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案例分析李某是某药品制造企业的高级技术开发人员,已在该单位工作5年,因某种原因将于近期辞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李某对该公司的核心技术负有保密责任,同时不得在该省辖区范围内从事与该公司经营业务相类似的相关技术产品开发工作,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金为180000元,在两年内分月发放。李某如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该公司有权终止支付该补偿金,同时李某需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李某取得的上述补偿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2、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地201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403元。根据上述规定,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180000454033)5350020%55552483.2(元)。由于该药品制造企业签
3、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分2年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每月支付7500元(18000024),则该药品制造企业在2年竞业限制期内共应代扣代缴王先生个税2483.2元,分摊至每月为103.47元(2483.224)。也就是说,该药品制造企业在每月支付王先生7500元竞业限制补偿金时,应代扣代缴王先生个人所得税103.47元。操作提示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
4、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第(一)项“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规定处理。3.如果该药品制造企业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80000元,则在支付补偿金时,一次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483.2元。4.就本例而言,“离职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同于“不竞争款项”,不能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的规定,对李某取得的款项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支付的离职职工竞业限制补偿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