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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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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第五节中国律中国律师的的业务与与权利利义务一、律一、律师业务与收与收费制度制度二、二、执业律律师的的权利利三、三、执业律律师的的义务2024/5/21 周二1一、律一、律师业务与收与收费制度制度(一)律(一)律师业务1、概念:、概念:指律师所能从事的活动范围。2、特征:、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2)由律所统一接受委托,律师受律所的指派承担业务(3)承办业务的依据是书面委托合同(4)范围具有法定性(5)具有垄断性(6)受法律保护2024/5/21 周二2律律师法第法第28条律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2024/5/21 周二33、范、范围:诉讼业务、咨询、代书、法律顾问仲裁、调解、其他非讼事务4、业务分分类:(1)诉讼业务与非讼业务(2)一般业务和涉外业务(3)有关机构指派和当事人委托(4)有资格限定的业务和无资格限定业务(5)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2024/5/21 周二4(二)律(二)律师收收费制度制度1、律、律师业务收收费的性的性质“法律是神圣的,又是世俗的法律是神圣的,又是世俗的”(1)律师服务具有商业性律师服务为有偿服务律师服务为高价服务(2)律师服务并非纯粹商业性社会效益是重要衡量标准律师服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2、律、律师收收费的原的原则(1)公平公开原则(2)自愿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统一收费原则(5)接受监督原则2024/5/21 周二53、律、律师收收费的方式及范的方式及范围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政府指导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相关、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2)政府指导价的基准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4、收、收费的的标准准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5、律、律师收收费应当考当考虑的因素的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律师的经验、声誉、专业水平和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委托人的承受能力2024/5/21 周二65、风险代理代理风险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除外情形:除外情形:(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注: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不适用2024/5/21 周二7风险代理收代理收费的限制的限制: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诉讼或申请执行总额的30风险代理的利弊代理的利弊利:利:(1)风险代理能够提升律师的责任意识;(2)实行风险代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律师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降低代理门槛。弊:弊:(1)片面追求胜诉,极易歪曲律师代理的作用;(2)违背法律服务的价值规律,律师权益无保障;(3)容易产生律师和当事人的纠纷;(4)律师服务市场恶性竞争。2024/5/21 周二8二、二、职业律律师的的权利利(一)概念(一)概念是律师依法享有独立执业的保障,是指国家法律赋予律师的,在其执业活动中及执业有关保障方面所享有的权利。(二)律(二)律师的人身的人身权利利我国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2024/5/21 周二9(三)(三)律律师师的的执业权执业权利利1、阅卷卷权律律师法第法第34条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2、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和通信权律律师法第法第33条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改进2点:取消了会见批准程序,且不限次数;保护人权,律师会见不被监听。2024/5/21 周二103、调查取取证权律律师法第法第35条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4、拒、拒绝辩护、代理、代理权律律师法第法第32条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5、有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有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利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应有较充裕的时间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律师辩护或代理的质量,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5/21 周二116、在法庭、在法庭审理理阶段享有的段享有的权利利律律师法第法第36条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法庭审理阶段主要享有下列权利:(1)发问权。即在庭审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律师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或者被告人发问的权利。(2)质证权。即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对到庭的证人进行质证的权利。(3)提出新证据的权利。即在法庭上,律师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4)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律师的辩论权是指律师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争议的问题、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权利。律师通过行使辩论权,提出和证明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主张,帮助法院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5)对法庭的不正当询问有拒绝回答权。2024/5/21 周二127、在法庭上、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表的代理、辩护意意见不受法律追究的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利律律师法第法第37条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8、代、代为上上诉的的权利利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第59条诉讼代理人提起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9、代理申、代理申诉或控告或控告权2024/5/21 周二1310、获取本案取本案诉讼文文书副本的副本的权利利指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有获得包括起诉书、抗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11、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制措施或解除强制措施的制措施的权利利刑事诉讼法第75条如果律师发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12、依法、依法执行行职务受法律保受法律保护的的权利利13、对阻碍其行使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的行利的行为进行申行申诉控告的控告的权利利2024/5/21 周二14二、二、执业律律师的的义务(一)含(一)含义所谓律师的义务,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执业行为规范。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义务既包括对律师执业条件限制的义务,也包括律师从事业务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二)(二)对律律师执业条件限制的条件限制的义务即法律对有特定身份的律师所施加的一定程度限制其执业自由的义务。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024/5/21 周二15(三)律(三)律师对当事人的当事人的义务律师法在律师应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问题上,作了如下规定: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法第32条)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律师法第39条)3、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律师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律师法第40条)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法第38条,简称保密的义务)2024/5/21 周二16(四)律(四)律师对法院、仲裁机构的法院、仲裁机构的义务1、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2、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3、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五)律(五)律师的其他的其他业务1、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2、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3、律师应当依法纳税。4、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5、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并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2024/5/21 周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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