资人赔偿管理人所以遭受一切损失,并须额外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第 15.4条约定进行赔偿; 2.2 不解除协议,投资人按当年管理费总额向管理人进行赔偿。 2.3 向有权机关举报投资人行为。 3. 管理人反商业贿赂举报邮箱: ,投资人可随时经过该举报邮箱反应管理人工作人员之索贿行为。 索引 条目 页码 简况表 6 第一部分 实施条款 8 1. 定义和解释 8 1.1 定义 8 1.2 通常解释 13 2. 协议范围及酒店 13 2.1 协议目标 13 2.2 投资人权益 13 2.3 投资人对酒店设置担保安排 13 2.4 投资人建造酒店 14 2.5 全球预定系统、酒店前台管理系统及销售和餐饮系统 14 2.6 开业前 14 2.7 品牌标准 15 3. 期限 15 3.1 初始期限 15 3.2 延期权利 15 3.3 营业年度 16 4. 投资人和管理人权利和义务 16 4.1 管理人提供全部服务 16 4.2 管理人权限范围 16 4.3 管理人决定全部政策和程序权利 16 4.4 采购 17 4.5 遵守证照和法规 17 4.6 授权 17 4.7 管理人和投资人会议 17 4.8 管理人促成提供系统 18 4.9 投资人权利 18 4.10 投资人代表 18 5. 银行帐户 19 5.1 设置银行帐户 19 5.2 银行帐户运作 19 5.3 付款优先次序 19 5.4 账户信息 19 6. 年度预算 20 6.1 年度预算组成 20 6.2 异议程序 21 6.3 分歧处理 21 6.4 管理人在年度预算方面责任 21 6.5 预算仅是估算 21 7. 会计事宜 22 7.1 编制统计 22 7.2 原始单据管理 22 7.3 税务管理 22 8. 资产重置 22 8.1 资产重置账户建立 22 8.2 将资金转入资产重置基金 23 8.3 资产重置基金使用 23 8.4 需经投资人同意资产重置 23 8.5 紧急维修 23 8.6 遵遵法定机构要求 23 9. 人员 24 9.1 管理人聘用总经理及其它雇员 24 9.2 人员雇用 24 9.3 直接雇员 24 9.4 额外/一次性支持及费用…………………………………………………… 25 10. 基础管理费 、奖励性管理费及其它费费用……………………………………………25 10.1 基础管理费 ……………………………………………………………………25 10.2 奖励性管理费……………………………………………………………………26 10.3 基础管理费 及奖励性管理费多付或少付 …………………………………26 10.4 基础管理费 及奖励性管理费支付 …………………………………………26 10.5 酒店前期指导费支付 ………………………………………………………26 10.6 集中推广和销售费用……………………………………………………………27 10.7 运行确保金 ……………………………………………………………………27 11. 品牌及品牌使用费 ………………………………………………………………………27 11.1 安装标牌 ……………………………………………………………………… 28 11.2 品牌名称及标志、用户数据和系统全部权及使用 28 11.3 投资人不得在特定场所中提及品牌 29 11.4 相关品牌争议 29 11.5 终止时权利 29 11.6 管理人清除权 29 12. 保险 30 12.1 管理人维持一些保险……………………………………………………………30 12.2 投资人维持一些保险 30 12.3 索赔限制 30 12.4 通常保险条件 30 第二部分 通常性要求 31 13. 赔偿及相关事宜 31 13.1 责任 31 13.2 管理人获取赔偿权 31 13.3 投资人责任之限制 31 13.4 报销 31 14. 酒店损毁和强制收购 31 14.1 可修复损害 31 14.2 不可修复损害 32 14.3 征收 32 14.4 优先权 32 15. 终止 32 15.1 破产或资不抵债 32 15.2 实质性违约 33 15.3 质量控制 33 15.4 违约赔偿金 34 15.5 中止系统 34 16. 通知 34 16.1 发出通知方法 34 16.2 通知收到时间 34 16.3 联络详情变更 35 17. 关系和授权 35 17.1 管理人和投资人不是合营伙伴 35 17.2 管理人授权 35 18. 适使用方法律和争议处理 35 18.1 适使用方法律 35 18.2 争议处理 35 19. 转让 35 19.1 酒店出售及转让控制 35 20. 保密信息 36 21. 通常要求 37 21.1 部分无效或不可实施 37 21.2 不可抗力 37 21.3 延迟付款利息 37 21.4 完整协议 38 21.5 无限制 38 21.6 深入确保 38 21.7 放弃 38 22. 确保 38 22.1 投资人确保 38 22.2 投资人和管理人确保 38 附件1 酒店描述 41 附件2 酒店开发 42 附件3 集中推广和销售费用 51 附件4 保险 52 附件5 信息技术系统和信息技术 53 简况表 解释:本协议解释依据本协议第1条所载定义和解释规则进行。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 协议双方 投资人 a. 名称: b. 自然人身份证号: c. 地址: d. 联络电话: e. 邮箱: f. 通知收件人: 管理人 a. 名称: 潮漫酒店管理(深圳) b.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路碧映路530号,金领寓大厦二楼202号 c. 联络电话: d. 通知收件人: 王大成 2. 酒店(附件1) a. 名称: (汉字) (英文) b. 地址: 3. 品牌,含品牌名称及标志。(第11条) a. 品牌:ZMAX b. 品牌拥有些人: 潮漫酒店管理(深圳) 4. 开工日期 (附件2第5条) / 年 / 月 / 日 5. 估计完工日期 (附件2第5条) / 年 / 月 / 日 6. 开业日期 (附件2第8条) 酒店作为品牌旗下酒店,根据附件2第8条向公众开业日期。 7. 初始期限 (第3.1条) 自开业日期起 10 年 8. 延期期限 (第3.2条) / 年 9. 营业年度 (第3.3条) 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但请参见第3.3条 10. 酒店前期指导费 (第10.5条) 收费标准: __/___元*__/__间房共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 元)。 支付方法:转账支付 11. 基础管理费 (第10.1条) 营业收入* 12. 奖励性管理费 (第10.2条) / 13. 集中推广和销售费用 (第 10.6条) 中央预订费: 系统一次性安装20,000元、维护费每个月 1,000元; 集团广告推广费用分摊(每十二个月不超出酒店总收入 1 %)。 在分店销售、但由集团集中配送有形和无形商品成本 / 。 14. 运行确保金 (第10.7条) [¥  10   ]万元人民币 15. 开业前预算 (第2.6条) 按预算实施。 16. 银行帐户最低结余(首个完整营业年度) (第5.1条) [¥ 30 ]万元人民币 17. 直接雇员 (第9.1条) 总经理、业务支持总监和管理人不时指定为直接雇员其它雇员 18. 争议管辖法院 (第18.2条)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19. 协议生效日期 签署日期 条款和条件 第一部分 实施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包含本协议各附件)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不然下述词语含有下文给予含义: “入住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客房数(包含日租房、半日租和钟点房;不包含用作管理人员自用宿舍)百分比。 “年度预算”指投资人同意第6.1条所述文件,对该等同意投资人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品牌”指简况表第3项所述品牌。 “品牌标准”指管理人为品牌制订,普遍适适用于中国境内ZMAX 品牌旗下经营酒店经营标准和产品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标准、人身安全标准及设计准则),其可由管理人不时修改。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任何一日。 “开业日期”指酒店作为 ZMAX 品牌旗下酒店向公众开业日期。该日期在附件2第8条中深入明确。 “竞争对手”指以下任何实体(连同其关联企业):(1)国际性连锁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及/或(2)在中国注册、二十家或二十家以上中国境内酒店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就此定义而言,“酒店”应指任何有品牌或没有品牌酒店,不管该酒店在任何细分市场经营。 “消费价格指数”指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上一营业年度消费价格指数,若该年该指数未予公布,则按 5% 计。 “本协议”指本协议及所附附件和附录。 “设计准则”指管理人设计和工程部公布并可不时修改品牌产品和设计标准准则。 “简况表”指在本协议之前描述为简况表列表。 “设备”含有附件5要求含义。 “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指(i)全部家俱、办公设备、计算机、销售终端系统硬件、酒店前台管理系统硬件、仪器、机动车辆、装饰物(不管是固定或可拆卸,包含地毯和墙饰材料)、厨房、酒吧和洗衣房设备、电话设备(程控交换机除外)、浴室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和车辆;(ii)管道及室内外标牌;(iii)次要装置和设备,但不包含一切营业设备。 “总收入”指直接或间接从酒店业务方面或从酒店使用或经营方面取得任何性质收入和所得总和,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房间销售总额,搜乐堂销售收入总额,餐厅收入,酒店商品销售收入,洗衣收入,电话和其它通讯收入,来自承租人、分承租人和出租区域承包商租金款项(而非该承租人、分承租人和出租区域承包商总收入),和业务中止保险、使用保险、占用保险或类似保险保险赔款(但条件是该等保险费用应作为经营成本对待)。 “酒店”指简况表第2a项具名,并在第2.2条和附件1中详述酒店,包含但不限于一切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营业用具及其经营中使用其它财产。 “管理人政策”指管理人在中国境内实施内部政策,包含但不限于管理人随时在其局域网或广域网上公布政策。 “初始期限”含义在简况表第7项中要求并在本协议第3.1条中深入描述。 “基础管理费”指简况表第11项中所述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支付基础费用金额。基础管理费将按每个月总收入逐月计算和支付。 “品牌拥有些人”指管理人或其关联企业,即简况表第3b项所述 潮漫酒店管理(深圳),其拥有品牌相关权益,并经过单独签署协议,许可投资人在酒店经营中或为酒店经营而使用具牌标志、 名称、标识、软件系统、经营技术等。 “关键装置和设备”指发电机、变压器、冷冻机、锅炉、程控交换机、电梯及其它关键机械、电力装置和设备部件。 “品牌”含品牌名称及标志,指许可人、管理人在中国或其它地方注册 ZMAX潮漫 中英文名称及一切相关名称、图形、翻译、衍生词语、商标、标志、域名、著作权和标识(不管是否使用了全部或部分名称或标识)及其它商标或名称。 “经营成本”指管理酒店所合剪发生、除投资人成本以外日常全部费用,包含: (a) 基础管理费 (b) 奖励性管理费 (c) 营业税款项及依法规征收营业税附加; (d) 营业用具、工资、薪金、雇员附加福利、酬劳、广告宣传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管理费用、公用事业和能源费用、经营执照和许可费用、地面及园林保养维护费用; (e) 根据本协议第9.4条所发生费用和支出; (f) 为保养和维修酒店,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和维修而发生一切支出(包含就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费用); (g) 附件4所述保险中包含在经营成本中保险费; (h) 管理人提议、和酒店内部经营程序和制度相关审计、检验费用; (i) 第三方佣金计划费用,即应付给旅行社或第三方中介赞助人或合作伙伴一切费用; (j) 管理人或其关联企业提供集中推广和销售费用。 “营业设备”指酒店经营中使用全部小件物品,诸如(但不限制前述通常性要求)银器、亚麻制品、瓷器、玻璃器皿、小型厨具、制服,但不包含任何资本性物品。 “营业用具”指在酒店使用,或仓库中储存供酒店经营所使用消耗品,其中包含食品、饮料、燃料、肥皂、清洁材料、火柴、文具、卫生纸、厨房用具、纸制品、菜单和其它类似消耗品。 “营业年度”指简况表第9项所述期间,对于开业日期或终止日期之当年,则指第3.3条所述期间。 “投资人”指简况表第1项称之为“投资人”一方。 “投资人成本”包含但不限于: (a) 酒店及其被视为资本支出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折旧; (b) 以酒店资产提供担保所负担债务偿还; (c) 各类所得税、财产税、土地使用税费等; (d) 第2.6(b)条定义开业前费用及其摊销或任何其它非现金费用; (e) 拨入资产重置基金款项和资产重置基金支出款项; (f) 和酒店全部权相关法律及其它专业或特殊费用; (g) 附件4所述保险中包含在投资人成本中保险费; (h) 投资人就酒店支付任何租金付款; (i) 任何融资费用; (j) 初始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按第2.6条下开业前计划要求需购置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具开业库存; (k) 投资人提议任何审计费用,不管审计是和财务相关,还是和内部经营程序和制度相关; (l) 根据会计法规通常不作为经营成本处理其它费用或支出。 “开业前计划”含有第2.6条给予含义。 “酒店前台管理系统”在附件5中深入定义,指管理人将在酒店安装前台管理系统。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期,管理人现在同意酒店前台管理系统是 PMS。 “质量评定检验”指根据管理人要求、普遍适适用于管理人在中国境内经营全部酒店方法,对酒店进行合规检验,其内容包含就品牌标准(包含消防标准、人身安全标准和来宾满意调查结果),将酒店类比于中国境内其它同品牌酒店所进行评定和对比。 “法规”指酒店经营需遵守中国国家和地方机关和酒店所在地法律和法定要求。 “延期期限”含义在简况表第8项中要求并在本协议第3.2条中深入描述。 “系统”含有第4.8条给予含义。 “集中推广和销售费用”指简况表第13项所述和附件3深入要求,用于向酒店提供推广及销售服务款项。 1.2 通常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不然下列解释规则应适用: (a) 凡提及货币金额,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b) 假如本协议要求于某日完成任何事项,而这一日为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该等事项应于下一个非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日期完成,且于该日完成,即为有效; (c) 凡在本协议中提及某一事项在年度预算中得到同意之处,均应视为包含“或由投资人另行书面同意”文字; (d) 为计算本协议项下应付给管理人及其关联企业款项之目标,不管本协议中是否有任何相反要求,总收入、经营成本和营业毛利润只根据第1条要求计算。 (e) 凡提及条和附件,均指本协议条和附件。简况表和全部附件、附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在本协议中和在简况表、附件和附录中定义全部词汇含有相同含义; (f) 各章节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作为本协议要求指南,不组成本协议一部分,亦不以任何方法影响本协议解释; (g) 本协议中部分商业条款列于简况表中。 2. 协议范围及酒店 2.1 协议目标 本协议要求了管理人据以代表投资人,管理下文所述酒店条款和条件。 2.2 投资人权益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要求(包含第19条要求转让条款),投资人向管理人陈说并确保,自本协议生效日期起及在期限内应一直对附件1和本条所述酒店,享受完全全部权或其它正当权利以使投资人排她性地使用和占有酒店,且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受干扰和限制地出入和管理酒店权利。 2.3 投资人对酒店设置担保安排 如未事先取得管理人书面同意,投资人应确保设置在酒店上债务在任何时候全部不得超出酒店市场价值 30% ,而且确保管理人在本协议项下权益通知抵押权人或其它担保物权权利人,且该抵押权人或其它担保物权权利人应提供其接收本协议要求安排书面确定。投资人在征求管理人同意(设定担保或债务)时,应先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可能要求财务信息和资料,从而使管理人确信,投资人能够继续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一切义务。 2.4 投资人建造或装修酒店 投资人应依据附件2和品牌标准要求建造或装修酒店。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以后30天内,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套设计准则(详见附录2A)。管理人或其关联企业应提供附录2A所述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投资人应和管理人合作,以使酒店依据附件2条款开业。 2.5 全球预定系统、酒店前台管理系统及销售和餐饮系统 投资人应依据附件5安装酒店前台管理系统、销售和餐饮系统(如适用)和全球预定系统。 2.6 开业前 (a)开业日期之前,当管理人应依本协议开始推行其管理义务时,管理人应依据第9.1条要求聘用一位总经理,代表投资人实施一项开业前计划,其中包含编制和实施为酒店开业做好经营准备所需一切计划、日程和活动,包含∶ (i) 协调品牌营销推广产品; (ii) 利用投资人提供资金经过管理人酒店运行支持平台采购最初使用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具; (iii) 确定酒店经营所需雇员人数、种类及其到任时间人力资源计划,包含此等人员任何须需培训具体情况; (iv) 根据第6条制订第一个营业年度年度预算; (v) 销售和营销计划,其中可能包含但不限于广告、促销和招待潜在用户,以推广酒店并推进其在品牌旗下开业; (以上统称“开业前计划”) (b)在开业前计划估计开始之前,管理人应编制一份描述准备酒店开业所需一切合理可预见开支和费用(“开业前费用”)全方面开业前预算(“开业前预算”),报投资人同意。开业前预算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所需人员管理费用及开业前人员差旅、住宿费用。 (ii)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职员成本包含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iii)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iv) 开幕仪式之成本。 (v)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c)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提交开业前预算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预算资金存于本条 (d)项所述银行帐户,使管理人得以利用。 (d)开业前计划一切费用和支出应从以投资人名义开立一个专用帐户中支付,从该帐户兑现全部支票和从中提款其它文件,应以管理人指定人士作为唯一签字人(“开业前帐户”)。投资人应在该帐户中保有充足资金,方便根据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交开业前预算及实际情况支付一切开业前费用。若投资人未全方面推行根据开业前计划提供资金义务,则管理人有权暂停实施开业前计划。在5.1条所载基础账户开设后,开业前帐户中尚存余额(假如有话)须退回投资人,而该帐户亦应同时注销。 (e) 双方同意,除非另有约定,不然开业前预算不得低于简况表第15项要求金额。双方认可,开业前预算仅仅是一项合理估量,所以,可能基于未能预见情况和工期延迟而有所变更,但事先须经投资人书面同意(投资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或延迟给同意)。投资人应提供资金,方便依据投资人和管理人约定方法支付开业前预算中所述一切开业前费用。 2.7 品牌标准 管理人认可,除非其另有明确书面说明,酒店应于开业日期即符合品牌标准,不然管理人将不能签字同意酒店开业。投资人认可,品牌标准将不停加以修改,以反应市场条件和技术改变,且投资人对酒店在本协议整个期限内一直符合品牌标准负有连续义务。 3. 期限 3.1 初始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自 20 年 月 日或自酒店管理人安装PMS系统之日起(取较早日期为准)生效。 除非法规要求本协议经中国相关审批机关审批生效,不然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告生效;假如法规有此审批要求,则本协议在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告生效。 且除非依据本协议任何其它要求提前终止,不然本协议将连续有效。 若法规要求对本协议审批是必需,则投资人应负责在本协议签署后 5个工作日 内取得该审批,不然管理人可随时书面通知投资人终止本协议。 管理人和投资人将另行签署一份信函,以书面形式确定酒店开业日期。 3.2 延期权利 本协议可一次或数次延期,每次延期额外年数如简况表第8项所要求(均称为“延期期限”),第一个延期期限于初始期限届满时自动开始,以后延期期限自上一个延期期限届满时自动开始。假如投资人或管理人无意将本协议延期,则应在初始期限或延期期限(以适用者为准)届满前最少 12个月,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 3.3 营业年度 自开业日期起至初始期限届满之日或延期期限届满之日(以较晚之日为准)为止期间称为本协议“营业期限”。就本协议项下确定经营预算和其它财务用途而言,营业期限应划分为一系列营业年度,营业年度自简况表第9项确定日期(或,就第十二个月而言,自开业日期)开始,并截止于简况表第9项确定日期(或,在终止情况下,截止于终止日期)。 4. 投资人和管理人权利和义务 4.1 管理人提供全部服务 自开业日期起,管理人应作为投资人代理人,依据本协议要求和品牌标准中所载经营标准,并遵照系统要求,一直将酒店作为品牌旗下酒店进行管理和经营。 4.2 管理人权限范围 管理人应代表投资人,采取一切必需方法,以依据第4.1条经营酒店,这些方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设置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投资人同意后实施。 (b)实施并监管全部些人事事宜,包含酒店全部雇员招聘、连续管理和解聘; (c)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帮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一样部门; (d)为酒店设置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e)购置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实施酒店保养,监督任何和酒店翻新、改造和资产重置相关工作; (f)选择供给商,并购置用于酒店经营全部食品、饮料、其它营业用具及其它物品; (g)制订并实施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负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h)和品牌旗下其它酒店销售和营销计划相配合,开展酒店广告和宣传工作; (i) 组织开业仪式。 (j)就酒店经营相关事宜,监管法律行动及聘用律师、审计师和其它专业顾问和咨询人 员。 4.3 管理人决定全部政策和程序权利 管理人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时,有权按和相关年度预算相符方法,决定和酒店经营相关全部政策和程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 酒店提供任何服务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房价和餐饮价格; (b) 将房间用于商业目标使用; (c) 营销和销售政策; (d) 人事政策和工资和酬劳; 不过,此等政策不得对酒店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应符合品牌标准,并符合酒店经营所处地理区域内和之市场定位类似酒店所遵照行业标准。 4.4 采购 投资人授权管理人依据其合理判定,从管理人关联企业购置、或依据管理人或其关联企业和第三方签署全国性或区域性采购协议购置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物资供给、电信服务和其它商品和服务,购置价格相等于下列两项之和: (a) 在管理人或其关联企业拥有、特许经营或经营管理其它酒店购置上述各项时,向该等酒店就同类商品和/或服务收取价钱; (b) 加上适用运费、搬运及储存费用和销售税; 不过,提供给投资人价格及条件,不得高于管理人在公开市场上、从独立第三方,就相同质量、数量有竞争力商品和/或服务能够得到价格及条件。 在可行情况下,管理人应事前通知投资人其拟依据本条要求为酒店购置商品或服务事宜,而投资人应通知管理人其是否能够以一愈加好价格及条件取得该等商品或服务。 4.5 遵守证照和法规 (a) 投资人须在管理店开业前办妥国家要求及管理人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所需全部证照,并负责证照年审、协调和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及事务处理等,同时负担和此相关一切费用,并在整个营业期限内使这些证照连续有效。 (b) 管理人应遵守: (i) 全部证照条款; (ii) 管理人从事其酒店管理业务执照(如有)条款; (iii) 适适用于酒店经营法规。 (c) 投资人也应一样遵守全部证照和法规条款。 4.6 授权 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管理人应负责酒店日常管理和控制,投资人认可管理人对酒店经营活动享受不受投资人干预控制权。 4.7 管理人和投资人会议 经投资人要求,管理人代表(酒店总经理)应和投资人召开会议,管理人代表(酒店总经理)和投资人应在会上审查和讨论酒店损益表、营销计划、现金流、资产重置和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关心和酒店相关问题。除非投资人和管理人另有约定,不然全部会议应在酒店举行。此等会议应每个月定时召开,或按投资人合理要求时间召开。 4.8 管理人促成提供系统 在期限内,管理人应促成使投资人有偿地获取系统及系统服务。系统完全由管理人关联企业拥有,系统是为了酒店运行、和品牌旗下经营酒店相联络而设计、或有利于其识别性、关联性、和表明或反应该等酒店品质标准和商业通例一切要素,包含本协议中要求或管理人不时指明那些要素(“系统”)。 系统包含但不限于: (a) 管理人关联企业向在系统项下经营酒店投资人所提供标志、版权、品牌、 名称、商标、标识、软件系统、经营技术等知识产权; (b) 管理人关联企业不时指明,依据管理人规范应作为系统一部分,用于电子商务域名和其它标示或元素一切权利; (c) 进入按管理人不时确立规范运作全球预定系统、营销计划、酒店前台管理系统、销售和餐饮系统及信息技术系统; (d) 分发广告、宣传和其它营销计划和材料; (e) 销售部门在批发用户和第三方中介方面提供支持; (f) 提供培训计划和材料; (g) 和酒店建设、装潢、经营、外观和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相关保密信息或专有信息; (h) 本协议中要求或提及、或在品牌标准中或管理人发给投资人其它书面通讯中不时要求或提及其它合理要求; (i) 检验酒店、考量和评定服务及消费者意见计划。 4.9 投资人权利 (a) 除了为管理人行使和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和责任而在第2.2条中列明和本协议其它地方明确要求以外,本协议没有为管理人设置对酒店任何权利、全部权或利益。 (b) 投资人对日常酒店经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10 投资人代表 投资人可任命或指定任何个人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代表,此等任命应经过书面方法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有权认为被任命之人作为投资人代理人拥有完全授权,来行使和推行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一切权利和义务。 5. 银行帐户 5.1 设置银行帐户 (a) 投资人同意在取得营业执照后2个月内,在经管理人同意一家银行,以酒店名义设置银行基础存款帐户(以下称为基础账户)和一个通常银行账户(以下简称通常账户)。在经营期限内,投资人应提供必需金额,确保基础帐户余额不低于简况表第16项所述最低结余。在第二个营业年度开始后,最低结余不得少于 30万元 。最低结余用作酒店经营流动资金。投资人同意:一应要求,投资人将立即向管理人提供足够资金,以补充最低结余任何不足。 (b) 酒店经营所获全部款项,均应存入基础帐户;管理人因经营酒店而依第5.2条支付一切款项,均应从基础帐户中支出。 (c) 倘若因投资人未推行第5.1(a)条所要求义务,管理人有权不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承诺,则不仅管理人享受在第15条项下可能享受任何权利,而且管理人该等不推行不组成管理人违约。 (d) 双方同意:变卖任何资产所得收益(如有)作为资产重置资金起源,变卖所得款项将全部存入基础账户,并为本协议第8条或本协议其它条款要求资本支出提供资金。 5.2 银行帐户运作 对基础银行帐户所进行全部目标运作(包含但不限于向银行发出指示、开具支票、同意直接借记安排),全部由管理人指定人士最少两名分别作为经办人和授权人签字。 银行账户须开通网上银行和回单箱,密码、U盾、银行预留印鉴章、银行盖章印鉴卡原件等需交给管理人指定人士。POS机安装、管理由管理人负责,品牌、型号均由管理人指定。POS机对应收款银行账号只能是基础账户账号。支票,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由不一样人员保管,或分别由经办人和授权人保管,网上银行U盾,密码应分别由经办人和授权人保管。 5.3 基础账户付款优先次序 全部总收入均须存入基础银行帐户。管理人代表投资人,每个月根据下列优先次序从基础银行帐户中支付或计入资金: (a) 基础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 (b) 全部经营成本(不管是已发生还是应付); (c) 资产重置基金; (d) 附件4所述保险中包含在投资人成本中保险费;及已同意资产重置支出,税费,公共征费等。 5.4 通常银行账户运作 该账户运作由投资人自行决定,在满足4项(a)-(d)付款,并留出估计合理金额后,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出资金划拨需求,管理人将资金从酒店基础账户划拨至酒店通常银行账户。 5.5 营业款收取和缴存 全部经过网上支付和银行POS机营业款,必需而且只能进入酒店基础银行账户。全部以现金方法收取营业款,必需按管理人指定相关现金管理制度保管,按时全额缴纳存入基础银行账户 5.6 账户信息 (a) 管理人收取酒店前期指导费、系统费账户: 开户名称 潮漫酒店管理(深圳)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账号 0815061 6. 年度预算 6.1 年度预算组成 最少在每一营业年度开始前六十(60)天(在第一个营业年度,则在开业前计划中约定日期),管理人应编制下述预算、战略和业务计划,以作为该营业年度年度预算,提交投资人同意: (a) 包含总收入、经营成本、营业毛利润、基础管理费 、和奖励性管理费等估算值详 细损益表; (b) 月度现金流估计; (c) 包含资产重置和改善估计支出预算,载明所需具体资本项目及支出原因; (d) 对投资人须按要求提供用作流动资金款项数额及可能需花费该款项时间估 计; (e) 人力资源计划,包含具体人数统计及酒店内全部工作岗位薪资估计增幅; (f) 营销计划及下一营业年度和目前营业年度预算和计划比较。 6.2 预算异议程序 假如投资人对年度预算有异议,则投资人应提供具体书面异议书,指出具体分项,以明确指明有异议收入或利润估计、成本或其它事项。投资人和管理人就争议中分项达成一致后,即编制最终年度预算。假如在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交年度预算后三十(30)日内,投资人未同意年度预算,也未就年度预算提交异议书,则视为投资人已同意一切项目,最初提交给投资人年度预算即成为最终年度预算。 6.3 分歧处理 在下一营业年度开始之前,假如投资人和管理人未能就任何预算分项达成一致,则按下述方法处理双方分歧: (a) 在酒店支出方面,对每一有分歧预算分项,其金额确定为:上一营业年度内该分项支出金额基础上以消费价格指数给予调整增加,这一金额应临时适用至新年度预算达成一致并被同意。对新年度预算中无争议预算分项,则自新营业年度开始时即适用。 (b) 双方应在营业年度开始后十(10)天内召开会议,并应经过合理努力达成一致以确定并聘用一名国际著名、独立酒店业教授,来对争议事项作出有约束力决定。聘用该教授费用应计入酒店经营成本。 (c) 假如双方未能依前(b)段所述就聘用教授来处理争议事项达成一致,则双方应在该营业年度开始后二十(20)天内,立即依据第18.2条所载程序将所争议分项或问题提交处理。 6.4 管理人在年度预算方面责任 在每一营业年度,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方法,使该营业年度年度预算中所载营业毛利润得以实现。管理人应采取一切必需行动,以遵守年度预算中资产重置部分要求,并应采取一切合理方法,确保在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情况下,资产重置支出不得超出年度预算所要求金额。 6.5 预算仅是估算 投资人认可,包含年度预算在内任何预算仅意在充当一个合理估算,其作出是为了用作计划工具。 7. 会计事宜 7.1 编制统计 (a) 酒店财务部部门人员应根据适用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和管理人制订财务制度编制酒店帐薄和统计。投资人聘用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将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查阅帐薄和统计,而相关费用由投资人负担,一样地,管理人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查阅账簿和报表统计。 (b) 在营业年度内每30天结束后十五(15)天内,管理人须向投资人提交一份详尽经营报表和投资人可能合理要求其它信息(“月度管理报表”)。该经营报表应载明上一日历月及该营业年度第一日至上一日历月最终一日期间酒店经营结果,包含一份详尽损益表,显示酒店经营结果及其它相关经营统计数据(包含但不限于总收入、经营成本、基础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等)。 (c) 投资人应自行负担费用负责为酒店维持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人将不时地将管理人所实际了解到实物资产和投资人所维持固定资产登记之间差异,通知投资人或投资人指定负责维持该等登记一方。若投资人使用合适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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