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意见征询表龙潭小区业主:你们好,龙潭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公告,称将在古县龙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临汾和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间重新选定物业。2016年12月1日,龙潭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从2016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经表决,选定临汾和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新的物业公司并公示。经查询法律规定发现,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待选聘的物业人选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按照程序还需提前15天公告待选人选,以便于业主有时间对待选物业进行考核。龙潭小区业主委员会本次更换物业的决定存在违法之处,其结果不能完全代表业主的真实意思。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对业委会侵害业主利益的决定,业主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为能尽快进入维权程序,特征询广大业主意见,请对是否同意聘请律师通过诉讼程序维权进行表态,以便于共同维权。业主房号业主签名对业委会更换物业的意见对通过诉讼程序维权的意见对聘请律师参与维权的意见同意不同意(请在表格左上角填写姓名,在其他空白处依据个人意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