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区搬迁企业的未弥补亏损额可继续弥补编者按:2018年了,各位纳税人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与大家讨论。现就跨区搬迁企业的未弥补亏损额可继续弥补有关事项与大家进行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现将企业发生的未弥补亏损额弥补关有事项与大家探讨。一、基本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二、跨区搬迁企业的未弥补亏损额可继续弥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
2、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该法规定发生的年度亏损予以结转,主要是基于纳税主体的持续经营。因为经营地址发生变化,变更了主管税务机关,属于法律形式的简单改变,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变更后的纳税人承继,包括之前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规定的限期内继续弥补。变更税务登记证,涉及经营地址变更而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需取得原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
3、知)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迁移通知),然后再进行变更登记,这样以前的账簿就可以延续,未弥补的亏损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弥补。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按照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列明的未弥补亏损额,在征管系统中进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信息维护。根据以上规定,企业搬迁以前未弥补亏损可继续抵扣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案例:四川吉祥科技有限公司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由吉祥集团于2004年1月1日投资80,000万元在成都市高新区成立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12月31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459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4590万元。2017年1月该公司由成都市高新区
4、迁址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并更名为上海吉祥科技有限公司。问2017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00万元,是否可以弥补2016年亏损额2000万元呢?根据案例资料:2016年1月四川吉祥科技有限公司,由成都市高新区迁址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并更名为上海吉祥科技有限公司,可以继续弥补搬迁以前的未弥补亏损。因此,上海吉祥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可以弥补2015年度亏损2000万元,未弥补亏损额2590万元(=4590-2000)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思考:合并企业是否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额?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