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冠名发票印制审批(行政许可)一、业务的概述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须报经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授权的主管县(区)国税机关具体审批。一联及二联企业冠名发票,须经省国家税务局同意后方可印制。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主表2份;2、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主表2份;3、企业自行设计的本单位发票式样;4、对特种行业、特种用途的冠名发票,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印制出口发票的企业应提供允许出口的批准文书复印件。5、使用自有软件系统开具发票
2、的,申请人应同时将开票软件程序的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税务机关工作流程和承诺时限(一)工作流程:纳税人申请办税大厅受理办税大厅审核办结(首次印制除外)。(二)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四、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5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zjtax.gov/2013年4月修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