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国税: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一、业务概述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登记表(适用
2、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纳
3、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六、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