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奖结合当月工资进行扣税时,法定社保金是不是要免除扣税?问:如果李某当月工资为1500元,费用扣除额2000元与工资的差额为500元(2000-1500),获年终奖14400元,年终奖减去这个差额后的余额为13900元,13900元除以12等于1158.33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400-(2000-1500)10%25=1365(元)。请问如果李某的应发工资是1500元,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个人需缴纳为200元。那么是不是应该用2000-(1500-200)?而不是仅仅用2000-1500来算取差额?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2、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据此,李某支付的养老等社会保险(前提是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缴费比例并实际缴付)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到上例,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400-(2000-1300)10%25=13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