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费用属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经常用噢)问:公司委托外部培训机构对客户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和理赔服务培训,开具的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可否列支公司会议费,如否,应该在哪个科目列支?答:关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会计和税法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三)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
2、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甬地税一函201318号)规定,问:企业未将会议费、差旅费等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取得发票上笼统开具会务费或会议费,因涉及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问题,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掌握?答:业务招待费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际应酬支出。企业申报
3、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会议费支出,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企业应当区分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支出,上述费用无法分清的,均计入业务招待费。参照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议费,应当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
4、会议内容、会议目的、费用标准等证明材料。我们理解,贵公司委托外部培训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保险产品介绍和理赔服务培训,不属于会议费列支范围。如贵公司对客户提供保险产品介绍和理赔服务培训,是客户已购买贵公司的保险产品,通过培训使其更了解所购保险产品,该支出属于售后服务内容。该项支出可作为售后服务费列支并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贵公司可将该支出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