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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措施
为切实加强对全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愈加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订以下量化积分考评措施。
一、量化考评对象
企业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一般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组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含有履职能力无职党员为一般类;长久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纪在70周岁以上,长久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评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分类计分措施,实施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全部适用项目,内容为推行党员基础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推行党员基础义务(20分)
1、按时参与会议(5分)。能够按时主动参与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多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对完不成份配工作任务扣分,不做分配工作不得分;发表或传输有损党和国家形象不妥言论和信息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扣2分;超出六个月补缴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主动参与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络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它关键人员或年老体弱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学习提升(12分)。主动参与党组织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含: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一般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含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主动参与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员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2)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提议,为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
(3)联络党外优异青年或入党主动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担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它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切记宗旨,心系群众,主动帮助群众处理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加分。
(1)主动带职员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员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阻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主动参与环境整改、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4)主动参与救灾、困难群体救助、期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主动参与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它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遵法(12分)。模范实施党组织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施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七天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访相关要求反应问题、歪曲事实,或参与组织职员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她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要求,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
(6)其它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立即劝止或阻止;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儿女义务该项不得分;
(5)其它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十二个月底实施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为优异积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讨论经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后,民主评议积分需在党员职员群众代表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后报总企业党委立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告时,公告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可向所在党支部反应,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立即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总企业党委提交情况说明立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根据投资规模对应加分;
2、为本企业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依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企业发文表彰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记5分。
4、企业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经典推广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它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企业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学习培训,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爱党员荣誉,坚持标准,做到遵章守纪,不参与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儿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三个月未向企业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思想情况扣5分。
6、党员和同事不团结影响较大,而且职员反应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扣5分。
7、不遵守换届纪律要求扣10分。
8、无故不参与村组织大型义务活动,每次扣2分。
9、其它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评措施
1、支部在第二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告;
2、以考评积分60分为基准分,对参与积分管理党员根据积分评定星级。当年积分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3、对二星级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升;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对应组织处理;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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