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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处理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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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处理问题 问:一、对跨月支付的费用是否一定要预提? 生产性外商企业每月发生的工资、水电费,因为公司员工人数过多,工资计算复杂(如计件、计时和扣款),当月无法及时计算准确的应付工资,一般都采取当月支付上月的工资记账。电费亦然,供电部门没有及时提交本月应交电费的账单,故每月按实际发生电费(本月支付上月)记账。这种处理手法是否违反税法和会计制度(税法规定内资企业不能预提费用),应该如何处理才较为适当。 二、出口货物结汇实行差额管理,境内子公司与境外母公司经常发生往来,出口货物时记“应收账款——母公司”,在境外采购材料记“应付账款——母公司”,除了差额结汇及时冲减应收账户科目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余额一般到年终时,经母公司、子公司双方核对无误后,才进行对冲。这样处理妥当吗?有人提出,母、子公司往来余额应逐月进行对冲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到底会计制度对同一单位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何时对冲有无明确的规定,请指教,谢谢! 答:您好! 1.谈不上违反相关规定,会计上本就是估计数,次月再调整。税法只是没有发票,但您次年1月会取得上年12月的电费发票的,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就可。无没有不妥当。 2.严格来讲,这种方式是不妥当的,但对账工作也是年终必要做。严格来讲,可以采用先冲账然后再对账调整,但这样操作也是比较麻烦的,我认为年终一次性冲账并无不妥当。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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