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利息的核算
企业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银行一般在季末结算利息。为了使企业费用负担合理,真实地反映各期利息支出的情况,就应在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计算它们当月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予以预提列支。其计算方式如下:
本月短期借款利息=本月短期借款平均余额×月利率
本月短期借款平均余额=本月短期借款账户余额累计数/30天 【例】环球服装进出口公司第一季度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1)1月份短期借款账户平均余额为1 200 000元,月利率为6‰,计算该月份应负担的利息如下:
1月份短期借款利息=1 200 000×6‰=7 20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预提本月份应列支的短期借款利息,作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7 200
贷:预提费用——利息 7 200
(2)2月份预提短期借款利息7 320元,3月末接到“短期借款计息单”,本季度共支付短期借款利息21 300元,计算本月份应负担利息如下:
3月份短期借款利息=21 300=(7 200+7 320)=6 78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支付本季度短期借款利息21 300元,其中本月份负担的利息为6 780元,其余系前两个月预提待付的利息,作分录如下:
借:预提费用——利息 14 52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 780
贷:银行存款 21 300
“财务费用”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在经营期间发生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除外)、汇兑损失(予以资本化的汇兑损失除外)和支付给金融机构手续费时,记入借方;在冲转利息支出或月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预提费用”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预提时,记入贷方;支付时,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预提待付的费用。
银行对企业存款的利息也是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因此,外贸企业在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对银行存款的利息也应根据“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采用与计算短期借款利息同样的方法计算。根据计算的结果预提银行存款利息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财务费用”账户;俟季末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再根据实际收到利息的数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根据前两个月预提利息的数额贷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根据第三个月应收利息的数额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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