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请务必关注税收执法的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1月30日发布了78号“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行使规则),对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对行使规则的解读行使规则分为4章28条。第一章第五条,确定了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程序正当、信赖保护、处罚和教育相结合”7项基本原则;第二章第八条,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程序;第九条规定“省国税局、地税局应当联合制定本地区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2、基准”,这是对省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出了一把标准的“尺子”;第三章,规定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明确了首违不罚、文书说理、案例指导等工作要求,强调了一事不二罚、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从轻及减轻处罚等裁量规则适用;规范了一般程序性制度,列明了告知、回避、陈述申辩、听证、重大处罚事项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度;第四章,明确健全相关保障措施,对组织领导、执法协作、信息化管理、监督问责等配套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二纳税人在接受税务评估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呢?行使规则主要通过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切实解决执法实践中裁量空间过大、裁量基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公平和纳税遵从。那么,纳税人在接受税务评估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规避纳税风险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