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营公司账簿、凭证的管理 (一)设置账簿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账簿的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记账核算。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真实序时逐笔记账核算。 纳税人使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有关税
2、收方面的规定不一致时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三)账簿保管 账簿作为公司重要的经济业务记录,是进行财务、税务检查、审计检查的重要资料。下表列出了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会计账簿保管期限。 会计账簿 保管期限备注 1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2明细账 15年 3总账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4固定资产卡片 国定资产报废清理 后保存5年5辅助账簿15年 6涉及外事和其他重要的会计账簿永久 (四)税收证明管理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额的纳税人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外出经营理由、外销商品的名称、数量、所需
3、时间,并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副本,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签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供纳税担保或缴纳相当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保证金。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按规定的缴销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退款手续。 2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如果购货方已付购货额或者货额未付但已作财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收回的,纳税人应向购货方索取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或者索取折让证明,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