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确认当期计税.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411808 上传时间:2024-05-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确认当期计税.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确认当期计税.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会计实务: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确认当期计税.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确认当期计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资产,因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会计上专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对上述利得或损失进行核算。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企业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2、益,在税收上并不属于当期的所得(亏损)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常要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做相应纳税调整。但是,由于期货业务结算制度的特殊性,一般企业从事期货业务,对已平仓的期货合约,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需要纳税调整,应当直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例:某企业3月10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每吨2000元。假设截至3月31日该大豆期货结算价为每吨2048元,4月1日该企业将该期货合约全部平仓,平仓价为每吨2050元。在会计核算上,企业购买期货时,做如下会计处理(不考虑交易费用):借:其他应收款或者衍生工具期货保证金X期货公司贷:银行存款企业在持有期货合约期间

3、产生的浮动盈亏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截至3月31日,该大豆期货合约浮动盈亏累计为(不考虑交易费用):(2048-2000)2010=9600(元)。企业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或者衍生工具期货保证金X期货公司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月1日,当企业对该大豆期货进行平仓时,由于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结算单上注明客户所持有的期货合约当日平仓盈亏和浮动(持仓)盈亏。平仓盈亏及浮动盈亏均根据当日价格与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进行计算,仅体现了期货合约在交易日当天的盈亏情况。企业通常是根据期货经纪公司交易结算单上注明的盈亏金额进行会计核算。在本例中,期

4、货经纪公司出具的交易结算单上注明的平仓盈亏为4月1日的价格2050元,与上一交易日(3月31日)结算价2048元的差额与有关合约标的数量的乘积,即:(2050-2048)2010=400(元)。企业根据结算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或者衍生工具期货保证金X期货公司贷:投资收益平仓盈利本例中,企业从事大豆期货业务从开仓到平仓共计实现盈利为:(2050-2000)2010=10000(元)。企业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仅为400元,其余9600元作为浮动盈亏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9600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会造成期货业务损益未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一般企业从事期货业务,已平仓的期货合约所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结转到投资收益中,会计分录如下: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投资收益 9600。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