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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盘点那些不可触及的发票“红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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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盘点那些不可触及的发票“红线” 虚开发票以及购买虚开发票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虚开发票获刑的案例年年都有。如何才能规避虚开发票风险,这些虚开发票的“红线”以及量刑起点会计人要注意。 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发票的七大“红线” 红线一: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量刑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红线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量刑起点: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仍然出售,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红线四: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量刑起点: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 红线五: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 量刑起点:非法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l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 红线六: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 量刑起点: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红线七:非法出售普通发票 量刑起点: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 相关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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