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偷税手段存在多样性、隐蔽性、复杂性。 一是利用不建账、不用票手段偷税。小型个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普遍不按规定建账、记账,购进货物不索票,销售货物不开票,使税务人员无账可查、无证可取,明借“定税管理”之口,实干偷税逃税之事。 二是利用两套账或做假账手段偷税。少数纳税人对必须开票的设一套账,对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以现金收取货款,帐外循环、账外经营,另设一套账,隐瞒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对内用真账核算收入和分配,对外用假账申报纳税应付税务检查,使税务人员没法得到真凭实据,导致重大偷骗税案件“擦肩而过”无法查处。 三是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发票手段偷税。少数纳税人购买
2、假专票、假普票和从税务机关领取的真专票、真普票,虚构业务,接受他人虚开或自己虚开发票,虚增成本或扩大抵扣,偷逃增值税、所得税。 四是利用偷梁换柱或移花接木的手段偷税骗税。有的将经营的高税率产品以低税率申报或将混合销售行为按低税率申报,人为降低税率偷税;有的巧钻税收优惠政策空子,利用“假福利”、“假三废”、“假出口”、“假外资”的名誉大张旗鼓避税、骗税。 五是利用修改或灭失证据手段偷税。在电子商务和财务处理电算化的纳税人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加密、改造电子数据等高技术手段,修改会计信息做假帐或在税务检查前删除电子数据信息,通过修改或灭失证据的手段偷税。 六是利用不办证或流动贩运手段偷税。有的固定业户长期经营不办理税务登记偷税逃税;有的中间批发商、代理销售商长年贩运,贩卖贩卖,送货上门,现金交易,不办证、不用票偷税漏税。 七是利用走马换灯或关门走人的手段逃税。有的偷税或欠税达到一定数额后,采用更改名称和法人代表或关门走人,变换地点经营,逃避税务检查或欠税追缴。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