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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验评措施
(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愈加好地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国建筑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区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成区内优异水平,含有很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南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区城镇建设和交通局委托,负责组织实施区标化工地验评工作。
第四条 区标化工地验评,关键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及省、市、区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第五条 区标化工地每十二个月10月进行评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依据申报工地各阶段验收和日常监督检验情况,择优评选。同时在区标工化地中择优推荐申报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项目。
第二章 验评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南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符合下列规模条件之一,方可申报区标化工地。
(一)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二)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
(三)工程协议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
(四)其它特殊工程。
第七条 申报区标化工地项目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国家基础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 工程项目已列入创区标化工地计划,且在上年度10月 1日至评审年度9月30日前完工(以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统计为准);
(三)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要求;施工现场主动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齐、卫生,结构安全;
(五)负责工程施工“三类人员”必需取得《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
(六)已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申报企业必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二)在湖州市内注册或进区登记立案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
(三)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
第九条 申报参建单位不应超出2个,且参建单位工程协议造价不少于协议总造价20%;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区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重伤或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
(二)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施工中,单位及相关人员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告;
(四)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投诉、治安案件或其它事件;
(六)工程施工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累计作出书面限期整改2次或曾被责令暂停施工;
(七)阶段验收失去时效或阶段验收不合格;
第三章 验评程序和申报资料
第十一条 区标化工地验评程序为:计划登记、阶段验收、单位申报、择优评选、社会公告、发文公布六道程序。同时确定推荐申报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项目;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立即将创区标化工地计划(详见附件一:创建标化工地计划表)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登记;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需做好创区标化工地阶段自检自评工作,并在各阶段要求进度和时间内立即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书面申请验收(应附经监理单位签认该阶段自评分)。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理验收申请后,和申请单位约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验收中发觉问题给书面通知(必需时可进行复查);
第十四条 申报市区标化工地必需在10月5日以前提交下列资料(二至八项需装订成册);
(一)《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证实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总包协议、分包合相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统计(原件);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实;
(六)工程建设无事故证实(需建设或监理单位签证)。
(七)一篇介绍工程创建达标工地组织网络、实施计划和方法和落实情况书面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八)工程基础、主体结顶和安装和装饰三阶段工程外观和相关检验分项(指《建筑工程安全检验标准》十个检验分项)检验评分表;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
(九)相关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第十五条 区标化工地评选实施公告制,对初步确定区标化工地获奖工程和推荐申报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名单在南浔区城建交通网站(网址:.com)或其它公开媒体上公告后,正式确定区标化工地获奖工程和向市建设局推荐申报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名单。
第十六条 区标化工地由南浔区城镇建设和交通局发文通报表彰;
第四章 阶段验收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创区标化工地阶段验收作以下划分:
(一)房屋建筑类工程(含市政水厂、污水处理厂等)三阶段验收,工程形象进度以下:
一阶段(基础阶段):主体施工至一层(含车库层)以下;
二阶段(主体阶段):主体结顶15日以内;
三阶段(装饰阶段):装饰工程量完成30%以上且外脚手架拆除前;
(二)市政类工程三阶段验收,工程形象进度以下:
1、市政道路工程:
一阶段:大面积道路基层完成15日以内;
二阶段:大面积“二灰碎石”铺筑完成15日以内;
三阶段:大面积路面面层铺筑前。
2、市政桥梁工程:
一阶段:下部结构完成15日以内;
二阶段:上部结构完成15日以内;
三阶段:桥梁面层铺筑前。
第十八条 创区标化工地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类(含市政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标化工地验收,根据建设部颁发《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检验评分。市政类(道路、桥梁)工程达标工地验收根据省建设厅颁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验评分措施》检验评分,未尽事宜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99)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依据检验情况将创区标化工地阶段验收分 “优异”、“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二十条 创区标化工地阶段验收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阶段验收资格:
(一)书面验收申请已滞后于该阶段要求工程形象进度和时间;
(二)参建单位未被立即纳入区达标化工地创建范围;
第二十一条 创区标化工地阶段验收时发觉以下情况之一,阶段验收为“不合格”:
(一)按验收标准综合评分为不合格;
(二)无专题施工方案或专题施工方案无效。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为无效专题施工方案:
1、编审程序严重不符合要求要求;
2、应组织教授论证未立即论证;
3、方案内容和现场实际严重不符;
(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未经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私自投入使用;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用电、封闭管理等必需含相关键检验项目作甩项处理;
(五)采取直接架设在外脚手架上滑槽等其它严禁使用方法卸料。
第二十二条 三阶段验收评定等级有二个阶段仅为合格,不得推荐申报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申报“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尚需实施《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措施》(3月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由南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措施》废止。
附件一: 创建标化工地计划表
附件二: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申报表
附表一
南 浔 区 创 建 标 化 工 地 计 划 表
工程名称
工地地址
创建目标
区标化
市标化
省标化
杯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结构层数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主承建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安全许可证号码
法人代表
联络电话
项目经理
联络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人代表
项目总监
联络电话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责任人
联络电话
申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日期 : 联络电话:
备注: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申报;
2、在创建目标栏中,将企业计划创建目标对应空格内打“√”或具体填写。创建目标是“区标化”,报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份;
3、创建目标是“市标化”、“省标化”,尚须按《湖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措施》(湖建发〔〕83号)文件要求,由区站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优胜标化工地主管业务处室申报创建标化工地计划。
附件二
南浔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南浔区城镇建设和交通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主
承
建
单
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 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
地 址
邮 编
参
建
单
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 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
地 址
邮 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 话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
地 址
邮 编
监
理
单
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 话
企业法人
项目总监
注册资格
地 址
邮 编
建
设
单
位
单位名称
(公章)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三阶段评分
基础: 主体结顶: 安装和装饰:
申 报 理 由
注:可另加附页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综合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城交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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