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外国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支付的工资是否允许税前扣除?问题:位于新兴开发区的一户中外合资企业,由外国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支付的工资按技术支持费处理,是否允许税前扣除?武汉、长沙营业部,是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税金在哪缴纳?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劳务费支出能够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武汉、长沙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
2、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你公司应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九条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除按纳税申报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外,还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和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表。你公司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