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委托加工物资的一些问题(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科目编号是1411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根据以上内容现在举例如下:
某酒厂委托A厂加工粮食白酒,酒厂和A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酒厂提供原材料玉米12000公斤,金额10000元,加工成白酒4000公斤,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340元,运费200元,运费发票为运输部门提供的普通发票。(A厂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会计处理如下:
受托方(A厂)
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玉米时,应在备查簿上记载“受托加工材料——玉米”的数量与金额,以便核算。
(1)收取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234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2)代扣消费税时
应代扣消费税额=(10000+2000)/(1-25%)×25%=4000。
借:应收账款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4000
(3)上缴代扣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4)收到委托方代扣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应收账款4000
委托方(酒厂)
(1)发出玉米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玉米10000
贷:原材料——玉米10000
(2)情况一:委托方将收回的4000公斤白酒直接对外出售
①支付加工费及运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21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4(340+200×7%)
贷:银行存款2540
②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③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白酒)时:
借:库存商品——白酒16186
贷:委托加工物资16186
销售分录省略。
情况二:委托方将收回的4000公斤白酒用于连续生产果木酒
①支付加工费及运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21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4(340+200×7%)
贷:银行存款2540
②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③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白酒)时:
借:原材料——白酒12186
贷:委托加工物资12186
展开阅读全文